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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诗 发表于 2012-9-24 20:42 第一个数字:家中谁为尊,注明小家
墓歌 发表于 2012-9-24 20:47 无从下手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2-9-25 06:28 看看飞来歌声没?
墓志铭 发表于 2012-9-25 15:10 咳咳,飞不动了。
银海之光 发表于 2012-9-25 11:56 墓地飞歌,成为幽魂的飘荡! 冷森森的啊。
晓诗 发表于 2012-9-25 08:32 他被我整傻了,嘿嘿
晓诗 发表于 2012-9-25 15:46 没事,偶胆大,陪鬼魂聊天胜过看流氓装文,纯洁多了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2-9-26 06:41 嘻嘻,他是老江湖。
银海之光 发表于 2012-9-26 09:50 我这辈子想装流氓也装不像,鬼魂好像也不是,灵魂似乎到处飘!
晓诗 发表于 2012-9-26 12:12 哈哈,灵魂嘛,偶无法证明存在过
银海之光 发表于 2012-9-26 17:09 狡辩!哼!
银海之光 发表于 2012-9-27 16:23 对于我来说家中她为尊,对于你来说家中他为尊!尊是彼此的。嘿嘿!
晓诗 发表于 2012-9-27 16:32 谁为准啦,嘻嘻
银海之光 发表于 2012-9-27 16:38 假如心魂相合一人二人都为准的!无法分别的!
晓诗 发表于 2012-9-27 17:42 偶没有灵魂,也没心,哈哈 所以也无合一之说
银海之光 发表于 2012-9-27 17:45 那就各自为尊,包容彼此,相安无事!
晓诗 发表于 2012-9-27 17:48 嘿嘿,偶发现你变得超级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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