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牧 于 2025-8-2 11:38 编辑
人是社会性动物,所以人类的社会活动需要秩序和规矩,社会活动越复杂,规矩就越多,于是产生了法律。法律是人本身的需求,因此,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有法律本身就是一件道德的事情。
单单从字面意思理解,道是规律,德是行为,凡是有规律的行为和促使行为有规律的东西都是道德。法律就是促使行为有规律,所以,法律属于道德。
道德扬善制恶,扬善是要求他人做个好人,但不能确保其在做好人的同时自己利益不受损失,故而自发地做好人是可以的,鼓励他人做好人而面临自身利益受损是不可以的。人生儿自私,每产生一个君子,就相应产生同等量的小人。假设一个社会能做到人人行为符合道德,法律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正是因为会有违背道德的行为,需要一个必要的暴力条约来制止这部分行为,法律也就应运而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只负责制恶,不负责扬善。
法律的目的是制恶,而恶的判断需要道德介入,权益是入罪的基础,伦理道德是出罪的依据,只要是伦理道德鼓励的行为,绝对不触犯法律。故而,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法律受道德指导和修正。
制定法律是神圣且崇高的,不是某一个或某个团体的闭门造车。法律是立法者意志力的强加纯属谬论。民族经典向来是立法的凭据,所谓经就是树立价值观,给思想定标准,是道德层面的规矩。经典是刑法的上位,刑法是民法的上位。是否违反民法,需要得到刑法的确认,是否违反刑法需要得到经典的确认。
经典无法背书的法律便是恶法,不单给法律定标准还能用以辨别法律的善恶,随着文明的进步不断修正和补漏。
人类的普适价值也是从经典中产生的,当经典树立了价值观,制定了价值标准和排序,人们就从中知道好坏,了解了善恶,并口口相传,形成公序良俗。普适价值就是判断好坏善恶的能力,没有这个能力就无法判断是非。基于这个能力可以判断给人定罪予以惩罚是种恶行,但这种恶行的存在又是保证社会持续运行的前提,所以是必要的恶。
必要的恶也要遵循经典,以直报怨,根据不同的恶行制定相应的惩罚量刑,且考虑到道德的善恶评判,量刑的程度也有不同,比如贩卖人口罪大恶极但为了保护受害者生命安全,量刑从轻,比如贩卖毒品本身是种你情我愿的商业交易,但是社会危害大,对人有道德伤害作用,量刑从重。
经典给道德立标准,是导,在上位,法律给道德兜底线,是限,在下位。在导和限之间人才得以自由,道德修心,法律修身,二者兼修,身心皆自由。
身听从心的指导,于是道德指导法律,当下心即未来命,当下命源于过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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