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一视频,一男子为母治病,上山挖掘野生天麻数十株,被判三缓三,并处以罚金。
这类所谓法律的温情我是感觉不到,反倒薄凉。
不记得是西方哪位大师说过,一个人沦落到当街偷面包吃,真正该反思的不仅仅是他个人,是谁?
现在的许多事搁在不同的时空有着完全迥然不同的理解。
譬如这位男子,若果在汉朝,大抵应该举孝廉入仕。
同理,我们认定的各种保护动植物不能采不能碰,那古老的中医又如何发展得出,那些医圣个个都得先把牢底坐穿?
很是滑稽,当年长江里的三鲜被人吃的濒临绝种,于是乎一刀切把整条江封禁十年。享乐的是别人,受苦的是大众,滑不滑稽?
更别说,自古以来,名山大川就是大自然赐予百姓的修养所,怎么现而今就被一个个圈禁成收费场?合理吗?心知肚明。
今晨,我假设野人出山,其目的亦在于此。存在的未必美好。以法之名未必公正。对错皆在己心。
普通人所以感到各种迷茫,实则是由其社会阶层决定的。他重情重义守诺,所以注定做不到人上人,要想人上人,顾名思义你得踩着别人的头顶上去。
唉,所以说,冷眼看世界,不过都是草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