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铃清音飘渺 于 2025-8-7 16:35 编辑
古政委的帖子,有点儿语焉不详,我的理解是指 ’缅北电诈‘。就此发表一下看法。
将缅北诈骗归结为“国外幕后黑手操作”,乍一听好像没错,毕竟诈骗窝点确实设在境外,比如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地。但这种单一归因的说法,其实隐藏了几个明显的认知误区。
首先,古政委把“主因”偷换成了“外因”。诈骗确实有国外的环境因素参与,但核心问题不在“谁给了场地”,而在谁在场子里干活、谁在骗谁、怎么骗的。根据报导,真正在操盘的,是大量中国籍犯罪分子。他们骗的,主要是中国人。骗人所用的手法、语言、平台,都是熟悉的中文系统和社会心理。这种“外部场所’加上‘内部链条’的犯罪,并不单纯是‘外国人在坑中国人’。
另外,古政委模糊了责任主体,转移了焦点。一说“幕后黑手是外国人”,很容易让人忽略以下的疑问:是谁在组织中国人出境去诈骗的?是谁纵容甚至保护这些人、分吃分成的?是谁在国内招人头、培训话术、提供账号、洗钱的?幕后黑手不排除“外国势力”,但“中间人”“实际操作者”恰恰是国内的面孔。
古政委的逻辑是:“我们是被坑的,是外部势力导致的。” 但现实是:不少年轻人缺乏法律意识,为了暴利参与其中;有太多底层信息不灵,幻想能快速致富,才让那些骗局能反复发生。缅北诈骗虽然大本营在国外,但本质是一条跨境的中国产业链条,外部势力只是提供了空间,但真正操盘、受害、协作的主体,都是国人自己。
总之,古政委说“缅北诈骗是国外黑手操作”只说对了一半,而另一半更重要,谁在干?谁在骗?谁在被骗?谁在国内放水?谁在从中获利?外部空间只是温床,真正的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如果连这一点都看不清,反诈就只是停留在喊口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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