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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听来的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19 21:21
标题: 听来的故事
听来的故事(一)
前天去某县查看项目进展情况,陪检的人员里有小姜,几年没见,她越发白白胖胖的了。
我好奇地问身旁的周大姐:“小姜的病好了?现在吃得白白胖胖的,真喜欢人。”周大姐说:“哪儿好了,这是虚胖,是吃激素吃得了。她的病好不了了,能控制不发展就烧高香了。整天不是这儿痛就是哪儿痛,连重点的东西都不能提。”我随口问:“什么病啊,怎么看了这么多年反而还重了?”“刚开始就是普通的感冒,没在意,就发展成间质肺炎了,在我们这儿看吧,又被误诊了,等到郑州的省级医院看时肺已经纤维化了。本来这个病就没法治愈,她还有类风湿,也不是好治的病,好像她家有遗传吧,她妈就有这病,她姐20多岁也得病死了。”我听了,不禁同情地说:“小姜怎么这么不幸啊,娘家也不能帮她什么。”周大姐说:“光是这些还好,偏偏她还离异了。现在她都不敢说自己的事,一说就哭。”我好奇心大起:“她老公因为她的病抛弃她了?”“不是,是小姜没得病时,自己要离的,她不是本地人,是从外地嫁到这里的,她老公人不好,不管家也不管女儿,一分钱也不往家里拿,还经常打小姜,日子没法过,小姜只好离了。离了前夫还是不管女儿,又闹到法院,前夫才拿个抚养费。后来认识了现在的这个男人,对小姜不错,生病期间也不离不弃,现在小姜的病情稳定了,一年还是要去北京复查两次,每次也得花个几万块,光靠小姜的那点工资能干啥啊,这些年小姜看病全是这个男人管的。你是不知道她前夫有多坏,小姜看病,孩子小,没人管,让前夫照看几天,她前夫不管,还说让这孩子自生自灭吧。没办法,孩子都是我们这些同事帮着照看的。”我不禁有点欣慰:“小姜找了个好归宿,也有你们帮忙,单位照顾,这病是不好治,能活多久就多久吧,有个伴,有人管,不幸中的万幸啊,知足吧。”周大姐说:“哎,看怎么说了。前几天小张还撺掇小姜,让她逼那男人一下,给个名分。”我有点没听懂:“那男人没和小姜结婚啊?”周大姐说:“没,那男人有老婆,一直没离。小张太年轻了,不懂事,一说那话,这几天小姜难过得哭了好几场了,问我该怎么办,这辈子就这样做小三,没名没分地凑合?我就劝她,就这么过吧,还能怎么滴啊,人家又不是不管你,你逼人家急了,真的不管你了,你们娘俩靠什么活啊!你说呢?”
面对周大姐的问话,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从情感上来说,我很同情小姜,什么倒霉事都赶上了;理智地思考一下,觉得小姜破坏别人家庭真是不该。此时此刻,我是该掬一捧同情的眼泪还是该吐一碗唾沫,朋友,你怎么看呢?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1:37
我认为,小姜不存在破坏他人家庭的“罪名”。
理由:那个家庭并没有因此而破裂。而那个男子也不会仅仅是贪图小姜的色而出钱赞助。里面应该有爱情的成分在里面。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19 21:46
我觉得从情感上来说,大家本能地同情弱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破坏家庭的罪名还是可以加的,小姜是小三事实清楚。这样走下去,到底小姜的权益能不能维护也不好说,这会儿小姜的身体还能撑着上班,生活还能自理,以后病情恶化了,怎么办,她女儿又该怎么办,现在那个男人也从不管她女儿的事情,都是小姜自己管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2:11
我从不以同情弱者的角度看问题。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小姜没有和那个男子结婚,不构成重婚罪。“小三”只是道德层面的事情,不属于的犯罪。
我之所以分析有爱情的成分在里面,是因为一,那医药费,应该是笔不小的开支。二、现在的社会,有钱人很容易找到年轻貌美无负担的“小三”。
作为小姜,哪怕她的“爱”只是为了钱。在现在的这个冷漠的金钱社会,也无可厚非。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有几个人能为了活着而有更好的方式?当我们不能去帮助小姜去脱离困境的时候,我们有什么资格和权力去指责什么?我们的社会不能去帮助小姜什么的话,也不应该以什么“道德”的名义去谴责小姜不道德。道德,是建立在生命能够存活基础上,而不是什么空幻的天空。
我只会祝福小姜,祝福他们的爱情能够长久和幸福。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2:15
小姜的女儿,可以参照庆安事件。
小姜真的病情恶化或亡故了,我们的人民政府不会置之不管的。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18
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5-5-19 22:21 编辑
说到底是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按说小姜的医疗,孩子的读书这些基本费用应该由社会也就是政府的保障体系来负责。
目前这个体系还不完善。
小姜有没有医疗保险?如果有就没问题。
如果没有,就要问问为什么没有。
从这个角度说,小姜的遭遇很不幸,对小姜应该同情。
至于小姜和那个男人,是道德问题。
这是两码事。
现在的小姜等于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经济保障。
这个是应当唾弃的。
怎么说小姜不是破坏对方家庭?
站在男方妻子儿女角度上,不是破坏家庭是什么?
如果妻子知道了真相,这个家庭将面临灾难。吵闹不可避免,离婚甚至出现悲剧都在意料之中。
站在公平角度上,小姜的经济问题不应该以这种方式,由这个男人去解决。
表面看,两个人都愿意,似乎不关别人的事。
其实这是一种畸形。
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分配机制不合理,贫富差距加大等一系列问题,带来的人际关系的畸形。
这根本就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如果小姜是男性呢?是老年人呢?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2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1:37
我认为,小姜不存在破坏他人家庭的“罪名”。
理由:那个家庭并没有因此而破裂。而那个男子也不会仅仅是贪 ...
我真不想跟你拌嘴了。
就这水平,就败说话了。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19 22:21
这事吧,我要是说句实话,不会有人觉得是我太无情了吧,其实那个男人在小姜身上花的每分钱,都损害了他合法妻子的权利,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我们站在岸上很难体会到河水的冰冷。
和她们认识这么久了,她们也从不说三道四的,如果不是我昨天多句嘴,说小姜变可爱了,可能她们还会保持沉默,其实沉默就是一种态度,是一种默许吧,我是这么理解的,从大家愿意帮助小姜照看孩子来说,大家更多的是祝福是理解。如果我们的大病救助制度更加完善,社会福利更好一些,可能小姜还会再多一个选择的机会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19 22:27
四哥的观点我也很赞成,就是显得冷酷些,现在只能说是那家人很厚道,他妻子知道这事,但是没来单位闹事,那个男人一直拿钱给小姜看病,但是从不管她的女儿,因为她前夫还活着有民事行为能力。从这点分析,我觉得那家人挺仁义的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19 22:28
四哥,这个帖子是看了荷姐的帖子想起来,增加发帖量的,玩而已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2:28
你这娃,咋尽想着拌嘴不想着多学习呢?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37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5-5-19 22:21
这事吧,我要是说句实话,不会有人觉得是我太无情了吧,其实那个男人在小姜身上花的每分钱,都损害了他合 ...
小姜还没到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基本的生活费用没有问题,医疗费用,如果有医保,也不是问题。
但如果小姜是为了想要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医疗条件,而投靠一个有妇之夫,就是道德问题了。
其实就这个“个案”来说,小姜有这个嫌疑。
从她与那个男人的关系看,小姜完全有能力重新组织家庭。
既然有人愿意保养她,说明她具备结婚的生理身体条件。
那么,找个跟自己条件相当的男人,允许男方在某方面条件稍差,比如年龄大些,长得差些,职业差些,只有有劳动能力,两个人重新组建家庭,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或者缓解。
小姜目前的处境,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的选择。选择了这样一种畸形的关系。
有社会道德环境的问题,也有小姜自己的道德问题。
倒退几十年,饿死也不会有人愿意当小三。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38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2:28
你这娃,咋尽想着拌嘴不想着多学习呢?
木瓜,洗洗睡吧。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2:42
“那个男人在小姜身上花的每分钱,都损害了他合法妻子的权利,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这种说法貌似很有理,所以被很多人(大多数人)接受,并作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的石头。
可细细想想,既然是“共同财产”,夫妻各自怎么花这笔“共同财产”算正当的合法权利,怎么花算侵害对方的权利?
相信绝大多数家庭都无法确定。有的家庭,妻子用于化妆品和衣物等各种开销的数额,远超于丈夫的开销。有的丈夫用于应酬酒肉等的费用远超过妻子的开销。
如果,按照严格各花一半的“公平原则”,那只要那个男子花在小姜身上的钱,不过半,就不算侵害了妻子的权利。
为什么那男子会花钱于小姜?那个妻子为何没有去追究?其中有太多的内情我们无法知晓。就不能胡乱的去臆断。
我们能不能把我们精力放在如何让政府去完善大病保障机制上?如果不能,那也就不要把那精力用于指责小姜。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43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5-5-19 22:27
四哥的观点我也很赞成,就是显得冷酷些,现在只能说是那家人很厚道,他妻子知道这事,但是没来单位闹事, ...
慈善是一回事,交换是另一回事。
如果小姜这样的病人,真的走投无路,除了政府,还有慈善机构。
也是一个办法。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2:51
瞧瞧你那智商。
“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经济保障。”在现今的社会何错之有?她又没出卖你的啥东东,只是出卖自己的身体而已。
现今的社会,出卖自己的头脑获取暴利,被称为“聪明”人。出卖自己的体力,获取微薄的收入,被称为“无能”的人。出卖自己的美色,出卖自己的色相的影星们能被鲜花环绕。为何出卖自己的身体的就要被唾弃?
醉笑啊,你成不了上等人,没那智商。你也出卖不了色相,鲜花与你无缘。你能出卖的体力,也长久不了了。知道不?你说你后半生咋办啊?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5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2:42
“那个男人在小姜身上花的每分钱,都损害了他合法妻子的权利,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
女人买化妆品和男人保养小三,是等值的吗?
如果男人给小姜的钱是义务的帮助,是慈善,那是高尚的,社会正在呼吁富人捐款帮助穷人,但不是。
这个男人用钱购买小姜的身体使用权,女性的性自主权。是一种互助吗?
小姜的人权,身体成为一种商品。
这是封建时代纳妾的现代版。富人用钱买个丫头做性工具。
是一种社会倒退。小姜跟奴隶有何区别,
社会公正呢?
道德呢?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2:59
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5-5-20 07:23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2:51
瞧瞧你那智商。
“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经济保障。”在现今的社会何错之有?她又没出卖你的啥东东,只是 ...
嗯,你智商真高。
如果小姜是你的姐妹或者女儿呢?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3:00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2:51
瞧瞧你那智商。
“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经济保障。”在现今的社会何错之有?她又没出卖你的啥东东,只是 ...
我说了不再吵架。我想跟你就事论事。
以后你跟别人怎么样我不管。
跟我说话,少说屁话。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19 23:02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2:51
瞧瞧你那智商。
“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经济保障。”在现今的社会何错之有?她又没出卖你的啥东东,只是 ...
今天看你说的这些话,得出一个结论:你狗屁不是。
滚吧。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3:10
咦~~~,你不是睡了吗?
那么快就爬起来梦游?发癔症呢?
什么叫等值?解释一下。
你少给我扯什么社会公正?多少蒙坑拐骗的人被奉为成功人士,菁英份子去吹捧,被葱白?多少干着肮脏的重体力活的人,却被人歧视为下贱的人?
那个男人和小姜,你凭什么臆断只是交易而不是爱情?就算只是交易,那也是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
封建时代纳妾的罪恶,是因为封建时代的妇女不能自主。富人花钱买丫头,有几个是你情我愿?
你说是社会的倒退,请问:既然现在的社会解决不了妇女的生存权,不能让妇女有尊严的生活。那进步又体现在何处?没有进步又何来的倒退一说?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3:12
我会出卖我的身体去帮助他们。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3:14
哟嚯,你和诗文说了不少P话。你咋那么得意呢?
给你来点你就矫情的受不了啦?那么脆弱就别到处去撩骚。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诗文还不了你,偶能哦。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19 23:16
我承认,我不是狗屁。你是吗?那我也会承认的。
你的地盘你咋说就是咋呗。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5-5-20 00:43
想太多了,活一天快乐一天吧。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20 07:25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3:16
我承认,我不是狗屁。你是吗?那我也会承认的。
你的地盘你咋说就是咋呗。
跟谁的地盘没有关系。
水区也不是我的地盘,我也不是那个意思。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20 07:49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9 23:10
咦~~~,你不是睡了吗?
那么快就爬起来梦游?发癔症呢?
不要玷污爱情这个词。
典型的钱色交易。
如果那个男人没有钱或者不给小姜出钱,小姜会跟他一个有妇之夫保持那种关系么?
即使有感情因素在里面,也是建立在交易的基础上,假如那个男的停止提供经济支持,或者小姜拒绝提供肉体服务,交易也就停止了。他们马上就会分开。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20 07:54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5-5-19 22:59
嗯,你智商真高。
如果小姜是你的姐妹或者女儿呢?
这句改为:小姜如果是我们的姐妹和女儿呢?
原句如有误会,我道歉。
作者: 逍遥风 时间: 2015-5-20 10:27
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都不是“是”或“非”那么简单的,也不是非此即彼那么好判别的。俗话说: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其实,应该是“人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作为旁观者来说,是难以用自己长年形成的观念去度量当事人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和体会当事人的困境与无奈的。
而“道德”二字,有很强的社会性和主观不确定性,同一件事情,百人百见。所以,对不少事,要跳出自我去思考和判断。当然,这很难,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20 10:47
逍遥侠 发表于 2015-5-20 10:27
世界上的大部分事情,都不是“是”或“非”那么简单的,也不是非此即彼那么好判别的。俗话说:家家有 ...
这等于什么都没说。
作者: 逍遥风 时间: 2015-5-20 10:53
我不太喜欢说废话。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11:03
这种想法和说法有进步,值得表扬。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11:13
不让滚了?
还想继续?很好。态度也有进步。再表扬一次。
典型的钱色交易。?你的这个说法很极端。我之所以分析有爱情成分,上面我说过,不重复。
如果那个男人没有钱或者不给小姜出钱,小姜会跟他一个有妇之夫保持那种关系么?初始也许会那样,但不会长久。理由同上
如果你承认有感情因素在里面,那个男的不会提供经济支持,小姜也不会终止肉体欢愉,那种交易还是公平交易,他们不会分开。
分开,只能是感情因素消失。纯金钱交易结束。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11:15
接受你的道歉。希望你的道歉也给与小姜。除非你认为小姜不是“我们的姐妹和女儿”。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11:16
说的不错,点赞!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11:18
就不能谦虚点?看不懂就说看不懂呗?
批评一下。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15-5-20 12:07
不赞成小姜的做法,伤害的是另一个女人。
作者: 幺蛾子 时间: 2015-5-20 18:25
听来的故事,经花开朋友绘声绘色的一讲述,一样的精彩十分。
作者: 幺蛾子 时间: 2015-5-20 18:29
小姜的命运,会让人联想到有得必有失这个词,但不晓得是否恰当。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1:07
是的,我也觉得生病不是理由,况且当初认识时也并没生病呢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1:12
如果从道德的层面上来说,小姜生病不是做小三的理由,一个丈夫在外面包养小三还不算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老师您再去读读婚姻法。但是目前的境地,我是没心情去指责小姜了,但不代表我就认同她的做法,一个人就是没饭吃了,没钱治病了,也不能作为破坏别人家庭的借口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1:15
是的,事到如今就这么着吧,多想无益的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1:17
是的,所以我都没敢和我的同事们说呢,不然大家七嘴八舌的,说什么的都有,既然帮不了什么忙,那也别给人家添堵了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1:19
理智地说,我也觉得生病不是做小三的理由,况且刚认识时也没生病,人家也没离婚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1:21
说的挺有道理的,这世上的事有得必有失,一点没错呢,就看自己怎么去选择了
作者: 逍遥风 时间: 2015-5-20 21:29
所以,我个人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
生命权毕竟是至高无上的,大部分人没有过对生命权即将丧失的那种恐惧的感受。
其实,故事里的这种情况,作为我们无能为力而袖手旁观的旁人来说,做到不要打着“道德”的幌子,“不要让不幸的人更不幸”就是莫大的善举了。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5-5-20 23:02
本帖最后由 醉笑陪君三千场 于 2015-5-20 23:03 编辑
逍遥侠 发表于 2015-5-20 21:29
所以,我个人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
生命权毕竟是至高无上的,大部分人没有过对生命权即 ...
道德在你那里,成了幌子?
算了。这句话算我没说。不必回复。你就当没看见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23:02
呵呵,思想方式不同。
你遵守的是现在的道德,而我并不认为那道德。起码不是人性的道德。
至于说到:一个人就是没饭吃了,没钱治病了,也不能作为破坏别人家庭的借口
这种观点和:“宁死不当奴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以为只能作为一种个人的权利,不应该成为强制他人实行的权力。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3:12
讲自由民主也是有限度的,讲人性道德也是有底线的,唯物史观我就不多说了,老师比我懂得多呢,呵呵,天不早了,早些休息吧,不过看跟帖老师心地不坏呢,就是剑走偏锋了,有些小愤青的感觉,不像老师这样睿智之人的思维
晚安
作者: 逍遥风 时间: 2015-5-20 23:13
哈……我的意思是没有道德和信誉的人满口的道德连幌子都不如,还不如小姜做的所谓的小三更道德。
礼貌回复,您老就当我没说吧。以后注意井水或河水的走向吧。真不必回复了。
睡觉!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0 23:15
晚安哈,逍遥,别再掰扯了,这事翻篇吧,改天我再写一个新话题哈,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0 23:41
是的,底线应该就是法律。可文明的进步,正在不断的修改那些不人性的法律中进步的。
对于“性”交易的偏见,深植于很多人的心里。一说起性工作者,就是贪图安逸,好逸恶劳等等指责。而这些人,大多都是些衣食无忧的人。所以他们会有“何不食肉糜?”的想法。
也许他们并了解,在南方的很多城市,一些打工妹们晚上下了班后在路边揽客,一次只要二三十元。她们好逸恶劳吗?为何要去打工十小时?她们贪图安逸吗?为什么下班后不去好好休息,而要去卖身卖笑?为何?因为她们其力不够自食。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1 22:06
关于这些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不好说什么,有些人就是饿死也不会做这种事,有些人撑得喜欢这样做,想吃得更好,至少比周围的人好。在我们这儿有省级医院的护士做高级的那种,有在校大学生吃饱撑的去做,无非是想穿得更漂亮,吃得更好。这些我管不了,也懒得管,那是人家的自由,我只能说如果我有女儿绝不答应她去这样做。
作者: 湘女妃儿 时间: 2015-5-21 22:55
寞寞;你这是听来的故事都会引起很大的感慨,俺今天亲自经历了一件事,也是与爱有关,有空俺写出来大家一起谈论谈论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1 23:00
真正的道德,应该是制止伤害。
大千世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如何选择自己的生活,也是自己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才是自由。
当低俗强迫高尚也去低俗,那是一种伤害。可高尚以自我的高尚不许低俗,同样也是一种伤害,哪怕那种伤害再高尚。
作为一种交换,我们可以要求我们的子女。因为,我们为了他们可以付出一切。
可是她人呢?我们能为她们付出些什么呢?只是鄙视和嘲笑和谩骂?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1:29
好啊,你写出来吧,我一定会去看的,呵呵。最近一直在外检查工作,只有晚上有点时间,匆匆回几个帖子就累得不行了,下周基本上就不会这么忙了,我有空了,也会接着写听来的故事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1:59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我承认败了好吧,呵呵。有一点大家是可以达成共识的,那就是做人要有底线,过了说什么都是牵强的理由,人们嘴上不说什么,但是心里还是会有个正确地评价。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2 22:59
“底线说”很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底线,法律是最低的底线。就拿论坛的事来说,有的玩笑并不违规,也许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小儿科,可对某些人来说,就是超越了底线。那么,作为规则的执行者,是应该遵守规则的底线,还是尊重个人的底线?大多数人会选择,只要遵守规则的底线就好,劝解某些人降低自己的底线。这也就是应该提高自己的抗击打能力,而无视越过底线的他人的侵权行为。错的不是侵犯他人底线的人,倒是不能降低自己底线的人。这些旁观者,大多是些好人,也大多以“公正”的面貌出现。可我却不以为然,我以为只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底线。哪怕那个底线再高,也应该被尊重。才能使得社会实现真正的和谐。
如果,那个男人,同样是把那笔钱,用于做慈善事业,估计没有几人会指责他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还会赞美他人品的高尚。如果,他和小姜没有“性的共享”。亦如此。只是因为因为“性”的存在,就让一个高尚翻转为"低俗"甚至是“罪恶”?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15
老师这番关于论坛的言论确实很高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18
我是说关于底线说的这番言论确实很独到,也说得在理,所以才会有很多人走走来来,最后和自己性情相投的人聚在一起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2 23:26
有利有弊,成也萧何败萧何。
就拿论坛来说,大多因为“人以群分”,“性情相投”使得人气聚拢。可也同时破坏了论坛成为一个整体。各个板块的设立,失去了作用。灌水版,只是某个群体的灌水。杂谈版,成了某个群体的水区。每一个板块,只是名称不同,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大杂烩的小论坛。
一旦战火燃起,一个群体的离开,那个板块也就跟随着消亡。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36
这个事吧,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事,所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38
论坛就是个玩,开心才是最重要的,呵呵。也祝老师开开心心滴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2 23:39
我也管不了啊,只是一种探讨和交流。
很多人不喜欢这种交流。我也因此老是变成偶。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2 23:43
如果,你的底线老是被侵犯。你会开心吗?
自己开心很简单,此处不开心,自寻开心处。拔腿开溜好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尽管网络很大,可论坛也都很近似。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2 23:45
另:老师不要乱叫。我这人很实在的。
没看西湖叫过一次,我就认真上了。削他,敢还嘴,就骂他欺师。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46
这种交流是需要彼此都有耐心滴,否则很容易产生误会滴,而一旦误会产生了,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也是很难化解滴,呵呵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47
这个称呼吧,我真心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呢,呵呵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49
对了,千万别拿我和别人比,我很烦和人比,这就是我不爱写同题的原因,真心比怕了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2 23:5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要想别人尊重自己的底线,那么就要先尊重别人的底线,我是这么看的。哪里都有奇葩,咱挡不住人家绽放,但是咱可以不看奇葩怒放,这总行吧。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3 00:05
说得很对。
重要的是尊重他人的底线。
不应拿自己的底线去鄙视或嘲笑他人。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3 00:05
就叫老魔头就很好啊。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3 00:06
那不是什么比,而是提醒。别误解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3 09:28
这个称呼我真心喜欢呢,感觉 特贴切
我说句实话吧,你是个完美主义者,这种性格在现实中容易碰的头破血流滴,即使在网路里混也挺费劲滴,不过谁要是能有你这个朋友也是一种幸运
彼此有幸吧
作者: 开的是寂寞 时间: 2015-5-23 09:37
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很浮躁,很难静下心与人好好沟通与理解,所以论坛里才是非不断,现实中也是明争暗斗不消停。老魔头以后要小心点哈,你在一件事上这么执着,不辨个对错就不罢休滴,很容易产生误会呢。我最近外出身边发生了很多事,又有了一点感悟:现在这个社会做婊子容易,做人太难。不过呢,我还是想站着做个人,呵呵。祝你万事能如意哈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3 11:14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5-5-23 09:28 这个称呼我真心喜欢呢,感觉 特贴切我说句实话吧,你是个完美主义者,这种性格在现实中容易碰的 ...
只能说,到处碰壁,不论现实还是网络,谈不上头破血流。因为我的头,不向光头那么脆弱。总是壁被我撞的碎落了一地。
另,我非完美主义者,充其量是个理想主义者。我追求的是公平和公正。就好象,我不喜欢谩骂,但我也不反对谩骂。但我会让谩骂者也领受被骂的感受。嘿嘿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3 11:16
开的是寂寞 发表于 2015-5-23 09:37 现在这个社会大家都很浮躁,很难静下心与人好好沟通与理解,所以论坛里才是非不断,现实中也是明争暗斗不 ...
我不在意误会。只对你的感悟有挑刺的兴趣。呵呵
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时间: 2015-5-23 11:23
交友的目的各自不同。
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赞美,不需要鲜花,不需要掌声,只想挑刺。
朋友们不好意思挑我的刺,那我就好意思去挑朋友们的呗。呵呵。
不然怎么配称魔头?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15-5-23 19:21
悄悄告诉你有时候也很头疼呢

作者: 薰衣草 时间: 2015-5-23 19:24
不要让不幸的人更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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