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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这世界终将是颠成了我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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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终将是颠成了我看不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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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5-6-21 05: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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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6-21 05:56 编辑

    早起看帖,一件发生在广西的事情。

   一老农早晨在自家地里忙农活,听到不远处自家梨园里有异常响动,于是拎着锄头过去查看。

    此时,老农发现一个年轻小伙子拿着一个口袋,正在不停的偷摘自己家的鸭梨。
             
   于是,忍无可忍的老农便大声呵斥,眼看被人发现,小偷自知理亏撒腿就跑,老农随后拿着锄头在身后追赶。
      

   由于小偷逃跑时太过慌张,再加上身后有人追赶,一个不留神便被旁边的树枝绊倒,而追赶的老农也因为惯性的缘故刹不住脚,手里拿的锄头直接砸向了偷梨的男子,眼看被人追上,男子强忍着疼痛迅速的离开了现场。

    半个月后,老农像往常一样去自己的梨园巡查,没想到此前偷梨的小偷又找上了门。只不过这次不是偷梨,而是来索要赔偿。
      

    小偷见到李大爷闭口不提自己此前偷梨的事情,只是告诉李大爷,他的锄头砸伤了自己的腿,需要赔偿他的损失,包括医院费、护理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20万元。

    面对小偷的无理要求,老农气不打一处来,你偷了我的梨,还要我赔偿你的损失,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但偷梨的男子依然坚持要老农赔偿,最终,双方不欢而散。

    然而,让老农没想到的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完,不久之后,他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老农被偷梨的小偷给告了。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小偷因为偷梨被发现,受伤是在逃跑过程中发生的,他的逃跑行为可以视为自主行为,但他的受伤加重与老农的锄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责任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老农赔偿偷梨人50%的医药费,合计3.5万元。

    针对这个事情下面的留言看,大部分人都在为老农鸣不平,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平。有人调侃说,老农听到这个判决后气的住进了医院,是不是法院也需要承担责任?毕竟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还有人说,以后看到偷东西的是不是就不能管了?更有人直言:如今的社会已经变得不认识了。

   有的时候不能不承认,这世界很魔幻,魔幻到是非颠倒,魔幻到本末倒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判决,法官们在做出这个判决的时候,依据的是什么法理法条?什么是老农的锄头和小偷的受伤存在因果关系?

    既然说因果,那就循着因果看。若是你不去人家的梨园偷梨子,会有这样一场事情吗?避开主要的因果不说,拿着锄头说事儿,这判决恕我直言:很流氓。

    任何绕开主要因果关系做出的结论,都站不住脚。

    越来越觉得,很多地方的法院不靠谱了,所以荒诞的判决比比皆是。
     
    一声长叹:这世界终究是颠成了我辈看不懂的样子。

    偷有道,抢有理,大头朝下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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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6-21 06: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风铃清音飘渺 于 2025-6-21 06:33 编辑

小偷偷梨,可以判偷窃罪。老汉拿着锄头追已经逃跑的小偷,属于防卫过度。一码归一码。小偷偷梨是在侵害老汉,逃跑了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终止。锄头具有强攻击性,能威胁人身安全。这个判决应该是依据某法律条文的。这个案例在体现正义与法治时,法治占了上风。毕竟制止违法以暴制暴不可取;法律不纵容不法行为,也不鼓励过度反击;财产权重要,但生命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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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6-21 06: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6-21 06:24
小偷偷梨,可以判偷窃罪。老汉拿着锄头追已经逃跑的小偷,属于防卫过度。一码归一码。小偷偷梨是在侵害老汉 ...

迂腐。
你们只知道照本宣科,不知道法的初衷。
法律的作用惩恶扬善,你们只关注前者,忽视后者。而后者是高于前者的,也是法律的终极意义。
你像南京彭宇案,是依法依规,结果老人倒地再无人帮,社会道德退后几十年。
你像昆山龙哥砍人事件,判了正当防卫,捍卫了社会正义。
这种酱糊脑袋一是一,二是二的,机械刻板,排把人的情绪完全排除在外。老头看人偷梨,手里拿着锄头还得一看二喝三吓按程序,都说了是意外绊倒,那就不是主观伤害,拿出头就是防身加阻喝的作用。以前有激情犯罪一说,现在不许激情阻挠。真是,一个法官一个判决,这哪是判法,是玩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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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6-21 06:55 |只看该作者
这起“偷梨事件”的判决触动了人们对“正义”的基本情感。我们希望坏人受惩罚、好人不受委屈。不过法律不能只靠“情理”推动,还需要依靠规则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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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6-21 07: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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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6-21 07:06 |只看该作者
卡尼真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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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6-21 07: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1 07:13 编辑

否则,也不会把孔老二重新抬出来,大力鼓吹啥传统文化了。忠君爱国,父慈子孝那一套再次大行其道。你们越热爱中国文化,你们的地位就会越低。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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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6-21 07:16 |只看该作者
朝鲜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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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6-21 07:17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6-21 07:05
主要问题是因为中国人在中国没主权。不是主人而是奴隶。所以面对侵犯,没有无限防卫权,更没有主动进攻,先 ...

你这一说好无助。如果小偷和老汉在果园里扭打,是老汉受到侵犯。小偷即使被砍死,老汉也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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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6-21 07: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1 07:33 编辑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6-21 07:17
你这一说好无助。如果小偷和老汉在果园里扭打,是老汉受到侵犯。小偷即使被砍死,老汉也属于正当防卫。


以前的话,这肯定判防卫过当。现在难讲。上一次国人在斯德哥尔摩大闹青旅的时候,我就发现北欧的业主和经营者有属地管辖权和管辖权强制力,也就是叫警察把无理取闹者驱逐的权利,但中国没相应法律。

在中国,不要说田间地头,就算是在自己家里,也不会被当做主人,因而也不可能有什么”属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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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6-21 07:32 |只看该作者
早就看不懂啦,不是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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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6-21 07:3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6-21 07:28
以前的话,这肯定判防卫过当。现在难讲。上一次国人在斯德哥尔摩大闹青旅的时候,我就发现北欧的业主和 ...

在其他地界,除非自身安全受到威胁而正当自卫,其他的一律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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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6-21 07:55 |只看该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6-21 07:17
你这一说好无助。如果小偷和老汉在果园里扭打,是老汉受到侵犯。小偷即使被砍死,老汉也属于正当防卫。

你大概的看了一下,或许我是没说明白,老农发现自家的梨被偷后是提着锄头到现场的,然后小偷跑,农人追,小偷逃跑摔倒,农人也摔到了,他手中的锄头飞出去,砸中了小偷,并非他故意攻击,这件事最大的因果就是你不去偷人家梨,一切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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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6-21 07: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6-21 08:36 编辑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6-21 07:34
在其他地界,除非自身安全受到威胁而正当自卫,其他的一律报警解决


财产是人身的自然外延部分,所以美国有堡垒法案,其实说的就是主人治权,主人领地。对于那个农民来说,自家果园就是他的领地。未经邀请,也无法院相关领状,任何人进入这个领地就是对他安全的威胁,偷东西更不必说。他有权拿起武器解除威胁。

主人对属地,有属地管辖权和管辖权强制力。一般情况下可报警,让提供安全服务的警察解决。但紧急情况下,显然可以自行处置,这才是完整的防卫权。

无主权,无治权,哪里来的防卫权呢?

你看《黄石》,一个中国旅游团未经允许擅自闯入达顿家族农场,翻越护栏站在一头黑熊附近,导游正在讲解黑熊的吃喝……拉撒凯文·科斯特纳演的那个约翰·达顿见状就拿起了枪,还向着空中放了几枪,说:“我们不分享土地”。把这些人赶出去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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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6-21 08:31 |只看该作者
如果老农平时没有练过,那么,他摔倒后,锄头能够脱手飞出去准确命中目标,也是天意!没有砸中脑壳,而是砸到腿,说明老天爷也还是讲究惩罚尺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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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6-21 08:34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1 08:31
如果老农平时没有练过,那么,他摔倒后,锄头能够脱手飞出去准确命中目标,也是天意!没有砸中脑 ...

又在为老天爷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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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6-21 08: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6-21 08:54 编辑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5-6-21 07:55
你大概的看了一下,或许我是没说明白,老农发现自家的梨被偷后是提着锄头到现场的,然后小偷跑,农人追, ...

你放倒一个塑料人,然后再买个锄头拎着,跑过去摔一下,看看锄头能否正好砸塑料人腿上?没有旁证,不好认定锄头就是意外飞过去砸中的吧?偷几个梨,喝止或报警,结果都一样,只能是制止本次偷窃,后面可能还会来,他不来,还会有人来,或许还会有一群人来哄抢的。合法权利不能无限对抗不法侵害,导致不法侵害肆无忌惮。

    操蛋的法规和昏庸的法官,你能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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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6-21 08:45 |只看该作者
头把交椅 发表于 2025-6-21 08:34
又在为老天爷代言了

我的意思:或许是老农先飞锄伤人,后卧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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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5-6-21 08:50 |只看该作者
美丽国,不管你想干啥,进我的领地我不让你动,你动了打死你就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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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5-6-21 08:5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1 08:45
我的意思:或许是老农先飞锄伤人,后卧倒。

这个情况更有可能
柳警深得坏人变老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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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6-21 08:55 |只看该作者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5-6-21 08:50
美丽国,不管你想干啥,进我的领地我不让你动,你动了打死你就没毛病

不退让法,是制止不法侵害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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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5-6-21 09: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偷偷东西另罚,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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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5-6-21 09: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1 08:45
我的意思:或许是老农先飞锄伤人,后卧倒。

这个偷梨的也后怕呢
差点搭条命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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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6-21 09:45 |只看该作者
风铃清音飘渺 发表于 2025-6-21 06:24
小偷偷梨,可以判偷窃罪。老汉拿着锄头追已经逃跑的小偷,属于防卫过度。一码归一码。小偷偷梨是在侵害老汉 ...

不敢苟同。

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何况是直接受害人。这种行为是为了让嫌疑人承担违法后果,并不止于其停止违法行为,所以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更谈不上防卫过当。

考虑两人体质差别,老汉拿锄头追小伙应认定为必要的自保措施,砸伤他也是因为惯性原因的误伤。再者,小伙实施偷盗行为前应该有风险预判,在被抓捕过程中出现的包括但不限于惊吓、擦碰、摔倒、误伤等后果,负主要乃至全部责任。
就本案,老汉没有主观故意,小伙也并没有受到超出合理范围的严重伤害,应该自负其责(快意的说法是咎由自取),并承担违法责任。

正义与法治并不矛盾,公序良俗是民法等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属于法律范畴。对违法者从严、对受害人保护的倾向性符合依法治国理念,否则受害人将越来越谨小慎微,违法者反而越来越肆无忌惮,是有违法治初衷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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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6-21 09:55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25-6-21 09:45
不敢苟同。

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何况是直接受害人。这种行为是为了让嫌疑人 ...

老头的行为兼具自卫和抓捕、扭送性质,都具有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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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5-6-21 09:5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5-6-21 09:55
老头的行为兼具自卫和抓捕、扭送性质,都具有合法性。

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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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5-6-21 10:00 |只看该作者

小伙腿跛了,互殴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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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5-6-21 11:34 |只看该作者

法院依据啥判的呢?没有监控、没有录像,怎知道此锄头是彼锄头?

此小偷是彼小偷,有第三者证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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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5-6-21 12: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类似的事不是有过几次吗,怎么次次看不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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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5-6-21 12:39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5-6-21 07:55
你大概的看了一下,或许我是没说明白,老农发现自家的梨被偷后是提着锄头到现场的,然后小偷跑,农人追, ...

在这件事情中双方各自承担自己那部分责任,共同支付医药费。说起来,之前那个把老太太碰摔骨折的女孩更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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