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时候居住的地方,是一个大院,里面有六七个研究所,十来栋住宅楼,居民们相互都熟悉,知根知底,孩子们都是同一个幼儿园、同一所子弟小学里长大的。
今天,大院里的一位从英国回来探亲的女同学邀约了我们几个同学聚会,其实,自打上中学分流后,我和他们便不在一个学校了,后来我也不和他们一样,顶父母的职在大院里工作,因此来往很少了,但是,我以前经常组织聚会,因此,至今他们无论哪几个聚会,都会邀约我参加。
席间,提到一位没有到场的男生,他在九几年离婚时,前妻要求赔偿十万元,他没有,就找我们一位女同学借,女同学只有六万多,是打算年底交房改费的,她老公听说后,居然把收的七千元党费给凑上了,有个同事还主动帮忙凑了三千,不是说了三个月后就可以还上吗,反正离年底上缴还有四个月呢!结果,过了三个月,没钱还,几个人急晕了。最后找亲友七拼八凑的先把年底度过去了。那时候,工资每月才几百元!
突然,有个女生说,我曾给她们在座的三个女生每人买过一套衣服,是当时很好很贵的衣服,大家起哄起来。我真不记得有这事,后来,其中一位女生解释说:不是他买的衣服,是那年三八节,我们去他的店里玩,他暗恋XX,他悄悄给XX的钱,我们拿去一人买了一套最贵的内衣,还去做了按摩和美容。
其实,我真没有暗恋XX,只不过我俩住楼上楼下,平时接触多,他们就起哄说我俩相恋。哈哈,XX家里是上海人,父母都很喜欢我,包括她那位当过船长的外公,外公曾送给我一方老砚台和一截香墨,还有基本残破的《芥子园画谱》,她弟弟也是把我当哥哥,成天跟着我屁股后面跑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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