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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王八画在了谁身上?-------也与闲散之流聊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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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画在了谁身上?-------也与闲散之流聊风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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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9: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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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5-18 21:55 编辑

         野蛮版的闲散之人爱发点议论文,抨击社会丑恶、评论时事,本来是件好事,但因为此人的文章没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或亲身经历,大多是网上别人议论过的事情和观点,他在这里只是人云亦云的“录音回放”,所以,使人看了就像他在吃别人嚼过的口香糖一样,淡然无味。

      当然,也有人觉得还是蛮有味的,哈哈,除了闲散自己,还有那个不去社区医院打吊瓶、外甥女婿不包旅行费便足不出户的老宅男老碧等几个孤陋寡闻者。他们听了闲散之人的“录音回放”之后,犹如打了鸡血一样,立刻来了精神,也不过过脑子,立刻就跟着一起振臂高呼了。哈哈,暂且将他们称之为闲散之流吧。

      闲散之流,有个特点,就是自视清高、比任何人都优越,都明白,都有正义感,一遇到有人说起“世间不平事”,便义愤填膺,蹦脚谩骂,俗称“喷子”。喷子们对柳二爷我这样有自己独立思想、不爱人云亦云跟着蹦脚的人,很是不待见,远的就不提了,只说说最近的“婚俗”一事。

      最近,闲散之人闲来无事,很想再找个热点话题喷喷唾沫,上网瞅了瞅,就数庆安枪案人气旺!但他摸了摸不久前因跟着别人人云亦云地狂喊“农民工讨薪被打死”而被柳二先生在头上敲鼓起的那个大包,只好咽了咽唾沫,不敢再去触碰涉警话题了,因为,毕竟那都是会有事实真相披露的,蒙不好,又会挨敲了,不能只记吃不记打嘛。因此,闲散之人忍了,连暮歌跪求他对庆安枪案评论一下,他都没敢吭半声,只是去婚介网站上找了一个“婚俗”的话题来喷了,因为,这个“婚俗”话题不仅有“很多人观点一致”,都在喷,而且,最重要的是有图有真相!

      这个图,反映的是乡间闹喜事的场景:一对老夫妻,被人套上绳索,像驴子一样拉着儿子的婚车,老头身上还被人画了王八,写上了“要孙子、要双胎”的字样。这种场景,稍微有点阅历的人,应该都见过,不足为奇。我就见过画大花脸的、敲破盆的、公公背着儿媳妇过门槛的。当然,一般这种场景只能在近郊或乡村的结婚娶媳妇场合才能看到,因为这是乡下的习俗。

     但是,闲散之人却像小孩看到大人的屌一样,惊奇得不得了了!于是,又开始义愤填膺了!口沫横飞地指责人家儿子不孝顺、父母不像话,就连我柳二爷劝说了两句“这和美国人不喜欢看中国人吃皮蛋一样,不要拿城市文明去与乡俗较真”,也被喷了一脸唾沫:“你赞同这样的风俗,你愿意被画乌龟吗?”(后来,他才告诉我,他又是因为很多人看了都很气愤,所以他才气愤的。与他一起气愤的还有老碧,居然骂人家这是恶心、不是人。哈哈,我就不信老碧此前没见闻过此类风俗。)

      闲散之人与之流们的观点是:这种闹喜的风俗是丑恶的,是代表着对父母长辈不孝不尊的,应该唾弃,不能以风俗之名为丑恶现象辩护。表面上来看,确实有道理,但细细分析,未免蛮横,过于自大。

      首先,我们来弄清楚,什么叫风俗。

      所谓风俗,是指特定区域、特定人群沿革下来的风气、习惯、礼节等的总和,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从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上的差异,称之为“风”,而将由社会文化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范上的不同,称之为“俗”。因而有道是“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其次,我们再来搞明白什么是良俗,什么是陋习、什么是恶俗。由于风俗是由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自然条件和不同的社会文化所造成和沿革来的行为规范上的差异,所以,我们评价某种风俗,就不能撇开这些因素,最重要的是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不论什么风俗,如果在当地、当地人群和当地自然条件下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利于社会发展和秩序稳定的,就是公序良俗。例如举办婚礼、尊老爱幼等;同样,某些风俗,虽有一些人仍在遵守,但已与现代文明不相符,却并不危害社会的,我们可以称为陋俗,不提倡,但也不禁止,让历史沿革和文明进步来改变、教化它,例如,云南摩梭族的走婚,用现在的《婚姻法》衡量,显然是不合法的,但人家那是特定的地域、人群和自然条件下沿革下来的,必须尊重;而像裹脚、娶姨太太等残害妇女、危害社会的,才是恶俗,必须取缔、唾弃。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评价一种风俗是否恶俗,是否该遭到唾弃、禁止,主要标准是要看它在当地人群里是否还普遍有人在心甘情愿的遵守,是否危害社会,是否阻碍社会进步,决不能因为谁谁从没见过、谁谁觉得恶心就应该被视为恶俗而取缔之。顺便说一句,现在提倡法治,做事要依法,任你怎么看不惯,人家只要不违法的,你也就只能将就着看,或爱看不看!蹦脚骂街就能取缔人家的风俗?你以为你是谁?

       最后,我再具体聊聊我对这个风俗的看法和对闲散之流的意见:首先,我并没有提倡或赞同这种风俗,我仅仅是指出风俗是地域文化上的差异,不要拿城市文明去与乡间风俗较真,不该如此大惊小怪或义愤填膺,应该让文明教化去改变之。但闲散之人立刻耍起了流氓,不仅偷换话题,硬说我是赞同这种婚俗的,还问我是不是也准备让人给画上王八。哈哈,这叫辩论吗?辩论是要举证、说理的噻!其次,结婚时,闹洞房,拿公婆玩笑开心,以我们城市人来看,确实不习惯,起码是对上辈的不尊敬,但是,人家乡下人却觉得是热闹、喜庆,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虽然我们看着不舒服,但人家并没有硬要我们看,人家是在自娱自乐,对吧?并没有妨害或损害谁吧?同时,我们还应该体谅乡下人的辛酸和苦衷:其实,这家人和咱们一样,无论儿子还是父母,他们平日里也是不愿意被人画王八的。但是,与城里人不同,乡下人结婚娶媳妇,恐怕是人生唯一的一件大喜事了,同时,也是一件大难事,需要乡邻乡亲的帮助,需要借此归还平日里乡邻间生活、生产时互助欠下的人情,因此,便有了“三天无大小,老辈任恶搞”的习俗。在这个大喜日子里,是不分尊幼的,任意取乐的。但平时,乡间的尊老爱幼风气恐怕却是比城里要浓厚得多的。如果像二爷我这般了解并体谅这些民情,便不会对这类民俗有恶心的感觉了。

      闲散之流们之所以会对乡间婚俗有恶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孤陋寡闻,遇事没有自己的见解,只会人云亦云装装逼罢了!哈哈!装逼的,应该给他在背上画个大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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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5-18 19:59 |只看该作者
柳二啊,你和闲散也算是一对活宝。

他是见警察就反。也许是你老在他面前晃悠的缘故,他的眼里没看见好警察。
你是见警察就护。只因为你只是个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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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5-18 20:18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19:59
柳二啊,你和闲散也算是一对活宝。

他是见警察就反。也许是你老在他面前晃悠的缘故,他的眼里没看见好警 ...

回去把舌头捋顺了再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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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5-18 20:19 |只看该作者
这篇反击的还是有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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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5-18 20:29 |只看该作者
神经 发表于 2015-5-18 20:19
这篇反击的还是有力度的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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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5-18 20:4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5-18 20:18
回去把舌头捋顺了再来说话。

你连什么是良俗,什么是陋习、什么是恶俗。都搞不清楚,就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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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5-18 21:12 |只看该作者
柳二说:不论什么风俗,如果在当地、当地人群和当地自然条件下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利于社会发展和秩序稳定的,就是公序良俗。那云南摩梭族的走婚,完全符合上述的标准。可柳二却把它归类为陋习。(属于自己抽自己嘴巴。呵呵)
而裹脚,如同纹身、身体穿孔一样,只要是本人自愿或爱好,那就不能归类为恶俗。


而闲散说的那个习俗,柳二说了是陋习。表面上来看,好像是没有残害什么。可是,深思一下,那种行为,并不一定都是当事人的愿意,有很多人只是出于,或迫于习俗不得不那样去遵守。如果是自愿的,那就与习俗无关,只能算是一种个人的行为。闲散骂就有点过分了。如果是迫于习俗,那那个习俗,就只能算和强迫裹脚一样是恶俗。那闲散骂骂就不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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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5-18 21:17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1:12
柳二说:不论什么风俗,如果在当地、当地人群和当地自然条件下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利于社会发 ...

论头脑,你连老碧都不如,完全是一盆浆糊,最好还是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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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5-18 21:28 |只看该作者
呵呵,此文证明柳二还是能写长文的。闲散喜欢跟风,所以文章观点毫无新意。柳二好样的,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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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5-18 21:29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5-18 21:17
论头脑,你连老碧都不如,完全是一盆浆糊,最好还是歇着。

柳二啊,你和令箭、稀糊有一拼。没词了,就会胡扯乱扯一通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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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5-18 21:31 |只看该作者
柳二一篙打翻一船人,这可做得不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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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5-18 21:33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1:28
呵呵,此文证明柳二还是能写长文的。闲散喜欢跟风,所以文章观点毫无新意。柳二好样的,挺!

谢谢!不出手,都以为俺是病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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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5-18 21:34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1:31
柳二一篙打翻一船人,这可做得不高明。

上了贼船的,都要掀下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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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5-18 21: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年青风 于 2015-5-18 21:36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1:29
柳二啊,你和令箭、稀糊有一拼。没词了,就会胡扯乱扯一通没用的。

老墓,你也犯了一个错误,裹脚有几人是自愿的,不信你去问问健在的老婆婆。我听我母亲讲过,她小时候为了反抗裹脚不知挨了外婆多少打,那真是满腹心酸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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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5-18 21:39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1:35
老墓,你也犯了一个错误,裹脚有几人是自愿的,不信你去问问健在的老婆婆。我听我母亲讲过,她小时候为了 ...

你才错了。
当裹脚是一种美的标志的时候,不可否认有些人会自愿的。就好像身体穿孔。

你没听说过,过去有的姑娘长大后因为脚大嫁不出去怨恨父母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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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5-18 21:42 |只看该作者
阅。
附议除人身攻击和累积宿怨之外的某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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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5-18 21:42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1:39
你才错了。
当裹脚是一种美的标志的时候,不可否认有些人会自愿的。就好像身体穿孔。

老兄呵,你也犯了教条主义,去问问几个裹脚的老婆婆就知道了真相。别跟闲散一样,人云亦云,我们是中年人了,凡事应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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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5-18 21:45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1:42
老兄呵,你也犯了教条主义,去问问几个裹脚的老婆婆就知道了真相。别跟闲散一样,人云亦云,我们是中年人 ...

奇怪了,你怎么不知道我没问过呢?

可你又怎么知道没有自愿的呢?

就拿捆绑,鞭打来说。你也许认为那就是伤害,就不会有人自愿。可你知道SM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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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5-18 21:46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5-18 21:42
阅。
附议除人身攻击和累积宿怨之外的某些观点。

难、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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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5-18 21: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唐年青风 于 2015-5-18 22:06 编辑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1:45
奇怪了,你怎么不知道我没问过呢?

可你又怎么知道没有自愿的呢?

呵呵,你赢了,到此为止吧,我可不能喧宾夺主,和柳二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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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5-18 21:51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1:47
呵呵,你赢了,到时为止吧,我可不能喧宾夺主,和柳二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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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磨叽黏糊上了是很累的,我准备让西湖牵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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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5-18 21:51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1:47
呵呵,你赢了,到时为止吧,我可不能喧宾夺主,和柳二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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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可是你先纠缠偶的哦。不要像某些人一样,倒打一耙说偶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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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5-18 21:55 |只看该作者
你个二货!就会躲在阴暗处打黑枪使绊子。明明自己胡搅蛮缠,歪嘴和尚念经,还拖泥带水地拿棍子横扫。
散闲和你理论别人就不能说话,一说话就是一伙的,就是散闲之流。神嘛破玩意逻辑?人家正说你总往歪里扯。

你和大爷比什么你都是在下风,剩下的就只有羡慕嫉妒恨了。所以有机会就翻旧账流露不服气。标准个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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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5-18 21:57 |只看该作者
那天你家小崽子结婚,让你这当老子的柳二打赤膊拉车,胸前背后画上两大王八游街,你就欣喜若狂是吧?这就不是恶俗是吗?湖北警察中咋有你这样好歹不分的蠢货?还好意思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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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5-18 22:0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1:12
柳二说:不论什么风俗,如果在当地、当地人群和当地自然条件下普遍得到人们的遵守,利于社会发 ...

套用闲散之流的一句话:“你准备给你家女儿裹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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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5-18 22:01 |只看该作者
金星 发表于 2015-5-18 21:57
那天你家小崽子结婚,让你这当老子的柳二打赤膊拉车,胸前背后画上两大王八游街,你就欣喜若狂是吧?这就不 ...

说流氓,流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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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5-18 22:0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1:51
记住,可是你先纠缠偶的哦。不要像某些人一样,倒打一耙说偶墨迹。

那不算纠缠吧,只是帮你指出事实真相。不过挺喜欢看你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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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5-5-18 22:0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5-18 22:00
套用闲散之流的一句话:“你准备给你家女儿裹脚吗?”

看看,你自己抽自己嘴巴了吧?


你反对闲散对你说的:“你如果准备好了等你的孩子婚嫁的时候,如此效仿,”你认为那很荒谬。


你又套用他的错误,你还跑来得瑟啥劲?就为了丢人现眼,彰显你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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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5-18 22:09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18 22:07
看看,你自己抽自己嘴巴了吧?

恶人自有恶人磨,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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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5-18 22:11 |只看该作者
唐年青风 发表于 2015-5-18 22:05
那不算纠缠吧,只是帮你指出事实真相。不过挺喜欢看你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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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同你的观点,不算纠缠。

可是偶老被人栽赃,这不先预防一下嘛。

世界真奇妙,很多我们认为不可思议的事,其实不但存在,还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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