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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金豆豆这位语文老师看懂为啥用“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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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豆豆这位语文老师看懂为啥用“得”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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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4-1-10 11:3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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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10 11:45 编辑

花叶子帖标题:《为什么说我是六星史上最优秀的大法官?》当然没有任何文字错误。

庄主重新断句,也只是在调侃说:“最优是词组,秀是个动词
花叶子质疑:“秀的怎么解释?
庄主回他:“秀的大: 最优  秀的大

显然,这里庄主不改花叶子任何字,才说断句为“秀的大”。他应该也清楚:“的”字不对,只能是“秀得大”。

这时我才调侃性回复花叶子“秀的怎么解释?”我的原话如下:
也不是完全不能解释——错别字,秀的=秀得
(这样大体也能通:你是六星史上/最优/秀得/大法官
意思是,他是六星史上自己秀出来的(秀得)最优大法官——不是真正优秀。

说“秀的”是错别字,也是在跟话叶字调侃而已,因为他原话是“
优秀的大法官”,“的”字并没错。

金豆豆身为语文老师,不知是否没看懂这个调侃性修改,竟然专门发主帖,省略所有上下文语境,孤立地说:
就又有语文常识出现了:公理力认为,“秀”字后面应该是“得”,而不是“的”。……

首先,这种省略语境的表述本身就是问题。
其次,“秀”字作动词时,“秀得”本来就是对的。
第三,只有在“优秀的”这类结构中,“秀”字后,才可以是“的”字。
没文化真可怕!{:4_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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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24-1-10 22:08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1-10 21:50
字儿少的最后都得败给字儿多的,

这叫有理走遍天下,没理只能吃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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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24-1-10 22:0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10 21:53
你这是蒙着眼睛光腚拉磨,真是转圈丢人而不自知呀……

看看尔等这点出息,只剩下这弱爆了的口水了!与6岁顽劣熊孩子只会吐口水同样幼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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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24-1-10 21:53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21:45
螃蟹,来来来,认真学习126楼解读去!
你这熊孩子,公某不操心,你是不会进步滴

你这是蒙着眼睛光腚拉磨,真是转圈丢人而不自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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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24-1-10 21: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1-10 21:49
蠢得没边


字儿少的最后都得败给字儿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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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2024-1-10 21:49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21:30
【你是六星史上/最优/秀得/大法官
这里必须加个的,否则就不通
你是六星史上/ ...

蠢得没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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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24-1-10 21:45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10 13:56
大体也不通。你这大体,显然是太大了

螃蟹,来来来,认真学习126楼解读去!
你这熊孩子,公某不操心,你是不会进步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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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24-1-10 21:41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0 21:34
还嫌吃得不够饱是吧?

前面给你讲了那么多,明白啥时候该用“得”了没?知道啥叫名词和形容词动词化了吗?

你和螃蟹倒是半斤八两——太愁人!

必须得有人揪耳朵,踢屁股,才让你俩语文长进一分。感谢公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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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24-1-10 21:3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21:30
【你是六星史上/最优/秀得/大法官
这里必须加个的,否则就不通
你是六星史上/ ...

还嫌吃得不够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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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24-1-10 21: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10 21:32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1-10 12:12
你是六星史上/最优/秀得/大法官

这里必须加个的,否则就不通

你是六星史上/最优/秀得/大法官
这里必须加个的,否则就不通
你是六星史上/最优/秀得大/的法官

呵呵,我说这句话“大体也能通”,是指它是一个精简过度的句子。

你这样加一个“的”字,还是不行,一旦去除斜杠,还是有问题,并且把“大法官”变成了“法官”。

正确答案是,同时加一个“地”和“的”,无需斜杠,语义就没问题了:

你是六星史上最优地秀得的大法官。

对这句话进行解析:
“最优地”是修饰“秀得”的状语,两者合在一起,再加前面的“六星史上”,即“六星史上最优地秀得的”又是修饰“大法官”的定语(偏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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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24-1-10 21:22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20:51
勿谓言之不预也,你高隐每次理屈了,就开启空话、大话、口水模式!这病症再严重点,就变成牧云那臭不可闻 ...

抗议!我不是井蛙吗?怎么待遇越来越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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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24-1-10 21:19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4-1-10 21:15
人家锻炼你的心态还不知感恩,上哪说去。
你想想万一他们对你彻底放弃了,会是多么寂寞。

嚯嚯,我这不是为金豆豆好,怕她到时候架不住嘛。至于我自己,啥时候怕过那俩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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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24-1-10 21: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0 20:29
  这论坛最好不要让两个人给沾上。一个就是楼主公教授,那纠缠劲头,长江那边是出了名的,人见人怕。 ...

人家锻炼你的心态还不知感恩,上哪说去。
你想想万一他们对你彻底放弃了,会是多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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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24-1-10 20:51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0 20:29
  这论坛最好不要让两个人给沾上。一个就是楼主公教授,那纠缠劲头,长江那边是出了名的,人见人怕。 ...

勿谓言之不预也,你高隐每次理屈了,就开启空话、大话、口水模式!这病症再严重点,就变成牧云那臭不可闻的垃圾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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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24-1-10 20:32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4-1-10 20:29
  这论坛最好不要让两个人给沾上。一个就是楼主公教授,那纠缠劲头,长江那边是出了名的,人见人怕。 ...

如果你八十岁以后心脏不好,得让不主流贴你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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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24-1-10 20:29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4-1-10 12:45
你真很可笑,知道伐。继续你的三八二十三发型吧。我不负责教你语文常识,至于别人受了你的误导,那也不在 ...


  这论坛最好不要让两个人给沾上。一个就是楼主公教授,那纠缠劲头,长江那边是出了名的,人见人怕。本战鸡也早领教多次了,就跟团滚刀肉似的。

  另一个就是绝对不主流。纠缠口水的劲头和体力,跟公教授不相上下,而且你要是得罪了他,那张损嘴很可能气得你浑身颤抖,如果你心理比较脆弱,心脏不够强劲有力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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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24-1-10 20:24 |只看该作者
烟雨箬笠 发表于 2024-1-10 14:08
楼主是高老师高兄呀?

楼主不是我。战斗鸡才是我。
您哪位美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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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24-1-10 20:14 |只看该作者
螃蟹好像对的得地的用法还不了然,别看公教授,看花教授的回帖,最迟五分钟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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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24-1-10 15:25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4-1-10 11:42
形容词后面用的
动词后面用得

看来豆豆是生物老师教的语文。公教授是体育老师教的语文。花若叶是法律老师教的语文。所以尺度,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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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24-1-10 15:19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15:04
你懂啥叫词法、语法分析、解析吗?

你这些愚昧无知的蠢话,就是怕别人忘记你是大嘴井蛙一只吧?

你看看,一到辞穷理屈时就开始人身攻击了,我可以投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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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24-1-10 15: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今天杂谈有望,破两千,行情大涨啊,你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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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24-1-10 15:1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天牧云 于 2024-1-10 15:16 编辑

现代汉语规则的设计,不存在你所谓的“动词形容词化后的名词化用法”。古汉语中存在大量的词性模糊现象,“老吾老”,这个“老”的词性,现代汉语可以按语境划分“老”的词性,既是动词也是名词,同时老也是形容词。这和你鬼扯的“动词形容词化后的名词化用法”也不搭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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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24-1-10 15:08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10 15:00
【秀的】是一个字么,你还错别字,,真是蠢得令人发指。

错别字:是指对音形上相似字的混用,误用…… ...

扯这种无聊的东西当稻草,只是来证明你理屈词穷了,只能耍无赖而已。

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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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24-1-10 15:04 |只看该作者
南天牧云 发表于 2024-1-10 14:57
是动词形容词化后的名词化用法!
-----
这是你胡乱定义,胡搅蛮缠的一贯做法!

你懂啥叫词法、语法分析、解析吗?

你这些愚昧无知的蠢话,就是怕别人忘记你是大嘴井蛙一只吧?

有点自知之明!我没有教育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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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24-1-10 15: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10 15:03 编辑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14:49
故意说“秀的”是错别字,首先是为了调侃花叶子,其次,是庄主断句为“秀的大”,这里秀是动词,用“的” ...

【秀的】是一个字么,你还错别字,,真是蠢得令人发指。

错别字:是指对音形上相似字的混用,误用……

比如【理力】 在拼音输入法下被错误的打成了【丽丽】

这才是两个错别字,你呀,真真是不学无术还胡搅蛮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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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24-1-10 14:57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14:24
这完全是为了照顾你这脑子不开窍的笨蛋,才给你讲清变化过程。

谁告诉你,那几个举例是【动词的名词化 ...

动词形容词化后的名词化用法!
-----
这是你胡乱定义,胡搅蛮缠的一贯做法!
所谓“吃的、穿的、啃的之类的说法,不过是汉语中的短语短句典型用法。语言学研究中有时称之为“主语丢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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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24-1-10 14:5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10 14:51
我不管你啥化,你就说“秀”这个动词后面 可不可以接“的”吧?

能接,且含义清晰句子通顺,那么,你 ...
正确使用“的、地、得”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分清多种具体情况。

你这种“不管”思维就是一种愚昧!这不是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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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24-1-10 14:51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4-1-10 14:44
就用作动词(词性不变)时,后面当然用“得”。
当动词词性形容词化时,才加“的”。懂了没,笨蛋?

我不管你啥化,你就说“秀”这个动词后面 可不可以接“的”吧?

能接,且含义清晰句子通顺,那么,你就是错误的。狡辩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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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24-1-10 14: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4-1-10 14:53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4-1-10 14:43
我就乐看你怎么对付螃蟹
说句绝对不带偏见的话,就“的、地、得”这个最基本的语文常识而言,高隐和螃蟹都糊涂着呢!远没有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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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24-1-10 14:49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10 14:41
既然可以有:【吃的】【喝的】【啃的】。人家用【秀的】,又能有啥问题呢?
你非说啥错别字(的得错用也不 ...

故意说“秀的”是错别字,首先是为了调侃花叶子,其次,是庄主断句为“秀的大”,这里秀是动词,用“的”不对,只能用“秀得大”。
主帖已经说得很清楚,你螃蟹这是来展览你不堪的理解力吗?{:4_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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