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两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县级及以下的人大代表是采用直接选举产生的,由选取的选民通过民主投票决定人大代表的资格,而市级、省级及全国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的,具体做法是,这三级人大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选举产生上一级人大代表。由于行使选举权利的是人大代表,选出的代表对应于选民已经隔了一层或者几层,因而这种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的方式称为间接选举。所以,不管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的方式,人大代表的选举范围都相对有限,即使是县级及以下的人大选举,对于大多数国民来说还是没有有效的渠道行使投票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