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3 16:23
说联系,是因为法律的起源,法律的宗旨,法律存在的理由,无不都是来源于维护道德正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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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6:40
是不是“没有伤害动机”就一定只能按“过失伤害”来处理?
情况是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是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6:42
我这帖子只负责分析你和柳警不同的思维方式:道德和政治的、法律科学本身的。
至于更专业的问题,还是要 ...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7-13 16:44
他说你偏感性
说得对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6:50
你这么划分我就不同意,属于你把自己的总结强加于我。
在法律层面,从主观方面说,明知道用颜料会伤害他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6:50
你这么划分我就不同意,属于你把自己的总结强加于我。
在法律层面,从主观方面说,明知道用颜料会伤害他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6:50
你这么划分我就不同意,属于你把自己的总结强加于我。
在法律层面,从主观方面说,明知道用颜料会伤害他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6:57
是故意,但不是故意以伤害孩子们健康为目的,而是以非法经营为目的。
这其间的区别,法律上具体怎么审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6:59
有伤害性的行为,就是故意。说什么道德政治的,不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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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02
如果是故意伤害孩子的健康,那就是直接故意伤害了,这次算是间接故意伤害,法律上有所区分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03
我不是律师,你指望我断案?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7:06
直接和间接的 故意伤害,性质和量刑肯定大不相同。
这种区分就是法律科学的意义。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7-13 16:33
重新捋一下思路
整理好语言
听听你的观点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6:40
是不是“没有伤害动机”就一定只能按“过失伤害”来处理?
情况是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是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6:34
你这种文盲,只要一张口,人就能看出你肚子里一点草料都没有,哪怕最基本的法理学ABC,都闻所未闻 ...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7-13 17:10
这个呢,柳哥的解释确实不是完全正确。稀释行为是轻信这样就能避免某种结果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7-13 17:10
这个呢,柳哥的解释确实不是完全正确。稀释行为是轻信这样就能避免某种结果
九眼天注 发表于 2025-7-13 17:15
怎么说,可否再详细说一点啊?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3 17:14
这种理论全是用应然去忽悠你这二逼而已
成吉思汗的大扎撒不准数豆子的法律,涉及什么正义非正义?
安乐死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6:57
是故意,但不是故意以伤害孩子们健康为目的,而是以非法经营为目的。
这其间的区别,法律上具体怎么审 ...
神机妙用 发表于 2025-7-13 17:18
这就是在用过失犯的定义解释过失犯罪。。。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7:19
什么叫法理你懂吗?法理就是应然,你扯什么数豆子?不是应然,谈什么法理?不谈法理,法律因为什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09
你了解不是过失伤害就可以了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3 17:24
你用所谓的法理正义,解释不了具体法律,有鸡毛用?法律解释只是在如何理解法条的执行时才有法律效力,“ ...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3 17:34
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这是法律的本质,不管人类文明怎么发展,这种性质改不了,法律永远也不是居委会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7:35
我主帖本意,不赞同直接故意伤害罪,用你的话说,间接伤害更恰当些。当然,柳警的解释也有道理。这就是司 ...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是故意。”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7:35
我主帖本意,不赞同直接故意伤害罪,用你的话说,间接伤害更恰当些。当然,柳警的解释也有道理。这就是司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42
故意的分类(刑法第十四条):《刑法》第14条对“故意”作出了基本定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46
这么说吧,直接故意伤害是明知+希望,目的明确想伤害人;间接故意伤害是明知+放任,行为中不顾后果,仍定为 ...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7:52
这才是法律的语言。
我开始不知道有间接故意伤害,又不赞成直接故意伤害。不知道往哪条去套,所以觉得过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59
我的帖子就是在说这个认知,你这个帖子是不是题目有问题?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8:02
比较复杂。
你最后一段,确实不是在说法律,而是说道德和政治。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7-13 18:04
能不能轻信,公共场所放一把火,不会引发火灾,而仅仅是为了好玩?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7-13 18:05
除了洗白需要,请问,世间哪有辣么多的“轻信”啊~~~~·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8:09
自信说跟法律有关系么?针对那个的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8:49
这怎么是洗白呢?我又不认识他们,柳警也跟他们非亲非故的,哪来的洗白动机?
不过是用中立的法律思维去 ...
寒假 发表于 2025-7-13 19:03
你现在用动机说事了?
有几个人和以色列、和伊朗有亲有故?站公正立场说几句就各种粉红吧、邪恶吧、洗脑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16
稀释属于企图掩盖故意伤害事实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16
稀释属于企图掩盖故意伤害事实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7-16 09:06
咱们客观分析一下啊,本案客观上有伤害结果,但主观上嫌疑人并没有伤害的目的,因为造成伤害对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3 17:42
故意的分类(刑法第十四条):《刑法》第14条对“故意”作出了基本定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 ...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7-16 09:09
你不在的时候我写了一个’柳兄呀柳兄‘,就是说这个事情的,可惜你没看到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3 16:29
你个白痴连一句我对于本案的观点都没引用,纯粹在发猪瘟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5-7-16 14:37
不哥高才。我是常常仰望。可不哥措辞习惯不好吧?找个雅词不好吗?我看了不习惯。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7-16 14:55
你帮着找一个雅一点的形容高隐发猪瘟的词吧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3 17:08
没有啊。我只是说,法律案件的分析判断,不适合渗入道德和政治思维。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5-7-16 17:19
法治本身就是要符合道德和政治的需要才产生的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7-17 03:51
法律对正义的维护,已经体现在扬善惩恶的各种条款上了。这是法律本身存在的道德理由和目的。
但是具体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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