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淼焱 于 2012-3-23 21:11 编辑
《路在何方》,哎,终于被我完整的读完了。
我说过“老师级”的作品不予置评的,不过看了小说版的同仁们都出手了,我不写下个只字片语,似乎就显得不太合群了。
首先,原作者用了一句鲁迅的千古名言来做题记,本是一件较为落俗套的事情,但结合全作来看的话,似乎别有风景:一个破碎的家庭扭曲了一个纯洁少女(从作者精心设计的独白与对话中得出)的心灵,以至于自伤自残,而母亲又因父亲的离去患上了精神疾病。这个脆弱又可怜的少女,需要一份精神寄托,于是便像抓救命稻草一般,错把好友的男友当成了寄托,是爱情,抑或孽缘?原本好友秀秀的路是非常平坦而顺直的,但伶伶这条曲折,凹凸不平的路却是硬生生的交集在前者之上!这样千丝万缕的联系,错综复杂的交集,路,又在何方呢?
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题记,当伶伶有了秦子飞的骨肉时,故事便发展到了高潮,结句呼之欲出,却又出人意料。随着伶伶爸和秦子飞的死,原本两个年轻女子应该成为死敌的,却和谐融洽共处一室,加上一个疯而复醒的母亲,三位女人携着一子一女便也从此过上了幸福安逸的生活。就如鲁迅所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人生何尝不是?当现实的杂草爬满了人生的路,我们便轻易滞足,然后退却。有时候,踏出一步,走过桀骜的杂草,前方便是光明康庄。
要说这篇小说的看点,我想应该是作者对于细节方面潜移默化的刻画了。我相信读过这篇小说后,有很多人都会有个疑问:伶伶为什么会爱上秦子飞?因为他的帅气?因为他的地位?因为他无微不至的呵护?如果细细研究,便会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了。文中不止一次出现伶伶母亲在病中错把秀秀当成伶伶的桥段。这应该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以此来更加突出伶伶的可怜,以至于减轻她横刀夺爱 的“罪孽”。
小说真的是一场叙述的冒险,稍不留心就会让读者曲解全文的涵义。父亲的去而复返,让这篇小说横生枝节,初看似乎有些多余。但是如果父亲不出现的话,这个故事真的无法收尾了。如果父亲不死,母亲就不会像以后那样“对父亲生前曾经的离弃,母亲接受不了,脆弱到发疯,而现在,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比我的母亲,更加冷峻坚强。”原来父亲的再度出现,暴病身亡,是为了成全了母亲疯病之后的愈加清醒的,然而母亲如果不清醒的话,那么,伶伶肚子里的孩子的去留便成了问题了,幸而母亲在大是非面前没有疯癫,把孩子留了下来,除此,别无他法能使结句圆满。
一篇好的小说,首先要建立在流畅的文字基础上,其次是人物的艺术形象刻画以及整体的巧妙架构布局,再次是曲折迂回的情节的发展和恰到好处的收尾。而啼妃的《路在何方》,可以说是一篇完整的小说了,但不能算是好小说。就如她先前提到了编辑的几次毙稿,专辑收录了其他一些,而未将此篇收入囊中。究其缘由,症结应在“人物”上,在伶伶与秀秀两个角色上,作者用浓墨重彩刻画了一位身处绝境中的女孩——我,而对于另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秀秀,却用了老套的“反复”来修辞,比如,一直强调“ 秀秀是一个很乖的漂亮女孩”,以及那碗馄饨,还有那三句对伶伶有些甜的发腻的“告白”。可能作者想极力为读者呈现出一个单纯
美丽娴静而又非常聪明的秀秀,可是本该让人喜欢的一个女孩,却在这小说里扮演了一个极其麻木而又让人极其麻木的角色,作者真应该在之前铺垫下说秀秀是个信教的人,实在是因为此女只有天上有,人间难得见几回——在得知了好友与自己老公发生关系且已开花结果后竟然还能那么淡定,并还说,“妈妈,我听从他们的安排,我很爱他们。”我只能说作者太不公道,把所有的血肉都给在“我”身上了。
再说那两位“贱男”吧,不错,我读完之后,确实很痛恨那两个男人,和作者同仇敌忾。两位同是负情男,同样做下冤孽,老的抛妻弃子,逼疯正房,少的欲壑难填,脚踏两船。父亲的角色塑造的是比较成功的,市侩,聪明,有点傲慢,却因人过中年未有一番作为而有些“落拓”;他的去而复返,重新做人,暴病而亡,使作品的情节曲折委婉了不少。不过作者在设计秦子飞这个角色上,有待商榷。作者用了跳跃剪接,把伶伶和秦子飞直接送入正题,使情节突然被拦腰截断,然后又重新嫁接,这样的叙事风格是容易让人得到惊喜的,不过,在小说中,人物的关系发展有可能是情节发展的红线,承启不到位,也容易让人一头雾水,难免有避重就轻之嫌。如果要问我对秦先生的印象,除了他是个贱人花心男有时候爱说两句琼瑶式的对白外,我只能说他很倒霉,两次被车撞,第一次幸免遇难,第二次魂归西天。
读过啼妃这篇小说,犹如醍醐灌顶,心灵也随之洗礼了一番,以至于萌生出不少久违的感觉,才有了这么多胡言乱语,如有不到之处,望祈海涵。
总之,一部作品,身后没有议论声的话就谈不上是一部好作品;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读者推敲,也应当让读者来推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