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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枯枝败叶》到《苦妓回忆录》
接触《枯枝败叶》时,已经看过老马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那也是个混乱的疫情时期,掐指一算,不满五年。
五年可以成就很多伟业,也可以虚度许多时光,坦白说,我是在荒废中度过的,回首往事,满眼看到的风景,恰如老马处女作的标题:枯枝败叶。对这部小说,如果让我简单描述一下,四个字:看不下去。若问理由,似乎也没有合适的原因,上天给了我一双肤浅的眼睛,我就无法静下心来去看深奥的文字。看了开头,也就放下,至少截止目前来说,我还没有重新翻开这本书的激情。
看书需要激情,犹如恋爱需要热情一样,这方面,你们都是专家,我已不必班门弄斧。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头和一个月尾,加起来不足整月的时间里,我又热了一次剩饭,重读《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也包括你倾情推荐的《额尔古纳河右岸》,由于和老马无关,单独感谢!),这两本书必须连读,若继续问原因,之前就是这么做的。对于这个回答,鲁迅先生并不满意,他用夹着香烟的手指着我的鼻子问,“向来如此,便对吗?”面对先生的诘问,我不愿回答,我已习惯这样按照自己的节奏做事。一个人,一旦养成无可救药的习惯,便将在快速的衰老中沉沦不起。关于衰老,老马是这样说的,当一个人的外貌和他父亲变得相似时,他就开始衰老了。自我对照吧,这不是真理,权当一乐。
乐,是个多音字,最近遇到熟悉的中介,聊起了叫作乐府的某个地方,他和她,两位意气风发的少男少女,异口同声地说出le府,面对二比一的劣势,我想,一定是我搞错了。于是,我们三个人愉快地达成了一致,为那未曾谋面的地方改了名字。
名字仅仅是个符号,我曾多次记不起自己的姓名,若非别人提起,那两个或者三个字,早晚会被我从记忆深处彻底遗忘。可是,那名字终究是我奶奶给我取的,一旦忘掉,似乎又将从心底里生出数典忘祖的愧意。人生,竟会如此地无端生出诸多麻烦,这是我来到这个世上之前未曾预料到的,如果早有预感,我相信自己万万不会走入滚滚红尘。归根结底,是怕麻烦。
人生在世,又有几人不怕麻烦的呢?也许老马就不怕,若怕麻烦,他就不会在《百年孤独》里整出那么多拗口难记的人名,不会在不眠的夜里生出奇思枝蔓来。若怕麻烦,他就不会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费尔米娜.达萨在远隔五十多年之后才能重新找回本该属于他们的恋情。从现代读者的角度讲,这位作家是个大坏蛋,或者说是个捣蛋鬼,他抛出一个毛线球,将读者视作一只小猫咪来玩弄,当然,这老头不喜欢猫咪,他只是单纯地喜欢这样的套路。从一个简单的问题起笔,然后不动声色地把读者带入人性的迷雾,跌入深不可测的深渊。他坐在一旁,沏一杯咖啡,点一根雪茄,微笑着看那挣扎的众生。对于读者,他是残忍的,对于文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好人,还是坏人,他却难以置信地心慈手软,绝不肯拿起血淋淋的刀子刺向自己塑造的角色,哪怕这位的确是十恶不赦的坏蛋,纵使那位已经遭到了罪有应得的惩罚,我们仍然从每一个冷酷的文字里,深深地感受到马尔克斯目光里真情流露出的悲悯。
生而为人,难逃悲苦,从投胎那一刻起,便已注定。可是,我亲爱的朋友,想不到啊,上天在将人投入荒原时,又在心脏最深处,暗中种下一颗悲悯的种子。阳光所照之处,那颗种子便将发芽 ,这便是你我目光交汇之处,悄然生出的生命之花:爱。
枯枝败叶,纵然凄凉,若肯回首往昔,看到的必然是繁花满眼的欣喜。《枯枝败叶》没能读完,那就跳到结尾,先看老马的收山之作《苦妓回忆录》,这本书的开篇依然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不可置信。只是,纯洁的眼睛啊,别被老马的玩笑给吓到了,揭开有意布置的面纱,呈现给我们的必将只有一个主题,爱!爱自己,爱生活,爱所有值得爱的人类。希望我没猜错,如果错了,那必须是我的视力出了问题。爱,永远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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