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就喜欢上了“简”,之后,自己也记不清读了多少遍原著,每读一次就像是去见老朋友,去见一个生活在著作中又合乎我的爱情想象的朴实女孩。那时,我刚进大学,满脑子是清苦孤独紧张到窒息的高中日子,心思简单,自卑迷茫。只有捧起书本时,青春特有的胡思乱想才被唤醒,爱,是“简”唤醒的!
事隔30年,一个周末下午,独自坐在家里,安安静静地看完电影《简爱》,我竟然发了很长时间呆。简,还是那个消瘦苍白,戴着没有光泽的头巾,穿着磨损的长裙,靴子上沾满雨水和泥浆的简。当她在挣扎了许许多多白天黑夜,第一次向罗切斯特表达爱情,她的眼睛里是飞蛾扑火的壮烈,她一相情愿地把罗切斯特变成了自己整个世界,把自己的青春和性命都赌出来,只为心中认定的一份爱。罗的现实灼伤了她,她体无完肤,不得不远走。这期间,她漂泊,她煎熬,她食不果腹,看不见一丝属于自己的光芒。当她再一次回到熟悉的环境,面对一无所有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她的眼睛又窜出那束爱情烈焰,窜出那把烧焦了她心的火。这就是简,这就是我以走出乡村简单的经历 ,和读过的有关爱情的文字加上青春全部的向往,勾勒出的为爱纵身一跃的女人,是我理解的爱,理解的想要效仿的完美女人。
简对罗说:见到您,我知道我不只是为上帝活着。上帝在心中,你珍藏,他便给你指引,唯有那个你爱的人。你未必能珍藏,他也未必肯。
有的人,天生为爱而来,爱和命溶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皆损。
突然间,脑子里闪现火山喷发的情景:用我一生的力量,撞击阻隔我们的岩层,哪怕,见到你时,我已是没有温度的灰烬。
喜欢简,年轻时喜欢,不年轻时依旧喜欢。爱是自然的,也是疯狂的,是可以消融一切的,沾染太多的理智计算和得失的不是爱,起码不是纯粹的。当然,这种爱是没有结果的,就像再没有人去描绘简和罗切斯特的婚后生活一样,怀有爱情理想的人知道他们在一起后便收回想象。
没有被爱烧焦的人没资格去指指点点,正如象我这般过小日子的俗气人,去谈纯粹爱情,有附庸风雅之嫌一样。但值得庆幸的是,人到中年的我,再遇简,内心依然震撼,依然喜欢——这也许就是理想光芒,穿透岁月,照耀于现在的我和现在的生活,起码,它暂时屏蔽掉不知不觉缀在爱情上的“破衣烂衫”,让感情麻木的我们回归爱的简单,重新感受爱的温暖。
回归平静,珍惜拥有,读得进书,又出得来生活,这是女人的幸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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