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见大家都在轮流展示歌喉释放着青春的骚劲,河南老兄抢过话筒,一首《我不做大哥好多年》粉墨登场。姿势、表情都拿捏得异常高分,但一开口,我的个妈呀,立即神奇地震住了现场的男男女女,一首歌不单给他演绎得支离破碎,而且完全就不在调上。
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令人崩溃的是,当你某一首歌唱得好好的,情绪、情感都即将高潮的时候,他非得跟你合唱,拦都拦不住,得,这下彻底给带沟里去了,只好默默放下话筒,坐在沙发上欣赏他的靡靡之音。
此后,经过多人次、多渠道的劝阻,去KTV玩他的主要工作就从唱歌、喝酒、撩妹子缩减为喝酒、撩妹子,这是组织上的决定,反对无效。
现在再回头聊聊我们的带头大哥---前记者先森。喜欢唱的歌属于古董级别,去了好多次,只会两首歌:齐秦的《原来的我》和《北方的狼》。
整个队伍中我的年龄是最靠近他的,再,齐秦当年是我的偶像,所以这两首九十年代初期的歌只有我能跟他唱。他仿似找到知音赶脚,每次合唱他都很开心。
他唱歌倒不怎么走音,就是跟着音乐走起的时候总是会慢半拍,等第二句歌词出现了,他还在第一句上嘶吼,如果换成一首快节奏且伴奏音乐戛然而止的歌,他慢半拍的演唱风格会吓死个人。
再一个特点,他的声音很沙哑,跟崔健那种破铜锣的声音相似,唱到高音处的动作尤其可爱,请诸位自行脑补伸长脖子等挨刀的样子。
这个群体有个显著的特点,没有一个人的存款达到马云水准,除去给家里的,身上剩不了几个铜板,如果卯足劲去乐,一口咸菜一口馒头的日子将会如期而至。
至于费用问题,如果总让某一个买单,他家财就算万贯,也经不起一帮吃起来像猪、喝起来像牛、玩起来像济公的货折腾,故,除非有谁强烈要求请客,正常情况下我们还是要AA的,但我们义无反顾,海水与烈火,我们选择了烈火。
所以,前半个月撑死、后半个月饿死的娱乐方式让我们成了一群名副其实的过把瘾就死的人,无聊的时候我们会凑在一起抽烟聊天,有谁不长记性提起去玩,剩余的人会自觉不自觉地把手伸进口袋,然后用能杀死对方的眼神看着他,再然后,相互一指,钞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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