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小白菜” 是清末四大冤案之:
案件背景
人物关系:杨乃武是余杭当地的举人,小白菜原名毕秀姑嫁给了豆腐店伙计葛品连。
同治十二年(1873 年),葛品连突发疾病死亡,其母怀疑儿子是被毒死,便向余杭县衙报案。知县刘锡彤本就与杨乃武有隙,又听闻此前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有过一些流言蜚语,于是认定这是一起通奸杀夫案,将杨乃武和小白菜逮捕入狱。
在审讯过程中,刘锡彤对杨乃武和小白菜施以重刑,二人不堪折磨,被迫屈打成招。刘锡彤随后将案件上报,杭州知府陈鲁也未认真审查,就维持了原判,判处杨乃武斩立决,小白菜凌迟处死。
杨乃武的家人不服判决,开始了漫长的上诉之路。他们先后向浙江巡抚、都察院等衙门申诉,但由于各级官员相互包庇,案件始终未能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时,上海的《申报》连续报道此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浙江籍的官员、乡绅等也纷纷为杨乃武鸣不平,联名上书朝廷。最终,此案惊动了两宫太后与恭亲王奕䜣,下令重审此案。
光绪二年(1876 年),刑部尚书桑春荣亲审此案,开棺重新验尸,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照《洗冤集录》说法,证实葛品连并非毒发身亡,乃得病而死。光绪三年二月,杨乃武与小白菜被宣告无罪释放。但因在狱中多次被严刑对待,两人已是一身伤残。此外,在慈禧太后的指示下,140 多名涉案官员被革职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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