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5-28 13:31 编辑
胡大夫是肿瘤科的,刚考完武汉大学医学院的博士,老婆也是一位很优秀的医生,赴美进修去了。
有一天,其它科室的一位医生,介绍来一位患者,36岁的老姑娘,请胡大夫照顾诊治。胡大夫看了病历,做了检查,确诊是乳腺癌,患者及其相依为命的寡母也早就知道是乳腺癌,并曾去过北京上海等大医院治疗,未见疗效,路途遥远,甚是不便,遂决定返汉保守治疗。
可能是老婆不在身边,加上这位老姑娘又颇有姿色,胡大夫对她格外殷勤,安排单间住院,得空就来聊治疗方案,检查肿块大小,摸来摸去,两个人居然就摸成了情人关系。后来,女方嫌住院太贵,又不自由,索性回家了,走读治疗。而胡大夫也就陪伴着,住进了女方家里,俨然成了准女婿,那个水货老岳母则是热情接待,喜得合不拢嘴。
不料,半年后,这位患者不治身亡,撒手西去。水货老岳母便翻了脸,要胡大夫赔钱,否则就告他强奸病妇致死,经常去医院吵闹,弄得胡大夫灰头土脸。一日,胡大夫正在坐诊,水货老岳母居然冲进诊室,抓起暖水瓶就砸向胡大夫,胡大夫一时怒气冲天,挥起老拳,将其击倒在地。这下可是捅了马蜂窝,水货老岳母自此天天大闹院长办公室,要求惩处,并四处上访,告我们不抓强奸犯。
院方取消了胡大夫的博士资格,暂停了他的科室职务,在没有解决问题之前,不许上班。作为维稳重点,我曾多次找这个老女人谈话,她的意思是:本来我女儿是可以治好的,那么多乳腺癌患者都治好了!我家拆迁有几百万,完全可以去北京上海治疗,都是这个强奸犯给耽误了!我闹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要除害!我开导她:尽管胡大夫有所不对,但治疗上院方检查了,没有不妥措施。至于强奸嘛,谈不上,因为你和你女儿当初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反感和抗拒呀,都住你家半年多了,对吧?她说:那是因为我们有求于他,属于精神强制,就是强奸!我反问:你们可不可以不被强制,去其它医院治疗呢?如果你就是因为人财两空,要出气,可以找你们那位介绍治疗的朋友出面,双方协商,做个赔偿,也是惩罚嘛,至于行政处罚,医院和学校方面也已经定格处理了,何必要把他逼死呢?再说了,你们在一起半年多,应该还是有点感情的吧?
最后,那位介绍人出面,胡大夫赔了十来万,方才作罢。隔了半年,胡大夫才恢复行医,继续上手术台。多年以后,有次我的朋友淋巴结切除,我去找胡大夫打招呼,让他照顾一点,他已经不记得我了,很不耐烦。我打电话喊来了保卫处长小李,小李来了说:老胡,你怎么连柳警官都不认识了?你最头疼的那个婆婆的事,就是他解决的呀。胡大夫听了,忙站起来握手:对不起,对不起,哈哈,别见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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