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4-16 20:41 编辑
此案,过去没仔细看,只是看到闲大喷在喷,被他带节奏,跟着吐了几口痰。
今天看了判决,冷静想了想,应该没有错判:
一、男女双方都是普通家户人家,并非权贵,或能重金贿赂侦审人员的家庭。穷得连20来万彩礼和半个房子的产权都能争得头破血流,撕破脸皮,不可能有钱、也舍不得去贿赂官员;
二、风声如此之大,舆情汹涌,该案可谓众目睽睽之下,哪个傻瓜官员还会冒险去枉法裁判、引火烧身?有苦主的案子,一般贪官是不会拿来做交易的,因为苦主会喊街,风险太大,除非饿疯了。
三、因此,我估计该案应该是铁证如山,量刑适当的,申诉也是徒劳。
四、对该案判决不服,持怀疑态度的闲大喷们,大都是因为与男方共情,认为有了婚约、预付了彩礼,且没有精斑等证据,故觉得判决强奸是错误的。但是,结婚依法是登记拿证才成立的,女方因此才负有性的义务(且不谈还有婚内强奸),预付彩礼等,都不能作为依据。至于精斑等生物证据,应该有,只是出于隐私保护,没有对外公开。否则,公检法三家不可能会意见一致去拘留、逮捕、起诉、判决。
五、本案中,双方缺乏感情基础,互不信任,男方怕付出了彩礼得不到人,女方怕失去了身子得不到票子房子,再加上双方母亲这两个不懂法理、不近人情的老婆子一搅合,越弄越僵,终于催生恶果,不可挽回。
六、长期生活在乡村的贾拖鞋有个很好的建议,应该能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结婚,实际上也是一种交易,不要不承认。因此,信任很重要,若想减少纠纷,社会就应该寻求资方出资,利用科技成果,仿照拼多多等平台,建立一个婚约平台,男女双方缔约后,将彩礼、房产登记等交易应得权益交付给平台,双方履约结婚登记后,由平台抽取佣金,再释放权益给应得方,免除不信任带来的猜疑和恐惧,减少纠纷和恶性案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