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5-9-9 06:41 编辑
成都男子“追风小叶”地铁被诬偷拍案,在拖宕了三年之后,昨天二审开庭了。
因为脚上的一双鞋上面的金属亮片的反射,而被两位小仙女揪住指认偷拍,在地铁站内受到了地铁安检相当粗暴无礼的对待,直至110警方到场,对那双脱下来的鞋子做了认定,不存在偷拍问题,两女子其中的一位轻飘飘的一句:误会了,帅哥对不起,算是道歉了,另外一位连这样的话都没说直接遁去。
感觉受辱的“追风小叶”,愤而选择诉讼,状告两个诬陷他的女子以及地铁站方的安检。
一审,居然败诉。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影响没那么大,不算是诬陷。
“追风小叶”也是一根筋,败诉了直接上诉二审。期间,据说法院做了六次调解,就是没开庭。如今,二审开庭终于来了。就在昨天二审开庭审理结束,要择期宣判。
他坚持的诉讼是:赔偿因此造成的名誉损失五万块,两个女子需要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十天。
客观的说,这个诉讼请求不过分很合理。平白无故被人诬陷,为证清白,三年来工作都丢了,一切都乱了套。这样的要求过分吗?
但是,隐约感觉,二审法院也不会全支持他的诉讼请求,理由不用多说,支持他就等于推翻了一审的判决,这是有难度的。
说实话,维权的代价是很沉重的,甚至是巨大的。所以,维权这事儿真得好好掂量。没有人喜欢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讨公道,但是,在挤压之中愤然的抗争是基本的反应,只是三年的时间,代价真的很大。
争口气,要厘清是非曲直,这“追风小叶”有点一根筋的意思,只是这三年的付出,其中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二审他又穿上了三年前被诬陷的那双带什么偷拍设备的鞋子,只不过是同款的新鞋子,那双被诬陷的鞋子已经破旧扔掉了。
穿上新鞋走维权老路,这次能如愿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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