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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感言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人    时间: 2025-8-20 21:36
标题: 感言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25-8-21 08:12 编辑

大区管理员的职责应该是对本辖区各版块具有监督检查权,督促指导权,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权。而管理大区管理员的管理权限应该在六星管理组,那么一个版块的首版怎么会有权利申请禁足管理他的上级呢?如果说一个版块的首版都把他的上级大区管理员禁足了,那么大区管理员又如何对下属版块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又如何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发挥作用呢?

遗憾的是某首版在议事厅申请禁足某大区管理员后,0号管理员还真操作了。而被禁足的大区管理员也认可了。以上事情的发生也足以说明六星管理制度的缺失,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作者: 马叶的小屋    时间: 2025-8-29 10:54
山人版版的直言呢。
作者: 山人    时间: 2025-9-1 21:22
马叶的小屋 发表于 2025-8-29 10:54
山人版版的直言呢。

有感而发吧,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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