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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人生而平等”是一种误读,或者是一种错误的翻译,没有什么“人人生而平等” [打印本页]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4 15:59
标题: “人人生而平等”是一种误读,或者是一种错误的翻译,没有什么“人人生而平等”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07:30 编辑

美国《独立宣言》节选1: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

看清楚没有?

从实然的角度来说,没有什么“人人生而平等”。

从应然的角度来说,“人与人,因被(造物主)造而平等”

也就是说,美国《独立宣言》,承认的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人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人格尊严是平等的,而不是社会地位是平等或者财富是平等的。




接下来,美国《独立宣言》节选2: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

看清楚没?

美国独立宣言说得非常清楚,为了保障造物主赐予的”生命“、”自由“、”幸福“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

(这一段,完全是约翰。洛克的《政府论》的观点的翻版)


第二,政府的权力,并不是绝对不主流所说的”强制剥夺部分自由”而产生了政府的权力与政府的法律,而是经过被治理者的自愿同意而产生的。也就是说,是被管理者“自愿让渡部分自由权利”而不是“被强迫让渡自由权利”
”自愿“与”被强迫“的区别,绝对不主流看懂了没有?



链接:独立宣言(美国立国文书之一)_百度百科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4 16:02
到上帝面前平等,那叫去而平等,好么!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4 16:06
去不去得到上帝面前都是问题,谈什么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4 16:06
九眼天注 发表于 2025-5-14 16:02
到上帝面前平等,那叫去而平等,好么!

我主贴说的,就是《独立宣言》的正规翻译与解读。

并不代表我本人的观点。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4 16:10
这个确实还是省省吧,这个独立宣言又代表不了上帝的解释。。。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4 16:16
再像你们这样,美国没落的可能更快。。。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4 16:29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4 16:10
这个确实还是省省吧,这个独立宣言又代表不了上帝的解释。。。

确实。如果上帝解释,上帝会说,若人间是天堂,则你们都可以是自已的上帝。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4 16:34
九眼天注 发表于 2025-5-14 16:29
确实。如果上帝解释,上帝会说,若人间是天堂,则你们都可以是自已的上帝。

说得太好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4 18:06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4 16:34
说得太好

这个要弄清楚的是,说到天赋权利,平等的生存权才是,政治权利等等不是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4 18:13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4 18:06
这个要弄清楚的是,说到天赋权利,平等的生存权才是,政治权利等等不是

嗯。不要先谈上帝,现在很多人,到时候能说得服小鬼就得拍额头庆幸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1:49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4 16:34
说得太好

这个话说得好在哪里呢?本人认为,好在说出了上帝的精神内涵所在。。。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1:56
你们以为上帝会认可那些承认上帝而所行又实际违背上帝精神内涵的人嘛。。。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2:03
本帖最后由 神机妙用 于 2025-5-15 12:13 编辑

过去、现在,很多那些自以为懂了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你们觉得他们懂了多少 ?。。。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5 12:14
这帖子算是被毁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2:22
这个宣言里有没有说,上帝说了,人间只能是人间社会,不能把它搞成天堂。。。?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2:30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2:03
过去、现在,很多那些自以为懂了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你们觉得他们懂了多少 ?。。。

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懂唯心主义而反对唯物主义的,究竟懂了什嘛呢?。。。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2:39
有些人,别总是写得像卷桶纸那嘛长,上下不通,要那嘛多干什嘛。。。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2:52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2:30
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懂唯心主义而反对唯物主义的,究竟懂了什嘛呢?。。。

放听唱国际歌也一样,现在听得多的,也不知多数人听出了什嘛。。。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5 12:56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2:22
这个宣言里有没有说,上帝说了,人间只能是人间社会,不能把它搞成天堂。。。?

人***利平等、机会平等、人格平等,然后就叫天堂了??
脑子早都锈死了,一点都不自知,还底气十足的样子。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5 12:58
方子是不屑搭理你们,都已经弃帖了我看。
我是笑喷了,忍不住冒出来透一口气。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5:50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5 12:56
人***利平等、机会平等、人格平等,然后就叫天堂了??
脑子早都锈死了,一点都不自知,还底气十足的样 ...

这不是你们最喜欢拿来说的嘛?什嘛机会平等?人格平等!看着是讲的全是高层建筑的东西,以欺骗麻痹基础阶层。。。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5:53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5:50
这不是你们最喜欢拿来说的嘛?什嘛机会平等?人格平等!看着是讲的全是高层建筑的东西,以欺骗麻痹基础阶 ...

那叫“上层建筑”,哈哈哈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5:58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5:53
那叫“上层建筑”,哈哈哈

本人讲“上层建筑”的东西,可能容易露馅。。。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6:04
本帖最后由 神机妙用 于 2025-5-15 16:08 编辑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5:50
这不是你们最喜欢拿来说的嘛?什嘛机会平等?人格平等!看着是讲的全是高层建筑的东西,以欺骗麻痹基础阶 ...

西方所谓民主国家的这种欺骗性是存在的。事实上竞选总统也是要有真金白银支持的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6:14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6:04
西方所谓民主国家的这种欺骗性是存在的。事实上竞选总统也是要有真金白银支持的

而马克思主义理论,恰恰就是指出了资本主义理论的欺骗性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5 16:24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5:58
本人讲“上层建筑”的东西,可能容易露馅。。。

神兄担心露馅,这说明有自知之明啊!哈耶克说,“只有金钱会向穷人开放,而权力则将永远不会”。也算得上自知之明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6:28
九眼天注 发表于 2025-5-15 16:24
神兄担心露馅,这说明有自知之明啊!哈耶克说,“只有金钱会向穷人开放,而权力则将永远不会”。也算得上 ...

看起来,哈耶克这倒没有胡说。。。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16:30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6:28
看起来,哈耶克这倒没有胡说。。。

哈耶克的语言逻辑水平实在是高,哈哈哈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5 16:37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16:30
哈耶克的语言逻辑水平实在是高,哈哈哈

哈耶克稍一情不自禁,就说出了某些不骗人的事实。
作者: 知音    时间: 2025-5-15 18:57

也就是说,美国《独立宣言》,承认的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人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人格尊严是平等的,而不是社会地位是平等或者财富是平等的。
————
翻译的对,
但是,“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也不单指社会地位或财富吧?也包含了法律地位的平等。顶多是不严密,不明确。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1:54
也就是人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人格尊严是平等的,而不是社会地位是平等或者财富是平等的。
======================================
楼主若是高兴或有空时
就解释一下,你这句子的含义是不是说,人不论财富或社会地位的不同,但人格尊严一样啊?你这说的是地球上的现实社会吗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2:31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21:54
也就是人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人格尊严是平等的,而不是社会地位是平等或者财富是平等的。
== ...

这里,本人顺带说一个问题,关于社会思想范畴上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唯物主义是重视社会客观存在,认为社会客观存在会决定社会意识,而相应的唯心主义,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玄学或心学范畴的唯心论,而实质是指回避这种客观存在的违心主义。。。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2:39
也就是人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人格尊严是平等的,而不是社会地位是平等或者财富是平等的。
======================================
楼主若是高兴或有空时
就解释一下,你这句子的含义是不是说,人不论财富或社会地位的不同,但人格尊严一样啊?你这说的是地球上的现实社会吗
======================================
楼竹的这个,就是回避社会存在的违心主义。。。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2:47
可以稍微想象一下,一个夜晚住桥洞的想到大酒店里看看,对保安说请相信我有一样的人格尊严,导演也拍不出这样的情节。。。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2:52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22:47
可以稍微想象一下,一个夜晚住桥洞的想到大酒店里看看,对保安说请相信我有一样的人格尊严,导演也拍不出这 ...

是啊,保安说,你说一样就一样?人家凭人格能借300万,你也去借300万,我就让你进去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2:59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22:52
是啊,保安说,你说一样就一样?人家凭人格能借300万,你也去借300万,我就让你进去

这就是什么呢?这就是,楼竹所言的所谓人格尊严独立平等,就具有了思想上的欺骗性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5 23:17
误读的也许不是别人!这些贴子的内容,其实应该让那些所谓“精婴”群体的人看看。看看为什么他们貌似是底层立场的民珠派,却又是遭到底层民众最反感的群体。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3:20
九眼天注 发表于 2025-5-15 23:17
误读的也许不是别人!这些贴子的内容,其实应该让那些所谓“精婴”群体的人看看。看看为什么他们貌似是底层 ...

确实。这就又说到问题上了。。。

作者: 神机妙用    时间: 2025-5-15 23:48
九眼天注 发表于 2025-5-15 23:17
误读的也许不是别人!这些贴子的内容,其实应该让那些所谓“精婴”群体的人看看。看看为什么他们貌似是底层 ...

也许他们还感到困惑呢!怎么会这样!愚民啊,哈哈哈

作者: 九眼天注    时间: 2025-5-15 23:53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5-15 23:48
也许他们还感到困惑呢!怎么会这样!愚民啊,哈哈哈

算了吧,这些知识群体脑袋不混乱的极少的。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7:08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07:18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5-5-15 18:57
也就是说,美国《独立宣言》,承认的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人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人与人的 ...

翻译的对,
但是,“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也不单指社会地位或财富吧?也包含了法律地位的平等。顶多是不严密,不明确。

————————————————————————————————————————————————
“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即便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也是不严密的,这一点你没有说错。
因为,“人人生而平等”,缺乏了因果关系里面的“因”,“原因”;也就是说,从应然上讲,人人为什么应该生而平等?
缺乏了这方面的定义与解释。

卢梭有一句“人是生而自由,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这种“人是生而自由”是有他的理论上的解释的。

而“人人因被(造物主)造而平等”,这句话,却明确了因果关系。

因为无论”王侯将相,普罗大众,贩夫走卒,街头乞丐“,他们都是上帝的被造物。因为他们都是被造物,因此,他们的法律地位,人格尊严,机会大小,在上帝面前都应该是平等的。

看到理论的完满与不完满没有?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7:10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5 12:58
方子是不屑搭理你们,都已经弃帖了我看。
我是笑喷了,忍不住冒出来透一口气。

老高确实心思敏锐,眼光精准。
我确实是弃贴了。
本来挺好的一个讨论《独立宣言》的帖子,被莫名引入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争论,我干脆弃贴了。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7:30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07:32 编辑

根据主贴《独立宣言》第二部分节选。

第二,政府的权力,并不是绝对不主流所说的”强制剥夺部分自由”而产生了政府的权力与政府的法律,而是经过被治理者的自愿同意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是被管理者“自愿让渡部分自由权利”而不是“被强迫让渡自由权利”
”自愿“与”被强迫“的区别,绝对不主流看懂了没有?

@绝对不主流     @战斗鸡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7:33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7:30
根据主贴《独立宣言》第二部分节选。

第二,政府的权力,并不是绝对不主流所说的”强制剥夺部分自由”而 ...

@战斗鸡



@绝对不主流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7:44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7:30
根据主贴《独立宣言》第二部分节选。

第二,政府的权力,并不是绝对不主流所说的”强制剥夺部分自由”而 ...

法律的强制效力体在司法执法层面
“法律需经公民同意”,这是没有法律之前的一条制宪立法原则,不是法律制定岀来之后的属性特征
你再想想LGBT需要特朗普和他的支持者们同意么?这个所谓的同意被国会投票代议了,有很多人不同意也通过了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7:50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07:5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7:44
法律的强制效力体在司法执法层面
“法律需经公民同意”,这是没有法律之前的一条制宪立法原则,不是法律 ...

“法律需经公民同意”,这是没有法律之前的一条制宪立法原则,不是法律制定岀来之后的属性特征
你再想想LGBT需要特朗普和他的支持者们同意么?这个所谓的同意被国会投票代议了,有很多人不同意也通过了

————————————————————————————————————
你应该做的事情,是去多读点书而不是上论坛乱发议论。
在民主代议制政府里面,无论是宪法的制宪过程,或者是普通的下位法的制定过程,它们都需要经过国民权力的代议机构,也就是美国的众议院通过,才能够成为法律,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与民意基础。
也就是说,美国众议院,英国议会的下院,它们都是反映民意的立法代议机构。
本身就是一种民意代议制。
你把代议制民主想象成古希腊雅典的”直接民主“,是比较搞笑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7:55
人类没有有效的“经公民同意”的立法手段,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粗糙原则,议会投票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同意”确认,比如有一些民主党人并不赞同LGBT,他们的赞同票其实是投给了“团结一致”的团伙意识、乡愿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7:5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7:55
人类没有有效的“经公民同意”的立法手段,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粗糙原则,议会投票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同意 ...


人类没有有效的“经公民同意”的立法手段,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粗糙原则,

——————————————————————————————
你这个对于民主的解释,直接指向了2000年前古希腊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

我还是那句话,你要么是不懂”代议制民主“,这样你需要去读读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这本书。

要么,你就是在胡搅蛮缠,搅混水乱说一气。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05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7:50
“法律需经公民同意”,这是没有法律之前的一条制宪立法原则,不是法律制定岀来之后的属性特征
你再想想 ...

“议员反映民意,议员是民意代表”,这郡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谎言,“民众意愿”是个没有语义真值的概念,“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决原则只是使用了“民意”当幌子而己,民主只是比其他政体的议事方式能采纳更多社会意见,通过新闻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实现的
阿罗不可能定理,人类没有能真正体现民意的民主议事程序,拿民意说事儿的不是二逼就是政治骗子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07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7:58
人类没有有效的“经公民同意”的立法手段,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粗糙原则,

——————————— ...

蠢如高隐,我上面谈的就是代议制,哪涉及两千年前的直接民主?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8:1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8:05
“议员反映民意,议员是民意代表”,这郡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谎言,“民众意愿”是个没有语义真值的概念,“ ...

你这果然是老零钱的口吻。
多去读点书的劝谕对你已经没有什么效果了;你还是快去吃药打针吧,这个更适合你。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8:1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8:05
“议员反映民意,议员是民意代表”,这郡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谎言,“民众意愿”是个没有语义真值的概念,“ ...

议员反映民意,议员是民意代表”,这郡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谎言,“民众意愿”是个没有语义真值的概念,“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决原则只是使用了“民意”当幌子而己

——————————————————————————

绝对不主流,我可否把你上面这段话,修改一下,让你更满意?


”人大代表反映民意,人大代表是民意代表”,这郡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谎言,“民众意愿”是个没有语义真值的概念,“少数服从多数”的多数决原则只是使用了“民意”当幌子而己,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17
如今美国通过的任何一项法律,都不乏大批的反对者,“法律需经公民同意”,无法实现的理想,制度工具相对于理想,精度实现度很差,糙到哪怕有49%的人反对,只要有51%的人赞同,就可能通过,没准儿这还是个有人投错了票的结果,一不小心投了赞同,发现的时候想改来不及了,法律已经通过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20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5-5-16 08:22 编辑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8:15
议员反映民意,议员是民意代表”,这郡是自欺欺人的政治谎言,“民众意愿”是个没有语义真值的概念,“少 ...

你改的没错,只是有点没屁搁拢嗓子
我拿美国举俐,是在批判民主制下的民意也是谎言,更何况砖制社会
别蠢如高隐,一看我讲美国不好就认为我在赞美中国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23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8:10
你这果然是老零钱的口吻。
多去读点书的劝谕对你已经没有什么效果了;你还是快去吃药打针吧,这个更适合 ...

蠢如高隐的口水鸡,除了学舌,肚子里没丁点学识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8:23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08:2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8:20
你改的没错,只是有点没屁搁拢嗓子
我拿美国举俐,是在批判民主制下的民意也是谎言,更何况砖制社会

我58楼可没有按照我的原意改帖子,是顺着你 绝对不主流 的含义改帖子。
“美国那种代议民主制下的民意是谎言?”
老零钱,你该吃药了。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27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8:23
我58楼可没有按照我的原意该帖子,是顺着你 绝对不主流 的含义改帖子。
“美国那种代议民主制下的民意是 ...

你不用重复一下我的话,再露出没见过世面的表情
你的无知表现和口水对于反驳我的观点毫无作用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30
民主是最不坏的政治制度,但到底坏在哪?
不懂权力批判,你们对人类政治文明就相当于一无所知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8:31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7:30
根据主贴《独立宣言》第二部分节选。

第二,政府的权力,并不是绝对不主流所说的”强制剥夺部分自由”而 ...

我没注意仔细看他那些胡扯八道。
自然权利当然是自愿让渡的。连这不知道,还强制。不主流你可以滚出这个论坛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8:36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7:58
人类没有有效的“经公民同意”的立法手段,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的粗糙原则,

——————————— ...

方子读帖比我仔细。
没错,不主流这是压根不懂代议制民主,直接跟大众直接民主混为一谈。所以实际上,不主流自己才是最典型的民粹分子,好笑的是他居然整天骂人家民粹。应该让那个 @第二巴图鲁 来见识见识不主流所谓的“功力”。真笑死人。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39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8:31
我没注意仔细看他那些胡扯八道。
自然权利当然是自愿让渡的。连这不知道,还强制。不主流你可以滚出这个 ...

草包,自然权利的定义就是“不可让渡的权利”,你不能把自己的生命权让渡给别人以增加他的生命权,所以生命权这个自然权利不可让渡,你能做的只是早点去死省出粮食给其他人
自由也无法让渡,无法通过减少你的自由去增加另一人的自由

你脑子里这些社会学概念全是屎状,和你的人一样,在论坛里散发着恶臭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8:4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8:39
草包,自然权利的定义就是“不可让渡的权利”,你不能把自己的生命权让渡给别人以增加他的生命权,所以生 ...

脑残,我说自然权利当然是自愿让渡的,是指社会契约就是自然权利一部分自愿让渡而来的口语化说法。
自然权利中唯有生命财产自由等才不可让渡,而不是全部不可让渡。
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无知。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8:52
不主流,你无知无畏、不怕丢人的“功力”,确实十分了得。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8:5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8:39
草包,自然权利的定义就是“不可让渡的权利”,你不能把自己的生命权让渡给别人以增加他的生命权,所以生 ...

洛克自由权利可否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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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关于自由权利可否让渡的核心观点,需结合其自然权利理论与社会契约论综合分析,具体可从以下层面展开:

一、‌自然权利的本质:不可让渡的终极属性‌
‌自由权的天然性‌:自由作为自然权利,是人与生俱来的属性,存在于自然状态中,先于国家而存在。洛克强调自由源于人类理性的本质,与生命权共同构成不可剥夺的“自然持有物”15。
‌让渡的边界‌:在缔结社会契约时,人们仅让渡执行自然法的权力(如私力救济权),但自由权本身仍完整保留。例如,个体将纠纷裁决权交给政府以换取公正司法,但自由意志的行使不受政府干预78。




二、‌社会契约中的有限让渡逻辑‌
‌契约动机的非绝对性‌
人们建立政府的目的在于强化对自然权利的保护,而非放弃权利本身。洛克明确指出,“交出自由即等同于自杀”,因此自由权无法通过契约完全转让58。

让渡的具体范畴‌


‌执行权的让渡‌:个体将自然状态下自行判定和惩罚侵害行为的权力(私力救济权)委托给政府,形成公权力对自由的法律保障机制17。
‌自由内涵的扩展‌:通过法律约束消除自然状态的缺陷(如裁决不公),使自由从“无序自主”升华为“受保护的法治自由”46。




三、‌政府越权的反抗合法性‌
‌自由权的绝对底线‌:若政府侵犯自由(如剥夺言论、迁徙或财产处置权),即构成对契约的根本违背。此时人民有权推翻暴政,恢复原始自然权利12。
‌洛克与霍布斯的区别‌:霍布斯主张绝对主权下自由的全面让渡,而洛克坚持自由权的保留是政府合法性的前提37。



四、‌现代语境下的理论张力‌
‌个体与集体的平衡‌:洛克的自由观强调个体优先性,但现代社会常需在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间权衡(如疫情期间的隔离政策)。这种张力源于自由权“不可让渡却需受限”的双重属性46。
‌财产权与自由的关联‌:财产权作为自由的外化载体,其让渡可能间接影响自由(如征税需经同意),但洛克认为此类让渡必须基于自愿且有限度26。
‌结论‌:自由权在洛克理论中具有不可让渡的核心地位,社会契约仅涉及对权利行使方式的调整而非权利本身的转移。这一理论为现代宪政提供了“权利保留”原则,即政府权力始终以不侵犯个体自由为边界15。


——————————————————————————————————————


无论如何,绝对不存在你 绝对不主流 所说的:

“绝对不主流所说的”强制剥夺部分自由”而产生了政府的权力与政府的法律”

绝对不主流,你是说过”强制剥夺部分自由权利产生政府权力与法律“这种类似的话吧?我冤枉你了吗?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8:56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08:53
洛克自由权利可否让渡?

DeepSeek-R1满血版 回答完成


呵呵,不主流说的强制剥夺“自由”,是指强盗掠取他人财物的“自由”。再次笑疼肚子。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8:57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8:48
脑残,我说自然权利当然是自愿让渡的,是指社会契约就是自然权利一部分自愿让渡而来的口语化说法。
自然 ...

你脑子里的概念就不对,嘴里的观点怎么可能对?
只知道学舌的白痴,你学跑调了
“让渡私权利以形成公权力”,这是正确的说法,你能让渡个鸡毛自然权利,你能让渡财产给国家,财产是一种私权利,但你让渡不了拥有财产的权利,这是种自然权利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08:59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8:56
呵呵,不主流说的强制剥夺“自由”,是指强盗掠取他人财物的“自由”。再次笑疼肚子。

呵呵,绝对不主流,根本就看不懂《独立宣言》所说的”经被管理者同意”这句话的意思就意味着“自愿性质”。

换言之,绝对不主流,用“强制”二字,偷换了“自愿”二字;要么他是不懂,要么他是故意的,两者必居其一。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02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8:57
你脑子里的概念就不对,嘴里的观点怎么可能对?
只知道学舌的白痴,你学跑调了
“让渡私权利以形成公权力 ...

白痴,兵役制、税制哪个不是自然权利的让渡?
有了自然权利才谈得上私权。无知无畏的东西被驳得又只剩下绕口令抠字眼的功夫了?
洛克说的三大不可让渡的自然权利,生命财产和自由。这里的自由,准备地说是基本自由,而非派生自由。后者就是可以让渡。要不然哪来法定义务?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05
自然权利不可让渡,只能被侵犯或剥夺
我打死你高隐,侵犯了你的自然权利,哪怕我有足够多替天行道的理由
法院以罪大恶极愚蠢罪判处你高隐死刑,这是剥夺你的自然权利,依法办案大快人心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0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05
自然权利不可让渡,只能被侵犯或剥夺
我打死你高隐,侵犯了你的自然权利,哪怕我有足够多替天行道的理由
法 ...

你好像一点听不懂人话嘛。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0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05
自然权利不可让渡,只能被侵犯或剥夺
我打死你高隐,侵犯了你的自然权利,哪怕我有足够多替天行道的理由
法 ...

又强制剥夺跟自愿让渡混为一谈?你这么愚蠢的脑子你仙人板板知道不?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10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02
白痴,兵役制、税制哪个不是自然权利的让渡?
有了自然权利才谈得上私权。无知无畏的东西被驳得又只剩下 ...

自然权利的定义是“不可让渡的权利”
你说话的时候要叮嘱自己正确使用概念,别丢人没够的样子
义务兵役制,就不是自愿的而是强制的
税法全是强制的,没有一个国家是愿意交就交不愿意交就不交的自愿让渡

高隐,你相于一只刚从树上爬下来的猴子,这个世界对你而言,太陌生了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11
让渡是有限授权懂吗?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13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09
又强制剥夺跟自愿让渡混为一谈?你这么愚蠢的脑子你仙人板板知道不?

自然权利你让渡不了,累死你个白痴你也做不到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1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10
自然权利的定义是“不可让渡的权利”
你说话的时候要叮嘱自己正确使用概念,别丢人没够的样子
义务兵役制 ...

永远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脑残,这些强制都来源于最初政府成立的让渡契约懂吗?
就好比你自愿签订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然后你就必须履行契约,银行就有权从你账上划钱。你若违约,法律就可以强制判你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懂吗?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16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11
让渡是有限授权懂吗?

让渡是出让转让移交,不是授权
我授权你负责打扫卫生,不是让渡是命令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19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15
永远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脑残,这些强制都来源于最初政府成立的让渡契约懂吗?
就好比你自愿签订了分期付 ...

别用更多蠢话去掩盖和解释你连概念都不掌握的错误
自然权利不可让渡,你必须在定义范围之内使用它,否则你说的就不是人话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20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16
让渡是出让转让移交,不是授权
我授权你负责打扫卫生,不是让渡是命令

脑残有完没完?出让移交使用权,不就是授权?跟打扫卫生毛线关系?文盲瞎类比个啥?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22
为自己的愚蠢而辩解,蠢得不可救药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22
最后一帖永远是不主流的。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24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20
脑残有完没完?出让移交使用权,不就是授权?跟打扫卫生毛线关系?文盲瞎类比个啥?

二逼脑子里全是权力意志
授权,是一种命令,组织行为,这里的权,是权力
出让移交使用权,这个权是“权利”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28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22
最后一帖永远是不主流的。

这差不多是你所有说的话里正确率最高的一句了,有50%左右正确的可能性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29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24
二逼脑子里全是权力意志
授权,是一种命令,组织行为,这里的权,是权力
出让移交使用权,这个权是“权利 ...

你能再搞笑点吗?你个人从没授权他人办事过?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5-16 09:36
战斗鸡和不主流唠的话题,除了草包蠢货脑残等总是不在一个频道,还吵得有滋有味儿,哈哈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47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16 09:29
你能再搞笑点吗?你个人从没授权他人办事过?

这是义务代劳,让渡是利益的转移
我说把打扫卫生的工作让渡给你,但不给你工资,你接受不?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09:48
寒假 发表于 2025-5-16 09:36
战斗鸡和不主流唠的话题,除了草包蠢货脑残等总是不在一个频道,还吵得有滋有味儿,哈哈

你参加进来也没有任何变化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53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47
这是义务代劳,让渡是利益的转移
我说把打扫卫生的工作让渡给你,但不给你工资,你接受不?

你这会儿不只是说授权么?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09:57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47
这是义务代劳,让渡是利益的转移
我说把打扫卫生的工作让渡给你,但不给你工资,你接受不?

你这会儿不只是说授权么?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10:02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10:05 编辑

绝对不主流,看清楚下文,我估计你也是听不懂人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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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文明底线中的三大权利,在社会契约中的有限让渡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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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文明底线理论围绕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三大基本权利展开,其社会契约论中关于权利让渡的逻辑体现为“有限性”和“有条件性”的双重特征。这一逻辑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一、‌三大权利的不可让渡性‌
‌自然权利的绝对保留‌
洛克认为生命、财产、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源自自然法而非政府赋予13。这些权利具有神圣性,个体在缔结社会契约时并未将其让渡给政府,而是作为政府权力的边界存在。例如,政府无权以多数人名义剥夺少数人的生命或财产15。

‌自由权的双重约束‌
自由权虽受法律限制,但其核心在于“不受任意干预”。洛克强调自由并非无序,而是法律框架内的自主选择权14。个体仅向政府让渡了自然状态下自我执法的自由(如私力救济权),但保有思想、言论及行动自主权68。

二、‌部分权利的有限让渡逻辑‌
‌让渡目的:秩序与权利保障的平衡‌
社会契约的本质是“以部分自由交换公共安全”。人们将自然状态下执行惩罚的权力(如私力救济)让渡给政府,换取对生命、财产和自由更高效的制度化保护56。但这种让渡不涉及三大权利本身,仅涉及维护权利所需的次级权力68。

‌让渡范围的严格限定‌

‌生命权‌:政府无正当化杀戮的权力,战争亦不可剥夺战败者的生命权1。
‌财产权‌:征税需经人民同意,政府不得无偿征用私有财产35。
‌自由权‌:法律仅限制侵害他人的自由,不得以道德名义压缩个人选择空间46。



三、‌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与可撤销性‌
‌权力的契约性约束‌
政府作为契约第三方,权力来自人民有限授权,其职能仅限于保护三大权利56。若政府逾越此边界(如侵犯财产权或压制自由),契约自动失效,人民有权通过革命重建政府56。这种“工具论”政府观与霍布斯的绝对主权论形成鲜明对比7。

‌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
为防止权力滥用,洛克提出立法权、行政权与外交权分立(后由孟德斯鸠发展为三权分立),通过权力分散实现相互制约,确保政府无法集中力量侵犯个体权利6。


四、‌有限让渡的逻辑张力‌
‌道德与权利的边界争议‌
洛克拒绝将道德标准强加于权利保护,认为政府只需维护底线权利而非塑造道德14。这一立场可能引发争议,例如如何界定“自由滥用”与“权利侵害”38。

‌财产权的特殊地位‌
财产权因融合劳动价值被视为正义之源,但其积累可能导致社会不平等。洛克未明确限制财产规模,仅强调获取需符合“足够且同样好”的自然法原则34。


总结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以三大权利为锚点,构建了“有限让渡—严格约束—可撤销授权”的逻辑闭环。政府的合法性完全依赖于对个体核心权利的保障,权利让渡的有限性既是对专/制的防范,也是对人性尊严的终极维护15。



作者: 战斗鸡    时间: 2025-5-16 10:02
破论坛卡得要死。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5-16 10:15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47
这是义务代劳,让渡是利益的转移
我说把打扫卫生的工作让渡给你,但不给你工资,你接受不?

委托授权是暂时让渡某项权利。个人授权可以让渡。所谓的天赋***让渡不了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5-16 10:18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09:48
你参加进来也没有任何变化

不参加,容易不学无术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10:41
本帖最后由 绝对不主流 于 2025-5-16 10:42 编辑
寒假 发表于 2025-5-16 10:15
委托授权是暂时让渡某项权利。个人授权可以让渡。所谓的天赋***让渡不了

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是让其代行主张权利的义务,不是让渡了辩护权利,你的辩护权还是你自己的,不是让渡给律师让他多了一份辩护权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10:46
寒假 发表于 2025-5-16 10:18
不参加,容易不学无术

那和你参不参加辩论无关
辩论不是个内力比拼活动,不会越拼越少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10:48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10:02
绝对不主流,看清楚下文,我估计你也是听不懂人话的。



你这二逼自己先看懂你学舌的内容

“三大权利的不可让渡性
自然权利的绝对保留”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11:00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11:02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10:48
你这二逼自己先看懂你学舌的内容

“三大权利的不可让渡性

老文盲,你在论坛上玩,主打一个体力超好,精力超旺盛。
就像个得了脑残病的武疯子一样,没人敢与你比拼体力。

我在下面标红字说明,社会契约的建立必须涉及让渡维护权利所需的“次级权力”

——————————————————————————————————————————————————
(转自89楼)
二、‌部分权利的有限让渡逻辑‌
让渡目的:秩序与权利保障的平衡‌
社会契约的本质是“以部分自由交换公共安全”。人们将自然状态下执行惩罚的权力(如私力救济)让渡给政府,换取对生命、财产和自由更高效的制度化保护56。但这种让渡不涉及三大权利本身,仅涉及维护权利所需的次级权力68。

‌让渡范围的严格限定‌

‌生命权‌:政府无正当化杀戮的权力,战争亦不可剥夺战败者的生命权1。
‌财产权‌:征税需经人民同意,政府不得无偿征用私有财产35。
‌自由权‌:法律仅限制侵害他人的自由,不得以道德名义压缩个人选择空间46。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以三大权利为锚点,构建了“有限让渡—严格约束—可撤销授权”的逻辑闭环。政府的合法性完全依赖于对个体核心权利的保障,权利让渡的有限性既是对专/制的防范,也是对人性尊严的终极维护15。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11:03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11:00
老文盲,你在论坛上玩,主打一个体力超好,精力超旺盛。
就像个得了脑残病的武疯子一样,没人敢与你比拼 ...

我的观点是“自由权利不可让渡”,不是“权利不可让渡”
蠢如高隐的玩意儿
作者: 卖真方子的    时间: 2025-5-16 11:06
本帖最后由 卖真方子的 于 2025-5-16 11:0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11:03
我的观点是“自由权利不可让渡”,不是“权利不可让渡”
蠢如高隐的玩意儿

你说过“强制剥夺公民部分自由”以形成政府权力与政府法律,类似的这类话没有?

请你解释一下“强制剥夺”与“自愿让渡”的区别。

绝对不主流 的体力真好!

作者: 寒假    时间: 2025-5-16 11:16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16 10:46
那和你参不参加辩论无关
辩论不是个内力比拼活动,不会越拼越少

容易养成张嘴就来的恶习,容易被不学无术,

作者: 绝对不主流    时间: 2025-5-16 11:39
卖真方子的 发表于 2025-5-16 11:06
你说过“强制剥夺公民部分自由”以形成政府权力与政府法律,类似的这类话没有?

请你解释一下“强制剥 ...

自由也是不可让渡的,只能被限制或剥夺
你没法把言论自由让渡给高隐,不会因为你闭嘴而导致高隐成为话痨多了一份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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