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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可能的两种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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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据查,马樱花与公孙小刀今天IP一致,违规者不是马樱花就是公孙小刀,除非她俩现在一起玩。不过涉及隐私,很难证实。改帖理由成立,不过问。
2,据查,她俩IP不一致,既然公孙小刀说改帖是请求,马樱花无过错。但拒不提供请求证据,可疑。不原公开请求过程,责成私下向她俩信任的合议庭成员展示请求过程的截图或电话录音。但,为一可有可无的改动,就通话或聊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应该怀疑马樱花擅自操作,公孙小刀迫于友情绑架,出面做了伪证。伪证嘛,就没有真凭实据了嘛,算了吧,哈哈哈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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