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1| 7
|
黑夜素衣孤行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拂柳风 于 2016-11-28 08:19 编辑
在北青网上读到一则新闻,一北京大妞骑摩托车在山东上高速路被交警阻止,大妞坚持认为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条款。矛盾的焦点,是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禁止摩托车上高速。 大妞说,山东不是中国的吗?山东要服从国家法律吧,和交警僵持十分钟后,大妞坚持上了高速公路。 西湖哥读后不由自主感慨,中国今日之乱象,根源在法令不统一。中央颁布了林林种种的法,地方又颁布了形形色色的法,有的甚至和中央的法相冲突,让人啼笑皆非。 秦朝时中国就实行统一的法律令即秦律,“法出于一”,结束了战国时代各国法律条文不一致的状况,混乱政局得以扭转。假如秦朝各郡法律和朝廷重叠太多,让人眼花缭乱,法令纲纪不统一,民众还真不知道应该遵守什么。 明朝规定,官员凡是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皆处死,皇亲也不例外。朱元璋为此把自己亲哥哥的儿子都处死了,换来洪武盛世。假如执法没有统一的标准,量刑也就一片混乱,同样的一个贪腐案子,有的就会被立即处死,有的就会被关进大牢听候发落(死缓),让民众十分困惑。当然明朝是没有有期徒刑十五年或八年之说的,大不了发放边关充军,生死由天。更不会在查办官员贪腐时给其扣一个“和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或“和多名女性通奸”的帽子,让人身败还让人名裂,毕竟明朝是公开的三妻四妾,不是暗地里偷偷摸摸、金屋藏娇养情妇和小三,台上是人,台下是鬼。 我不喜欢法律,更不关心法律,很多时候,我认为法律就是个扯蛋的东西,除非有统一的法律和统一的执法。 我喜欢跑步、健身、练拳,还有很重要一件事:思考。 我思考社会,思考自然,思考人类自身。 我总是刻意和现实保持距离,于黑夜素衣孤行,在孤独的情境中,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2016年11月28日0:51) | |
|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 |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