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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文字的城堡》 [打印本页]
作者: 徽地文狐 时间: 2012-3-24 11:21
标题: 《文字的城堡》
BABY对我说:青果,知道苏荷么?我不知道。于是她拿出一本书《人一生要去的50个地方》,我翻开上面写到:NEW YORK是个拜金主义城市。我知道纽约是因为看过那些晃眼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图片,便也很向往,由此而见,我也是个拜金的家伙。
虽然没有看过《北京人在纽约》这个电视剧,却记住了其中的一组短句:
如果爱一个人
送他去纽约
因为那里是天堂
如果恨一个人
送他去纽约
因为那里是地狱
纽约在我心里,就是这个样子的。但是,书中忽然说到的“一群流浪的艺术家”切实地让我震撼,且有一种微妙地感觉在我的心底游荡,或许是那种让人向往的日子。
这一群向往艺术的人们,原本住在幽雅寂静的格林威治村,他们所有的工作就是谈论艺术、制造艺术,画一些不赚钱的画,喝价格低廉的咖啡。可是,有钱人毕竟是种凶猛的动物,他们看中了这块地方,便占领。村子里一时塞满了傻呼呼的游客。这群人便撤退,去向贫穷的苏荷社区,后来苏荷社区也开始了金钱的繁荣,他们再次逃离,到了更穷的东村,继续追求穷得叮当响的艺术生涯。
我爱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是艺术家,而且因为他们的撤退。谁说撤退不是为了更好地宣战?
前段时间,因为陆续卖掉一些先前的文字,心思开始活泛,甚至买来各种杂志钻研,欢欣鼓舞地帮那些所谓情感杂志写东西,希望赚上一些虚荣和两个酒钱。我还会和别人在谈话中鼓励他进行这样的写作。我把文字不当文字,当成狗日的“铜角子”,开始计算它的厚与薄,而抛却对于深刻和肤浅的思考,是一种退化。
昨天,和一朋友聊天,他对我说:文狐,你知道我最讨厌他们(一群被称为作家的人)什么?就是总在桌子上讨论某某杂志稿费高,某某杂志不仗义,给的钱少。我讪笑,告诉他:在桌子上讨论稿费的人有两种心态,一是为了文人的小小虚荣,二是穷人的拜金主义。我也曾经在桌子上讨论过。他忽然说:是对生活的屈服。我笑一笑,忽然想到苏荷的那些人们。也许艺术家和人们的本质区别正是如此。
对于某些人,艺术家就是疯子的代名词。做一个艺术家还是做一个普通人?有人说:先学会生活,再追求所谓的艺术吧。这话最傻。平凡生活是温床,温床有时候就像磨脚石,将你脚上的老皮慢慢剥去,你的脚从此纤细了、光洁了、鲜嫩了,但是也不能光脚在泥地上行走了。
我是个骨子里浪漫的人,仍旧偷偷向往艺术家的生活。所以那一丝桀骜不驯,暂时希望能够保留。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做到BABY说的那样:青果,别急着写,坚持做你自己吧。
在任何时候都坚持做自己,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试一试。希望在我下一次遇见你的时候,可以准备一些“创可贴”,为你的鼻青脸肿进行治疗。
这,还是轻的,如果你意外死亡,我也不意外。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2-3-24 11:27
坚守很难
作者: 徽地文狐 时间: 2012-3-24 11:29
杜若 发表于 2012-3-24 11:27 
坚守很难
不是作家,就不需要坚守,我们所坚守的只是心中对文字的那份热爱。
作者: 杜若 时间: 2012-3-24 11:56
{:soso_e160:}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2-3-24 13:19
有人说:先学会生活,再追求所谓的艺术吧。这话最傻。平凡生活是温床,温床有时候就像磨脚石,将你脚上的老皮慢慢剥去,你的脚从此纤细了、光洁了、鲜嫩了,但是也不能光脚在泥地上行走了。{:soso_e179:}
这话寓意深刻!!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2-3-24 13:20
“先学会生活,再追求所谓的艺术吧”,这话虽傻,但是我认可。先学会生活本自就是一门学问~·
作者: 芥末 时间: 2012-3-24 13:32
知母 发表于 2012-3-24 13:25 
毛姆探讨过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关系,艺术家和社会的关系,艺术是内在激情的燃烧,痛苦也许具有极高的燃烧能 ...
也许吧,人的廪赋决定的,也是天地给的。
就好像《红楼梦》里的贾雨村所言,凡此种人,聪明灵秀出于万万人之上,怪癖又出于万万人之下,要了解此类人必须有格物致知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艺术家和普通人真是不能等量齐观的。
作者: 云飞雪落 时间: 2012-3-24 19:16
徽地文狐 发表于 2012-3-24 11:29 
不是作家,就不需要坚守,我们所坚守的只是心中对文字的那份热爱。
{:soso_e100:}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2-3-24 20:57
记住文狐,是从那篇评啼妃的文字开始。问好文狐。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2-3-24 21:26
问好文狐,这又是一篇让我震憾的文字,写到了骨头里。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2-3-24 21:30
艺术家的一再撤退,就是执着的坚守,可是他们坚守的,是真正的艺术吗?还是追求另类标新立异的玩笑?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2-3-24 22:12
热爱嘛,我觉得是一个随身物件呢,还是一张个性标签。
写字的人总是以字来品人、识人或厌人弃人,这也是一种下意识一种条件反射。
尚书的字对我口味,不知杂滴,我觉得他人也帅起来了,怪。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2-3-25 09:41
我越来越赞同王朔的话:写作是一门职业,应该以职业的态度看待它。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2-3-25 09:44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3-24 22:12 
热爱嘛,我觉得是一个随身物件呢,还是一张个性标签。
写字的人总是以字来品人、识人或厌人弃人,这也是一 ...
马姐,你咋把情书发这里来了?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2-3-25 09:45
莫冉 发表于 2012-3-24 21:30 
艺术家的一再撤退,就是执着的坚守,可是他们坚守的,是真正的艺术吗?还是追求另类标新立异的玩笑?
特立独行!
哗众取宠!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2-3-25 14:56
冷笑 发表于 2012-3-25 09:44 
马姐,你咋把情书发这里来了?
管着吗?
你美国佬,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么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2-3-25 15:04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3-25 14:56 
管着吗?
你美国佬,太平洋的警察,管得宽么
我的意思,如果真是情书,这么优美的文字我得单发,加精、置顶、高亮一年,让大家瞻仰观摩学习,然后每人写100篇读后感。
切,好心当做墓歌的肝肺。{:soso_e123:}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2-3-25 15:05
用霸爷的话:赏个球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2-3-26 14:36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3-24 22:12 
热爱嘛,我觉得是一个随身物件呢,还是一张个性标签。
写字的人总是以字来品人、识人或厌人弃人,这也是一 ...
同意马花姐这个观点,看谁顺眼,自然爱屋及乌。
作者: 天晴 时间: 2012-3-26 15:33
刚看到一句:唯大将军真本色。
作者: 半糖流年 时间: 2012-3-27 09:09
意识跟水平无关,正确认识这点,既要紧又要命。
就像你,文狐。你的字你自己知道,它很好。你的字是你思想结出的果实。
但那些所谓的名家,字里行间远不如你。
你或许没什么不安心。但,朋友替你不值,你也笑笑罢了。
换了我,淡定不起来!这就是落差吧?
作者: 热心 时间: 2012-3-27 12:23
嗯嗯,记住了,艺术家就是疯子,疯子不一定都是艺术家吧?嘻嘻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2-3-27 12:57
平凡生活是温床,温床有时候就像磨脚石,将你脚上的老皮慢慢剥去,你的脚从此纤细了、光洁了、鲜嫩了,但是也不能光脚在泥地上行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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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喜欢这句话,简练却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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