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6-5 17:20 编辑
下午看了一个小视频,觉得事主真的是怎一个冤字能说清楚。
事发广东中山市,一条路上,一个骑电动单车的女子,看到她前方的路上有一对母子在横过马路,女子距离目标还有十几米的地方就减速慢行了,这对母子也过了单车应当过的位置,至少两三米的距离,按理说一切都不该发生,但是,谁都没想到已经过了路的母子,男孩突然挣脱了母亲的手,急速回身向回跑,结果不偏不倚,和骑车女子撞上了,然后孩子倒地。
女子马上就拨打了120送受伤的男孩入院检查,孩子有骨折和颅脑损伤。前前后后,电单车女子花了三万五千多。目前孩子已经回到学校读书了。
但是,事情可没结束,因为这孩子患有血友病,按照他家长的说法是因为这次撞击,加重了孩子的血友病,提出要47万的赔偿。
交警的事故认定,电单车女子全责,但是关于孩子的血友病问题,也说明与事故无关。
有现场视频,看了之后觉得这单车女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冤,这个事故责任的认定也有点过分。孩子没有责任可以理解,但是,牵着孩子手横过马路的家长监护人没有责任吗?为什么能在那样的位置,对孩子撒手,以至于事故发生?留言一边倒,都认为这个事故责任认定不正确,而且有人直言不讳:官方表述的是所谓的“鬼探头”,现场视频却能读出碰瓷的意思。
案件已经在法院进入一审了,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判决呢?
现在这人在路上,真的是要万分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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