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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六星书房 【小小说素材】那些震惊的句子
楼主: 令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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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说素材】那些震惊的句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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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11:52 |只看该作者
在今天这样一个时代,提倡“严肃阅读”很容易被扣上“精英主义”的帽子,在一个所谓多元化和平等的时代,阅读变成完全个人化的私事,包括其阅读的文本、阅读的方式乃是阅读的目标,都是由个人的偏好与习惯所决定,任何他人都没有足够的正当理由来进行臧否或指责。因此,当我在与旅美学者徐贲教授的对谈中,对青年一代大学生的阅读状况表达了某些忧虑时,便遭受了个别网民和读者愤怒的“反击”:凭什么我们的阅读清单和阅读方式要由你们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来决定?这难道不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趣味专制主义”吗?

  中国阅读生活的两种相反趋向

  仔细考察当今中国的阅读生活,会发现存在两种极端相反的趋向。

  一种趋向,是追求严肃阅读、倡导回归经典性和思想性的阅读,强调阅读不是一种消遣,而是一种艰难却值得为之努力的精神长成,阅读是通往心智成熟的有效方式。这在十多年来中国报刊、网络中大量出现的书评版面、空间,以及年度好书评选(甚至年度失望之书也是其表现形式),以及所涌现的书评人群体和大量存在于学校、民间的各种类型读书会中都有体现。

  阅读既是汲取新知,砥砺情操,同时也是形成横向的知识共同体,是一种抱团取暖的相互慰藉。比如这些年相继出现的有关前东欧、苏联和纳粹时期的德国的历史书籍,就是一种引人瞩目的阅读文化现象,包括《第三帝国的语言》、《纳粹德国的腐败与反腐败》、《弯曲的脊梁》、《耳语者》、《天鹅绒监狱》、《被淹没与被拯救的》、《他们以为他们是自由的》、《布达佩斯往事》等,都属这一系列。这些以严肃和深刻为特点的作品,折射出对20世纪世界政治文化与精神世界的反思。

  另外一种趋向,则是伴随各种新媒体空间的崛起(包括各种论坛、博客、微博、人人网、微信等),中国人的阅读发生巨大却未必深刻的转向。越来越多的阅读指向了对信息的追赶与抓取,这也正是这个所谓大数据时代强调“信息抓取能力”的体现。

  何兆武在《上学记》里所倡导的自由自在的“阅读以怡情养性”踪影全无,赵越胜在《燃灯者》里所描述的与周辅成先生研读伦理学经典的严肃阅读也逐渐式微,北岛等人编的《七十年代》中所发掘的“文革”时代充满反叛意味与探索精神的阅读生活难以重现,更遑论北岛所撰《时间的玫瑰》中那种极为深切、细腻和深刻的对诗歌与诗人的阅读。以新媒体为平台的阅读,往往更追求即时而显著的效果,就像注射肾上腺激素一样需要立竿见影的结果。而日常生活世界的高度浓缩化和快节奏化,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的爆棚式增长,以及娱乐生活的极度多样化,都导致中国人的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弥漫着一种“系统性的焦虑”,而依赖于网络资讯与文本的“悦读”就承载了排解焦虑感和无聊感的心灵功能。

  电子化形式对严肃阅读的“敌意”

  正如前不久的“阿尔法狗”人机大战一样,在智能机器人乃至智能手机的面前,自以为具有选择与判断能力的个人往往成了“对象的奴隶”而丧失了“主体性”。互联网阅读与传统文本阅读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往往对严肃阅读具有一种“天然的敌意”。

  其实这种状况其来有自,自晚清经典逐渐淡出读书人的生活世界,慢慢地就是一些短平快的畅销书、小册子或者一些口号式的政治读物在抓取青年人的心灵。只是到了这个“阅读是平的”网络阅读时代,在传统中国所形成的经史子集等严肃的等级化(指精神趣味等)秩序荡然无存,每个人都变成自我决断阅读趣味的个体。

  经常有学生对我说,每每在手机上读书或文章,都被一种潜在的焦虑所强迫,总是忍不住地“触摸”与“滑动”,对阅读效率的追求压制了思想、趣味与美感的形成(自然这在商家那里就成一种“食指经济”)。面对稍微严肃的内容,总是觉得有一点抵触甚至腻烦。

  在手机阅读中,阅读成了一种追求显示度的“文化竞赛”,展示谁能够第一时间在朋友圈转发资讯和文章,以及转发的数量与品质,其实质是被一种炫耀性和攀比心所左右。阅读本是让人回归一种自然的灵性与深度的潜沉,可这里的带有强烈消费主义性质的阅读,却似乎在将阅读者推向其追求目标的反面。

  我经常跟一些师友谈及这样一个现象:尽管我在朋友圈和微信公众账号读到过很多优质的文章,可是当我自己写作的时候,这些文章几乎从来不会进入我的大脑系统被调度出来,而能够记忆起来的往往还是在纸质文本上读到过的文章和书籍。由此可见,即使是严肃的内容,当它呈现的方式是高度电子化的形式,它们往往难以深深地嵌入到阅读者的记忆之中。

  严肃阅读是一种有抵抗感的阅读

  严肃阅读绝不仅是私人偏好,也关涉到一个民族共同体公共生活的构建、历史记忆的形塑和心灵生命的滋养。对于严肃阅读的抵制和消解,往往就是在导向一种温吞吞、懒洋洋的公共文化。这种文化依赖于个人的低幼化、短平快式的阅读和不假思索的“稳定”,后者所构建的往往是私人领域消费主义与公共领域犬儒主义的内在结合。

  何为严肃阅读?“严肃”首先指阅读选取文本是严肃而真诚的,不恶搞,也不戏说,更不是在商业利益的精致计算下对受众心灵的拿捏。同时,“严肃”也指阅读方式的极为严肃,是寻找一种有抵抗感的阅读(对阅读者固有的价值观念和知识体系构成某种挑战甚至颠覆)。

  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是经典,在中国曾热极一时,但很多人以“资治通鉴之心”阅读此书,将其从诞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中抽取出来,抽象地谈论改革与变迁的可能性及其社会影响,这无疑是对严肃作品的矮化和极度简化。如果认真阅读托克维尔研究专家崇明教授的《创造自由:托克维尔的民主思考》,就会发现这才是真正的严肃阅读,将托克维尔的思想放回到历史语境来阐释其在自由理念(贵族或精英)与民主(平等)观念之间的巨大张力和解决之道。

  非严肃的阅读自然也有愉悦感,可这是一种类似于口腹之欲的暂时性愉悦,来去皆匆匆。而需要严肃思考的阅读,尽管艰辛、漫长,却可能带来一种长久的智性上的欢愉。比如,王汎森、赵园、杨国强、卜正民、孔飞力等关心明清知识分子的学者著作,显然是必须严肃对待的,这些一流学者作品所带来的“洞见”与“史识”远非时下流行读物所可比拟。

  也许会有读者质疑:曾经的阅读构成了相对稳定的“三观”,让我从零开始用严肃方式阅读严肃作品,还要追求严肃的目标,这并非追求幸福,而是拥抱痛苦,甚至会摧毁“三观”,导致人生变成一地鸡毛。这其实又返回究竟为何阅读之题。阅读的首要目标究竟是追寻当下的快乐快感,还是丰富对历史与世界的整体认知,并进一步滋养自我心灵、锤炼思想能力?这些都是我们在这个世界阅读日来临之际,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唐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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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15:26 |只看该作者
成为一个好作家的条件是:有才气、有思想、有生活积累,或许还要加上够坚持、够用功、够特立独行,当然,如果再有一个不幸的童年,那就更有利了。



说的是黄碧云,她刚刚获得第五届“红楼梦奖”,与她同时入围的阎连科、苏童得了决审团奖,韩少功、刘震云、叶广芩得了专家推荐奖。有人说黄碧云得奖是“评判团”决意要给香港作家一个奖(之前的四届都颁给大陆和台湾作家),否则的话她未必够格,这种诛心之论未免也太看低了“红楼梦奖”的决选评判,任何文学奖的评判标准,都只可以是文学本身,而不是文学以外的什么。



黄碧云并不是突然冒出来的文学新人,在香港和海峡两岸,她都有大量粉丝,从一九八七年出版第一部散文集《扬眉女子》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写作经验,九十年代初就得过香港文学双年奖,以后几乎每隔两三年她都有作品得奖,因此说她是香港文学其中一位代表人物,那也是恰如其分的。



黄碧云有一个不幸的童年,母亲早逝,父亲是警察,负责驯狗,小时候的黄碧云因为反叛,试过离家出走,有一两次给父亲打得半死(躺在床上一个月起不来)。在一个暴力的单亲家庭成长,使她对人生的看法有异于常人,很年轻时写的短篇《其后》,便对死亡有很特殊的冷漠的观照。那时她才二十多岁吧,瘦怯的小小个子,想不到内心有那么强烈的情绪,那种对于承担生之苦难的坚忍,在寻常女孩子身上不易看到。可能恰恰是童年的不幸,使她一直用一种与普通人不同的眼光去看人世,看生命中的困厄与磨难,因此血腥与暴力在她的小说中就成了家常便饭,以至评论家们把她那些令人不忍卒读的文字,美其名为“暴力美学”——暴力而成为美学,其中的吊诡更值得拿来解读黄碧云的小说。






















(黄碧云)






她在“得奖感言”中提到:“因为我当初写作,我想是因为反叛。我无法改变世界,我起码可以创造一个世界,而我在其中,成为自由精灵。”因为反叛而写作,因为写作而创造一个世界,因为创造了一个世界而成为自由精灵,这是不幸的童年带给她的意外幸运。



这次得奖的作品叫《烈佬传》,写的是五六十年代香港湾仔一带一批吸毒贩毒的人,从小到大,出入监狱,潦倒伤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卑贱生涯,勾勒当年香港的社会轮廓、破败的世相、孤独无告的灵魂。有人说她用了大量的广东口语,影响一般读者的阅读,这种意见显然忽视了适当口语入文对小说的地域色彩、生活气息、人物的个性、时代背景的烘托方面,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实际上只要仔细领会上文下理,一般都能理解其中的来龙去脉,而生动的口语恰恰突出了人物在社会底层苟活的生存状态。评判黄子平教授对此的看法是:“这部小说的匠心独运,是将粤语口语精心提炼为平实、结实、表现力内敛的文学语言,从叙述层面赋予‘不识字的口述者’以主体身份和尊严。”证明评判们并有没囿于“口语入小说不利阅读”这种迂腐的想法。



另有一种批评意见是,对一些黑社会分子作采访,然后将他们的口述整理成文,那样写成小说又似乎太容易一点。持这种观点的人又明显忽视了一个作家对原始材料消化和重塑的功夫。黄碧云得奖后透露,这部小说她前后写了七年,她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有一版本五六万字,另有部分稿三万字,另一部分二万字,一部分一万,扔掉的稿超过十万字,但完整版本只有一个。”而最后面世的版本只有七万字。一部前后写了七年的小说,中间毁弃的文字多于小说篇幅,如果这叫做“容易”,我就不知道如何叫做不容易了。



在“得奖感言”中,黄碧云又提到一个更普遍性的写作问题,她说早年在巴黎看到一个流浪汉躺在地上看沙特的小说,又说八十年代回中国,青年写诗都用手写油印,自己订装,在朋友间传阅,意思是文学恰恰合该如此生存,与贩夫走卒亲近,“粗野文学,令人快乐”。她更说:“因此我不认为,文学应该是艰深的,虽然我也写过难读的作品,那是我没有约束自己的缘故。”写生活、写人、写人的处境,挖掘社会原生态,窥探历史和人心奥秘,一位有文学追求的作家,又有与读者平视的姿态,如此走下去,来日方长。



今年香港书展前,黄碧云出版了另一部新作《微喜重行》,以自己家人的故事为主干,更涉及乱伦禁忌。如她一向的风格,直面人生的一切难题,让读者看到,人如何被人世打败,如何浪掷自己的生命。生生死死,世道滚滚向前,碾过无数人的理想和价值,活生生的灵魂在世俗的压榨下无语凝噎,虚耗自己,成全一个因循无情的世界。



黄碧云在新书封底写了三句话:“微喜将她写过的,再写一次。你将我视作微喜,亦无不可。这是我写给我哥哥的遗书。”以自己的亲人为模特儿,写的又是犯禁的故事,由此看来,她不但是一个可以直面人世黑暗的作家,也是一个可以直面内心黑暗的作家。这种肆无忌惮的勇气,在香港作家中也是罕见的。



她在“得奖感言”中说,得奖是正名,因为这个奖项,令他人对她的道德期望更高,她会意识到自己的限制与责任,战战兢兢,也斗志昂扬,“向着我的下一作品,向着我人生的其他困难,行使自由意志,也承担责任,无畏前行”。



黄碧云也进入中年了,在这个年龄,是小说作家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领奖后她又要外出,到外地作资料搜集,为下一部作品做准备,她在想什么,她要写什么,都引人好奇,也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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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15:28 |只看该作者
颜纯钩
颜纯钩,笔名慕翼、斯人,资深编辑、作家、评论家。目前任香港天地图书出版公司出版顾问。

国语与方言理当互补

导读 只有民间生活的活泼生气,才是语言生命力的源头活水。没有方言源源不绝地提供一些新词汇、新句法,规范的中文将慢慢僵死,到最后我们说话和写文章,都像读文件一样正规而呆板,人人正襟危坐,个个语言无味,那时我们的生活也要闷出鸟来。


陈冠中受邀担任香港岭南大学驻校作家,近日做了一场演讲,谈国语和方言的关系,在香港当前本土主义兴起的时候,可谓应景。
华文与中文,华语与国语、普通话,这几种概念海内外中国人长期有不同提法,都是约定俗成,怎么说大家都明白,也未必要定于一尊,各取所需可也,最要紧你说的时候别人明白你在说什么。
但陈冠中在这个时节谈这个问题,应不是无的放矢,实际情况是,香港“九七回归”后一路颠踬,再加近年本土思潮的兴起,国语与方言正在争夺生存空间。政府意欲推行“普教中”(用普通话教中文),在香港普及普通话,部分市民却反对“普教中”,目的在捍卫粤语。
虽然这个话题在陈冠中的演讲中点到即止,但他的意思很清楚,便是捍卫粤语与学习国语并非势不两立,要不要学习国语,端看各人的生活和工作需要。
语言与文字都是沟通工具,国语和方言各有优势和弱点,很难说谁凌驾谁,什么时候用什么语言,只看具体环境下的需要。一个香港师奶到街市买菜,要不要用国语沟通?但商人到内地谈生意,碰上北方行家,你坚持用粤语表达,“鸡同鸭讲”,生意谈不成,那就只能怪自己了。
陈冠中的《裸命》出版时,我们开了一个新书发布会,当时也有用粤语或普通话发言的问题,我们决定用普通话,理由是希望发布会的视频放上网,可以让更多华人读者看到。另外现场也有一些来自内地的新闻界朋友,他们听不懂粤语,而相信大多数出席的香港文化界朋友和读者都能听懂普通话——那完全是实际效果的考虑。
还有一次,前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张信刚先生在书展演讲,谈他出版的新书《大中东行纪》,事前我发觉来了不少内地读者,建议他用普通话发言。张校长在开始前先征求在座读者的意见,结果赞成用普通话的读者占大多数,张校长也从善如流。内地读者听不懂粤语,迢迢来参与文化盛事,香港人稍微迁就一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做一次演讲,当然希望听众都明白他在说什么,你要故意与听众过不去,也等于与自己过不去。
年前黄碧云与钟晓阳同时在书展前出书,黄碧云的《微喜重行》写一个兄妹乱伦的故事,钟晓阳更是相隔十年再有新作问世,书展时她们一起做一个对谈,主持人是长期研究两位作家的中大教授黄念欣。事前我也有提议用普通话,因为两位作家有不少粉丝在内地,后来因忙其他事,没有再商量,结果她们还是用粤语。我不知道现场的内地读者多不多,事后我问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女孩,她是特地从苏州来的,花了两程机票和酒店的钱,来听一场莫名其妙的演讲,我也不禁替她难受。
某些场合说国语效果好,某些场合说粤语效果好,各取所需就是了,本来不涉什么大原则,何必为此争吵?据说关于“普教中”,也有调查显示,普通话教学对提高写作能力并没有特别帮助,此议看来也已按下不表了。
香港浸会大学主办的“红楼梦奖”,上一届得主是黄碧云,得奖作品是她的长篇《烈佬传》。《烈佬传》描写流落在湾仔街头的吸毒者、毒贩和妓女等底层社会人物,在香港靓丽豪华的景观背后,那些不见天日的阴暗肮脏的另类生活。整部小说用地道的粤语方言写作,夹杂市井俚语、黑社会片语,污糟邋遢,粗口满天飞。黄碧云经过长时间采访,录取亲历者口述,再加以虚构提炼,因为太逼真生动,读来令人有窒息之感。初选时有评判认为“红楼梦奖”不应该颁给这样的作品,因为地道香港文字其他地区的读者看不明白。最后进入决选阶段的七部长篇中,还是《烈佬传》跑了出来,决选评委中也有好几位不熟悉粤语的评论家和作家,证明他们也都不排斥以方言写作的长篇小说。

《烈佬传》写的是社会底层人物,小说中夹杂方言,具有更鲜明强烈的地方风味,更贴近生活,更生动妙趣,这是符合各种规范的“书面语”(陈冠中说法)没办法达到的效果。《烈佬传》如果用规范中文来写,读者就无法亲炙那种阴暗动物一样脓血流溢的人生,在毒海里没顶、不能自拔的悲惨世界,只会变成一种不痛不痒、不尴不尬的转述,隔靴搔痒,雾里看花,那就不是黄碧云了。
一般来说,官方语言都正经规范,有严格的语法,但因为规范,难免比较死板;相反的,方言却以生动抵死取胜,都是生活化的口语,长期累积的各种歇后语、俏皮话令人会心微笑。更重要的是,方言是与生俱来的,有亲情和乡情的温度,说方言不只是表达内心想法,也是对一种生活方式和草根文化的认同。唐诗名句“乡音未改鬓毛衰”,是说鬓毛衰了,乡音尚未改,乡音跟了你一辈子,是你生命最深最深的一部分。
关于国语与方言争夺空间的问题,不止是香港有,在上海和广东,都有一些捍卫方言的声音。我认为那不是本土主义的问题,而是任何官方的语言,其营养都来自各种方言,只有民间生活的活泼生气,才是语言生命力的源头活水。没有方言源源不绝地提供一些新词汇、新句法,规范的中文将慢慢僵死,到最后我们说话和写文章,都像读文件一样正规而呆板,人人正襟危坐,个个语言无味,那时我们的生活也要闷出鸟来。
我在香港生活三十多年,初到贵境因不懂粤语而出尽洋相,现在粤语应算流利,但仍带有点外来腔,更重要的是,我没有办法熟练掌握粤语方言中那种随手拈来的俗语、歇后语,有时难免有表达上不能尽意的遗憾。陈冠中演讲后我问他写作时是用粤语还是用普通话构思,他说是用普通话。我说了三十多年粤语,至今写文章时脑子里出现的词汇和句法也还是普通话。
香港纯文学作家中,用粤语写作的很少,西西、也斯、董启章等,都用规范的中文,黄碧云也只有《烈女传》和《烈佬传》用较多方言。最精采的方言小说是已故作家三苏,他的《经纪拉日记》,用方言描述六十年代香港市井风情,人物个个栩栩如生,生活场面活灵活现,对白“生鬼”得吃人不吐骨头。我以为,三苏是运用粤语写作的顶峰,而他留下来的作品,重塑民间生活文化的缤纷场景,让后来者从中体认香港本土生活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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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和方言都只是工具,方言可表述本土意识,国语也可表述本土意识;反过来,你要宣扬爱国情操,用国语可以,用方言也可以。语言可用来承载思想,但语言本身并不是思想,反对某种思想是可以的,反对某种语言就有点奇怪。就等于脚是用来走路的,你认错了路只能怪脑袋,不能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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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08:44 |只看该作者
钱理群:要警惕“爱国的自大家”和“兽性爱国主义” 作者:钱理群(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这是真正的独立的中国人的立场:绝不做外国人的奴隶,因此,要维护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但也绝不做本国人的奴隶,因此,要坚决反对任何剥削、奴役与压迫,而且唯有维护了社会的公正与平等,才能有真正强大、团结的国家。这两者的结合,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这些年,中国民间社会和知识界一直涌动着一股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思潮,而且我预计这样的思潮还会继续发展,成为主导性的社会思潮。特别是钓鱼岛事件发生后的民间游行,更尖锐地提出了“如何看待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问题,引发了公开的或私下的种种议论和争辩。

这样的争论其实是贯穿于近现代中国历史过程中的。鲁迅因此发表过许多精辟的意见。根据我的考察和研究,大概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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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一)鲁迅首先对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给予了正面的评价。这里有一个故事:鲁迅在去世前特地请三弟周建人向周作人转告他的一个意见。当时北京一些大学教授发起了《救国宣

言》签名运动,而周作人没有连署。对此鲁迅是理解的:他当然知道群体的签名,总是有某种表演的成分;而且鲁迅也多次说过,保卫国家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不能一味依靠所谓“民气”来抵御外国侵略。但鲁迅依然提醒周作人:在这样的有关民族大义的问题上,知识分子还是应该有自己的鲜明态度。这正是鲁迅和周作人的区别所在:周作人更重视“个体的人”和“人类”的人,而相对忽略“社会的人”和“民族的人”的责任。他最后就是以“救出你自己”为理由,和日本军方合作,堕落为民族千古罪人的。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在存在着民族国家的现代社会,每一个国民,包括知识分子,不管有着怎样的理想、信念,都应该有自己的基本民族立场,都应该是一个爱国主义者。尤其是当民族国家遭遇外国威胁和侵犯,更应该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利益,这是丝毫含糊不得的。

从这样的基本观念出发,在钓鱼岛事件上,我认为各个派别的知识分子都应该支持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支持民众的爱国行动,在这一点上不应该有什么犹豫。同时,我们也要强调人民在维护国家主权上的权利。这就是说,人民必须在所有的有关国家领土主权问题上(不只是在钓鱼岛问题上)都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不能只充当外交谈判上的一张“民意牌”。这样建立在人民权利、国民(公民)主体性基础上的爱国主义,才是“现代爱国主义”,而有别于传统的爱国主义。这里的“爱国”与“权利”是相依相存,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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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各地掀起“保钓”游行。

(二)鲁迅同时还提醒人们要警惕“爱国的自大家”和“兽性爱国主义”。

关于“爱国的自大家”,鲁迅在一九一八年所写的《随感录·三十八》(收入《热风》,《鲁迅全集》第一卷)里将他们的高论,概括为五种:

甲云:“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这是完全自负。

乙云:“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丙云:“外国的东西,中国都已有过;某种科学,即某子所说的云云”,这两种都是“古今中外派”的支流;依据张之洞的格言,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人物。

丁云:“外国也有叫花子,——(或云) 也有草舍,——娼妓,——臭虫。”这是消极的反抗。

戊云:“中国便是野蛮的好”。又云:“你说中国思想昏乱,那正是我民族造成的事业的结晶。从祖先混乱起,直要昏乱到子孙;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我们是四万万人。)你能把我们灭绝么?”这比“丁”更进一层,不去拖人下水,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至于口气的强硬,却很有《水浒》中牛二的态度。

我每回读到鲁迅这里的描述,总要联想起当下某些中国知识分子的高论,不禁哑然失笑。

这真是九十年不变:在中国,总是要有人打着爱国的旗号,夜郎自大,自欺欺人,拒绝正视自己的真实困境,拒绝向外国学习,拒绝变革,以维护落后为荣,“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鲁迅将这些“以自己的丑恶骄人”的“爱国者”称之为“爱亡国者”(《随感录》,收入《集外集拾遗补编》,《鲁迅全集》第八卷)。这是自有一种深刻性的:不管以什么理由(哪怕是“爱国”)拒绝变革,都是一条亡国之路。

鲁迅还提到,“有些外国人,很希望中国永是一个大古董以供他们赏鉴”,竭力“赞赏中国的固有文明”,而“我们的有些乐观的爱国者”因此“欣然色喜,以为他们将要开始被中国同化”,这样一厢情愿的“同化”梦,同样也是自欺欺人。鲁迅说,那些一味赞扬中国的外国人,其实是不可靠的;倒是“替我们诅咒中国的现状者,这才是真有良心的真可佩服的人”(《忽然想到·六》,收入《华盖集》,《鲁迅全集》第三卷)——这真是发人深省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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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兽性的爱国主义”。这是鲁迅的一个预警:当中国处于被侵略的状态,力求反抗、自卫是有合理性的;但一旦自己强盛起来,转而“忘本来而崇侵略者”,“思廓其国威于天下者,兽性之爱国也”,这样的“兽性爱国主义”是万万不可取的。(《破恶声论》,收入《集外集拾遗补编》,《鲁迅全集》第八卷)——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人扬言要确立中国“重新站到领导这个世界的大位置上”的“大目标”(见《中国不高兴——大时代,大目标及我们的内忧外患》)时,鲁迅这样的告诫,是不能听而不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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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7 08:45 |只看该作者

(三)一九三四年,正当中国面临日本侵略威胁之际,鲁迅提出了一个“向仇敌学习”的命题:“即使那老师是我们的仇敌罢,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我在这里要提出现在大家所不高兴的日本来,他的会摹仿,少创造,是为中国的许多论者所鄙薄的,但是,只要看看他们的出版物和工业品,早非中国所及,就知道‘会摹仿’决不是劣点,我们正应该学习这摹仿的。”鲁迅在全国反日高潮中提出向日本学习,正显示了他非凡的胆识,他也因此被冠以“汉奸”的恶名。鲁迅坦然回应:“我相信自己的主张,决不是‘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要诱中国人做奴才;而满口爱国,满身国粹,也于实际上的做奴才并无妨碍。”(《从孩子的照相说起》,收入《且介亭杂文》,《鲁迅全集》第六卷)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对动不动斥人为“汉奸”的“满口爱国”的人,必须保持警惕,他们中有些人实际是暗中为权势者出力的“奴才”,说不定是“奉命爱国”。

这里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中国人到底应该怎样和外国人相处,比如和日本相处?鲁迅曾这样表达他的忧虑:“中国人对于异族,历来只有两样称呼:一样是禽兽,一样是圣上。从没有称他朋友,说他也同我们一样。”(《随感录·四十七》,收入《热风》,《鲁迅全集》第一卷)这确实点到了要害:在中外关系上,在国势强盛时,就陷入民族自大,视外国人为“禽兽”;在处于劣势地位时,就沉沦于民族自卑,奉外国人为“圣上”,我们总在这两个极端间摇摆。而自大与自卑又是相互渗透的:表面的自大或自卑,骨子里都暗含着自卑或自大。根本的问题,一是不清醒,不能正确地估计自己和对方;二是如鲁迅所说,在国际关系上,没有“朋友”间平等相处的观念,这背后自有一个“不是我吃掉你,就是你吃掉我”的“弱肉强食”的逻辑。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国与国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的时候,这是特别应该警惕和防止的。




在2012年的“保钓”游行中,多地层发生打砸日系车的事件。

(四)可以看出,爱国主义固然有它的合理性,但它常常会引导人们处于非理性的情绪化状态,这其实是蕴含着一种危险性的。这也正是鲁迅的一个深远的隐忧。他在一九二五年“五卅”运动的爱国主义热潮中,就发出这样的警告:“我觉得中国人所蕴蓄的怨愤已经够多了,自然是受强者的蹂躏所致的。但他们却不很向强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发泄”,“再露骨地说,怕还可以证明这些人的卑怯。卑怯的人,即使有万丈的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烧掉什么呢”?鲁迅又说,对于国人,“要借以泄愤的时候,只要给与一种特异的名称,即可放心施刃,先前则有异端,奸人,奸党,叛徒等类名目,现在就可用国贼,汉奸,二毛子,洋狗或洋奴”。我每次读到这里,都会有一种惊心动魄之感:今天的中国老百姓,以至各阶层的人的“怨愤”可以说已经蕴蓄到了临界点上,随时都有爆发的可能,所谓爱国主义的激情其实就是这样的怨愤的表现。问题正在鲁迅这里所说的,“愤火”引向哪里?最大的可能,就是鲁迅说的,不是“向强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发泄”,而且嫁祸于人的罪名,大概就是鲁迅这里所说的“汉奸,洋奴”之类。因此,鲁迅由此发出的呼吁,在今天是更为切实与迫切的:“希望于点火的青年的,是对于群众,在引起他们的公愤之余,还须设法注入深沉的勇气,当鼓舞他们的感情的时候,还须竭力启发明白的理性;而且还得侧重于勇气和理性,从此继续地训练许多年。这声音,自然断乎不及大叫宣战杀贼的大而闳,但我以为却是更紧要而更艰难伟大的工作。”(《杂忆》,收入《坟》,《鲁迅全集》第一卷)

(五)鲁迅正是这样的富有勇气和理性的爱国主义者,因此,他在每一次爱国主义的热潮里,都能保持清醒,冷静观察、思考,特别对很容易被表面的热情与热闹遮蔽的危险,有着高度的敏感,并及时向国人发出警告。这里又有一例。在一九二五年的“五卅”运动中,他在《忽然想到》一文里,以“一致对外”为题写了一段小对话:“甲:‘喂,乙先生!你怎么趁我忙乱的时候,又将我的东西拿走了?现在拿出来,还我罢!’乙:‘我们要一致对外!这样危急时候,你还只记得自己的东西么?亡国奴!’”(收入《华盖集》,《鲁迅全集》第一卷)时隔十一年的一九三六年,当中国面临日本侵略,掀起反日爱国运动新高潮时,他又写了一段小对话:“A:你们大家来品评一下罢,B竟蛮不讲理的把我的大衫剥去了!C:现在东北四省失掉了,你漫不管,只嚷你自己的大衫,你这利己主义者,你这猪猡!”这里一再重复发生的在“一致对外”的口号下,剥夺他人和本国民众利益的事情,说明了一个规律:每当民族矛盾激化的时候,总有人要趁火打劫,而统治者尤其要用对外的民族矛盾来掩盖国内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并由此取得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因此,鲁迅提醒说:“用笔和舌,将沦为异族的奴隶之苦告诉大家,自然是不错的,但要十分小心,不可使大家得着这样的结论:‘那么,到底还不如我们似的做自己人的奴隶好。’”(《半夏小集》,收入《且介亭杂文末编》,《鲁迅全集》第六卷)这是真正的独立的中国人的立场:绝不做外国人的奴隶,因此,要维护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但也绝不做本国人的奴隶,因此,要坚决反对任何剥削、奴役与压迫,而且唯有维护了社会的公正与平等,才能有真正强大、团结的国家。这两者的结合,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




鲁迅说,他的这些话“虽然不是我的血所写,却是见了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而写的”(《写在〈坟〉后面》,收入《坟》,《鲁迅全集》第一卷)。历史总会不断重演,这样积淀着前辈血的经验的思想,就具有了足以警戒、启示后人的力量和作用。(作者:钱理群;编辑:张宁;文中图片系编者所加;图片来自网络。本文摘自钱理群著作《与鲁迅面对面》,系作者和出版社授权发表。其他媒体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





钱理群,1939年1月生于四川重庆,祖籍浙江杭州。1960年北京大学毕业,1978年考取北京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师从王瑶、严家炎先生攻读现代文学,1981年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先后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2002年退休。主要著作有《心灵的探寻》《周作人传》《1948:天地玄黄》《与鲁迅相遇》《论北大》《鲁迅九讲》《追寻生存之根:我的退思录》《我的精神自传》《生命的沉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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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发表于 2016-5-3 17:06 |只看该作者
文/张佳玮
东汉末,曹操扶持汉献帝,为了什么呢?
这是道送分题。您自然眼都不眨,便说了:“挟天子以令诸侯嘛!”
然而,这里还真有个错处,这句话,还真是罗贯中在小说里安给曹操的。按正史,乃是袁绍谋臣沮授,首先跟袁绍说:
您家祖辈都侍奉天子,大家都知道您忠义;如今朝廷宗庙涂炭至此,没人去扶保天子,体恤百姓。您就去把天子迎到河北来,挟天子而令诸侯,蓄养士卒去讨伐不听话的,谁能挡啊!”
(“将军累叶辅弼,世济忠义。今朝廷播越,宗庙毁坏,观诸州郡外讬义兵,内图相灭,未有存主恤民者。且今州城粗定,宜迎大驾,安宫鄴都,挟天子而令诸侯,畜士马以讨不庭,谁能御之!”)
是故,“挟天子以令诸侯”,是袁绍麾下沮授的主意。曹操呢?他的口号是“奉天子以令不臣”,侍奉天子,号令诸侯。
——当然,事实上,对外说是奉天子以令诸侯,对内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是一回事。天子就是个玩具而已。
挟天子,天子是个傀儡;奉天子,天子还有点脸面。
区别还是有的。
但本文主旨,不是为了玩“挟天子”、“奉天子”这个文字游戏。
问题是:既然都知道天子是个玩具,挟他有个鸟用呢?诸侯又不是白痴!
袁绍当时没听沮授的话,去迎汉朝天子,好拿来挟一挟,是因为他的其他手下郭図、淳于琼说话了:
“汉朝完蛋许久啦,兴复他干嘛!而且如今军阀割据,群雄逐鹿,讲究先发制人。如果咱们保了天子,动辄要上表等他下指示,听还是不听呢?”
的确如此。事实是,曹操保了汉献帝,自己掌握汉朝朝廷名义大权,诸侯也并没屁滚尿流,望风而降。本来嘛,汉献帝又不是机关枪,拿出来吓唬谁啊?曹操后来以汉朝丞相身份,南下找东吴,周瑜跟孙权说了句名言,所谓曹操“托名汉相,实为汉贼。”
一句话就给否了。
因为汉献帝自己是董卓所扶持,董卓在汉末的声名,着实不算光彩;诸侯又是赳赳武夫,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汉朝已经凋零,你个天子出诏书,奈何咱不听,你能怎么样?
当年八国联军侵华前,李鸿章们为首的汉人封疆大吏,就机智地抱团,大搞其“东南互保”,说朝廷下来的诏书都有问题,不奉令。天高皇帝远嘛!
所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到底有个什么鸟用呢?
答:事实是,曹操挟天子以令的,不是诸侯,而是诸侯的手下人。
宋朝时,赵匡胤搞杯酒释兵权,有句话说得厉害极了:
“人谁不想要富贵呢?一旦有人强行给你们来个黄袍加身,你们想不当皇帝,还由得你们?”
就是这个意思。
在乱世中,许多时候,诸侯不是爱听自己手下的,而是不得不听。
曹操征定四方,当然很能打;但有三个军阀,是被手下人哄着投降曹操的。曰南阳张绣,曰荆州刘琮,曰汉中张鲁。
——张绣因为与曹操有杀子之仇,对曹操很忌惮,在袁绍和曹操之间权衡,他手下谋士贾诩,乃是三国数一数二的人精,跟张绣说了:曹操奉天子以令不臣,很在意信誉;你跟他有仇,去投靠他,正好让他彰显自己宽厚大度嘛!——于是张绣去了。曹操果然对张绣厚待,不计前嫌,还拉着贾诩的手说:
“使我信重于天下的,就是你啊!”
——刘琮的父亲刘表一死,刘琮的妈妈蔡氏、舅舅蔡瑁,加上荆州原有的名流蒯越等,都劝他投降。于是偌大的荆州,直接归了曹操。
——张鲁在汉中时,觉得自己在山窝窝里,无人能左右,一度想自称王,被麾下谋士阎圃劝阻;后来曹操打将过来,张鲁打不过,意图直接投降,阎圃劝他别趁着危急时投降,先走到四川去,谈判之后再投降。张鲁都乖乖听话了。
曹操南下东吴时,东吴有过著名的战与降论争。张昭与诸文臣主降,鲁肃与周瑜主战,这段子后来被敷衍成“舌战群儒”、“智激周瑜”,天下皆知。如果乍看这个,会很奇怪:孙权年轻气盛,二十六七岁的年纪,要战要降,自己一句话的事,跟大家讨论那么久干嘛?结合一下前面,就明白了。
曹操挟天子,令的不是孙权、张绣、刘表、张鲁这些诸侯,而是他们手下的人,手下那些读书人。
而汉末群雄,还真得被手下人掣肘着。
——刘表自己,是朝廷委派的荆州大当家,没有兵卒,匹马到荆州。完全是蒯越、蔡氏这些士族派系,帮着刘表定了荆州。所以刘表一死,荆州战与不战,完全是蒯越和蔡氏说话。
——孙策刚定东南时,手下没读书人;张昭是彭城名士,南下之后,江东若干大族都对他敬服。所以后来孙权都不爽,跟张昭吵架时说:“吴国士人,进宫拜我,出门就拜你。我也算给你面子了!”
鲁肃劝孙权战曹操时,说过句大实话。这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真意:
“如果我鲁肃去跟了曹操,曹操还会让我当官;孙权您如果跟了曹操,那是什么下场?!”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乘犊车,从吏卒,交游士林,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迎操,欲安所归?原早定大计,莫用众人之议也。”)
诸侯们当然都知道,一旦跟了曹操,未必有什么好下场;但架不住自己麾下的读书人士族,心向朝廷。仔细想想,也正常:你是个私企打工的,有政府过来招安;私企老总也许不乐意,私企打工的却愿意去编制里,多好啊!
曹操所谓“挟天子以令诸侯”,其实全称是,“挟天子以令那些诸侯手下非常得力的士族,逼得诸侯没法不服气。”
于是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个天子,对士族影响力那么大呢?
本文真正的主角来了。
曹操麾下有一个名谋士,叫做荀彧,字文若。
《三国志》列次叙传,将他、他侄子荀攸和刚才提到的贾诩,合传列为曹操首席三大谋士。按荀彧自己容貌俊美、爱配香囊,曹植说他“冰清玉洁”,司马懿说他“书传的古人我不知道,反正近百十年来,我见过的贤人,没超过荀令君的。”曹操直接说他“吾之子房”,比作张良。
但细读正史,很是微妙:您会发现,荀彧并不怎么跟曹操上战场。曹操身边的谋士,荀攸、贾诩、郭嘉等负责日常进言;荀彧常在后方,跟曹操通信。著名的官渡之战,曹操跟袁绍相持,比较困难,写信给荀彧问怎么办,荀彧跟他说什么“扼其喉而不得进已经半年了,应该用奇了”等等。看似就是个书信鼓励,给个大方针而已。
荀彧究竟是干什么的呢?曹操的后方第二中央?主持日常工作?写信鼓励鼓励曹操?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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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发表于 2016-5-3 17:16 |只看该作者
东汉的士族,多出汝南颍川。汝南帮是袁绍家为尊,所谓四世三公,代代都要进中央;荀彧则是颍川帮的大家,他和沮授几乎同时提出迎立汉献帝的主旨,在迎了汉献帝后,荀彧成了尚书令,即天子的秘书。他等于是汉献帝与曹操之间的一道桥梁。他举荐了大批人物给曹操,诸如郭嘉、钟繇、陈群、司马懿、荀攸等,妙在这批人大多是颍川士族,于是就形成了一个颍川士族集团。
由于荀彧的缘故,颍川是曹操最关键的后台。官渡之战,荀彧可不止写信鼓励曹操。后来曹丕登基,很快就给颍川郡许多福利,理由是:官渡之战时,曹操其他地方都不听命令了;只有颍川,老弱都帮忙输送粮食。真是大魏国的根本啊!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远近顾望,而此郡守义,丁壮荷戈,老弱负粮。昔汉祖以秦中为国本,光武恃河内为王基,今朕复於此登坛受禅,天以此郡翼成大魏。”)
当然,荀彧与颍川士族集团,还不只是帮忙输输粮。
曹操征定天下,有武的一手,那就是他自己能打;也有文的一手,那就是荀彧为首的士族集团。本来曹操在读书人那里,不算有面子:父亲曹嵩是投托宦官门下的,很没面子;但因为荀彧与他手下那批人,与汉朝天子一结合,形成了一个士族班子。这对其他诸侯门下那些读书人,诱惑极大。所以某种程度上,荀彧高风亮节、世家公子的儒雅形象,是曹操真正的招牌;而他善于推荐人,至少在前期,令曹操大大受益——至于后期,荀彧的影响也对曹操产生了掣肘,那是后话了。
事实上,东汉末年,挟过天子的军阀,不止曹操一家。董卓立了汉献帝,之后吕布王允、李傕郭汜,都多少把持过汉献帝,但从未有如曹操般成功者,就在于他们虽然各有本领,到底还是土鳖军阀,手握着天子,却没把天子用到位。
汉末士族了得,袁绍靠着四世三公的号召得人心,刘备靠着宗亲血统和个人魅力奔走天下,东吴得靠朱顾步陆等宗族,加上张昭这些北方士大夫镇场。曹操所以独出众,在于荀彧为首的颍川士族集团,加上汉朝天子,形成了一个美丽的核心。这个士族核心对土鳖军阀也许没有震慑作用,但对军阀手下那些办事的读书人,却大有感召力。
所以曹操平了北方后,录前后功劳,要给荀彧封万岁亭侯,表章的第一句就是:思虑智谋应该首先受赏,战争的功绩抵不上朝堂国家的勋劳啊!
(“臣闻虑为功首,谋为赏本,野绩不越庙堂,战多不逾国勋。”)
荀彧当然要推辞,但曹操给她写信,说“我和你共事以来,创立朝廷,你帮着匡弼,帮着举荐人才,帮着出谋划策,也真太多了”——某种程度上,荀彧已经不是曹操的谋士,而是曹操的合伙人。他不只是日理万机处理日常工作,他还为曹操团结着一个能感召士大夫的中央。没了他,曹操奉立天子,怕也没什么用。
当然,荀彧后来死得,比较微妙:《三国志》里明写,曹操要当魏公,荀彧不赞同;之后曹操南征,把荀彧留在寿春,荀彧忧死,次年,曹操就当了魏公——其中意味,不难明白。各色注引与《后汉书》,更是八卦,说曹操如何给荀彧送了个空盒,暗示他自杀等等。
但这里面,也有派系的问题。按曹操平定北方后,势力当然姓曹,但都城许昌是荀彧管事,军师参谋长是荀攸,管冀州的也是荀家的人,曹操一定觉得不爽了。之后曹操就出了求贤令,要求各色人等,无论品德,只要有才,就能当官。如果考虑到先前朝廷的干部,都是荀彧的人,曹操这么做的目的不难明白。所以荀彧自尽,动机其实也不难解释:他与曹操彼此扶持的关系,到尽头了。
当然,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三国志》里,荀彧是魏的谋臣,《后汉书》里却是被当汉臣对待的。他是魏国第一谋臣还是汉朝最后的谋臣,历代史家争论不休。也许他终究知道汉朝不可复兴,只是辅佐曹操,为汉朝延了二十几年命,解决了一些军阀,最后以身殉了汉朝。
在敌对方看来,曹操这个大奸臣确实是“挟天子以令诸侯”,但至少在荀彧活着时,汉朝还有点尊严。终荀彧一世,本来已经被郭図们判了死刑的汉朝,名义又续了二十多年命。连曹操自己也吹嘘过,如果天下无他,不知多少人称孤称王。
至少在荀彧活着的时候,汉朝还在,天子还被奉立着;除了昙花一现的袁术外,没有人称帝称王,到他死时,乱世也算收拾得差不多了。以荀彧自己的身份,他与那些被他感召的士族,确实也算做到“奉天子以令不臣”了。他为汉献帝点了汉朝最后一盏灯,感召了军阀属下各色人等,至少在名义上,又回到了汉朝羽翼之下。所以曹操与他失和,也是必然:他的存在感太强了。
如前所述,荀彧不只是曹操的谋士、曹操的总理,还是曹操的合伙人。荡平天下时,他和曹操共同利益;到曹操露出野心时,利益就有冲突了。
他死后,曹操称公称王,三国各自称帝,那是他无法控制的事了。
苏轼如是说:
“以仁义救天下,天下既平,神器自至,将不得已而受之,不至不取也,此文王之道,文若之心也。及操谋九锡,则文若死之,故吾尝以文若为圣人之徒者,以其才似张子房而道似伯夷也。”
那些追随荀彧的士族,也是因为相信了他,而投身于曹氏的。荀彧就这样奉着汉朝,到奉不下去了,就像伯夷叔齐那样,在一个时代即将结束时,选择不食周粟,死去了。
但直到死去的那一刻,他至少还是“奉天子”的,算是一个汉臣,让汉天子保有着一点点尊严。
在我想象的另一个平行世界里,霸主曹操和贤相荀彧彼此牵制着。曹操负责枪杆子,荀彧负责人脉和日常工作。他们彼此志向不同,但谁都奈何不了谁。曹操也许想搞定荀彧,但这个世界里的荀彧,也许更柔韧更坚强,貌似也更服从一点,于是曹操即便清缴士族、排除异己,终于也拿不下荀彧,终于两人同时谢世,后世百姓会说,他们至死都是好搭档,只有史家细读,才能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微妙制衡。
这个剧本,听上去耳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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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发表于 2016-5-5 16:50 |只看该作者
对普里莫·莱维来说,《这是不是个人》是必须写的书,他只有写出来,才能活下去。他从奥斯维辛集中营出来,侥幸活了下来,但是在精神上,他已经被摧毁了。他行尸走肉,急切地抓住了写作这根救命稻草。不是他写书,而是书在写他。
这本书的书名翻译成中文有点拗口,但却非常精确地表达了莱维对自己的拷问。奥斯维辛的犹太人绝大多数都被送进了毒气室和焚尸炉,而侥幸活下来的人,都经受了非同一般的折磨。这种折磨不但是肉体上的毒打、挨饿和超负荷劳动,更包括精神上的摧残。莱维的拷问,更多不是针对纳粹,而是针对受害者,这让他充满了争议。但是,在奥斯维辛,为了活下来,人们使劲各种手段,这些手段在正常社会都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这是为了生存而斗争,却也是一种人性的沦丧。你没有别的选择,或者死掉,或者沉沦。
奥斯维辛是罪恶之地,但也是人类能够设想出来的终结邪恶场所,在这个场所中,人类几千年历史所建构出来的人性——文明和道德准则,脆弱得不堪一击。那些遇难者,某种程度上得到了灵魂的安息,而侥幸活下来的人,却面临着对自己灵魂的拷问。莱维的写作,就是重新建构人性的努力,也是给自己活下去的希望。读这样一本书就是灵魂的历险,放到那样的环境下,我将会如何?
普里莫·莱维
数字、语言和音乐
在奥斯维辛,莱维的编号是174517,这个数字被刺在左臂上,这是一种命名方式,囚犯到死都会带着这个烙印。刺字是真正的入营仪式:只有亮出号码,才能领到面包和菜汤。每个人都必须学会这些号码的德语发音,每天的点名和报告,囚犯都要报上自己的号码,这是他们的“新名字”。对一个人来说,这是主体性逐渐消失的过程,你将培养起对新名字的习惯,最终认同那个数字就是你。当然,这一过程并不容易,伴随着拳头和耳光。
《再度觉醒》,[意] 普里莫·莱维 著,杨晨光 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6年1月
这让人想起1920年代苏联作家扎米亚京的小说《我们》,里面的主人公都没有名字,而是使用数字编号。没有名字,就不会有真正的自我。但是,纳粹对囚犯的数字编码还不仅于此,这些数字中还内含着一种秩序,它体现着欧洲犹太人被毁灭的各个历史阶段。数字越大,进集中营越晚,每个人对佩戴着从30000到80000的号码的人都会肃然起敬,这是波兰犹太人,莱维进去的时候,他们只剩下几百人了。意大利犹太人的编号从17400开始,在集中营里属于“新人”。和老兵欺负新兵一样,新来的囚犯也是被嘲笑的对象:编号那么大的人,什么傻事都做得出来。
为了强化囚犯新的身份认同,集中营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一切在自由人看来是正常的事情,都是禁止的。除了自己的编号,每个人还必须学会一个词,“是!”永远不要提什么问题,要总是装作已经明白的样子。对新人来说,语言的混乱是进集中营后首先面对的课题,人们被一种永恒的巴别塔包围,大家都用从未听到过的语言大声喊着各种命令和威胁,谁一下子没明白其含义,就会倒霉。在这样的混乱和威胁之中,每个人都必须学会最简单的德语,而这些词汇都强调着命令和服从,这将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犯人以往的人生体验进行格式化。
当然,这种消灭自我的过程,还有音乐相伴。集中营的旋律很少,只有十二首,每天早晚都是那几首:有进行曲,也有德国人耳熟能详的民间歌曲。这些乐曲深深地铭刻在犯人的脑海里,和集中营有关的一切事情中,它们将会是犯人最后忘却的东西,“那是集中营的声音,感性地传达出其疯狂严酷的治人理念,它们决心先泯灭我们作为人的意识,然后慢慢地毁灭我们的肉体”。这是用无休止的节奏所施行的催眠术,用来扼杀思想和缓解痛苦。等到莱维最终获得自由后,当天回想起那些单纯的歌曲的时候,“血管里的血仍然会停止流动,并深深意识到能从奥斯维辛活着回来并非小小的幸运”。
数字、语言和音乐,这些看似客观的东西,对塑造人格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教育工作者知道这一点。所以,语文、数学和音乐在现代社会都是最基本的课程。20世纪20年代苏联对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以及50年代中国对知识分子的改造,都是力图创造出某种新的人性,但是,只有在奥斯维辛和纳粹那里,这一改造才做到了绝对化。莱维写道,他和认识的几个意大利老乡,最初会想办法找机会会面,后来就不愿见了,因为不但每次人数都会减少,而且彼此都觉得对方变化太大,不但是外形上的摧残,在精神上也已经难以辨认了。
奥斯威辛集中营入口处,门上挂着德语:Arbeit macht frei标志,意即“劳动带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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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
发表于 2016-5-5 16:51 |只看该作者
卫生学和筛选
集中营的墙上贴着大标语,上面是各种格言和赞颂秩序、纪律和卫生的诗句。洗漱间的墙上涂有奇怪的图文并茂的壁画,比如,上面绘有“好样的囚犯”,半裸着上身,在悉心地往剃得光亮发红的脑袋上擦肥皂,而坏囚犯则是青绿色的鼻子,体态臃肿,衣服污迹斑斑,一根手指头小心翼翼地浸入洗脸池的水中——这种对比我们并不陌生,很像幼儿园教小朋友正确的洗脸方式,事实上也是如此,前者的画像下方写着:“这样你就干净了。”后者的画像下面写着:“这样你就会走向毁灭。”再往下,是一句口号:“干净即是健康。”对面的墙上,画着一只巨大的虱子,集白、红和黑三种颜色于一体,上面写着:“一只虱子会置你于死地。”旁边还有两句话,我们更熟悉:饭前便后,莫忘洗手。
纳粹在集中营特别强调卫生,是耐人寻味的现象。希特勒“清洗”犹太人,目的就是让雅利安种族更纯化,这也是一种“精神卫生学”。齐格蒙特·鲍曼在《现代性与大屠杀》中指出,大屠杀是包括化学、生物学等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结果,秉承客观精神不带价值偏见的工程师,会很好地执行大屠杀的命令。种族“清洗”与在集中营强调卫生并不矛盾,甚至在内在结构上是高度一致的。集中营特别重视防范“虱子”,要搞定期的检查,把这种害虫清洗掉,这让人想起在纳粹党员心中,他们同样把犹太人看做是人类的害虫,而予以灭绝。
集中营严格地搞卫生,并不是在意犯人的身体健康。尽管纳粹也需要这些犯人劳动(他们还有一句口号:劳动使人自由),但对犯人的死活是毫不在意的。对犯人自己来说,要努力保持健康,才能不被送进毒气室。“筛选”和“淘汰”无处不在。莱维那一趟火车,装有600多人,到达德国后,只有95个男人和29个女人被转送到集中营,他们都是壮劳力,剩下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直接送往毒气室消灭。这种以是否有劳动能力来筛选,已经算是比较认真,后来,纳粹采用更直接的办法,列车两边的车门同时打开,这边的去集中营,那边的去毒气室。
在集中营内,最初的“筛选”也是看是否有劳动能力,那些生了重病的,直接送毒气室,而病情较轻的,能得到到医疗室治疗的机会。莱维曾经被砸伤脚,但是万幸,他没有发炎,如果发炎,就是死刑了。后来,这种筛选也变得极为随意了。纳粹需要处决一批犯人,就把所有的人喊到一个房子里,脱光,让这些犯人从前面跑一趟,一些人就进毒气室,而另一些人则可以继续活下去。犯人们努力让自己奔跑的样子看上去更矫健一些,而实际上,由于长期超负荷劳动和饥饿,没有几个人是真正健康的。但是大家仍然努力奔跑,并不知道纳粹其实只是在随意记录号码。
所有的筛选当然都是一种对人性的侮辱和践踏,但是犯人们慢慢就习惯以至于麻木了。每个人多少都已认同自己是必死之人,被选中去毒气室,不会有恐慌和悲伤,暂时活下来,也不会有人庆祝,因为可能第二天就去死。但是对纳粹来说,他们需要的就是这种麻木的服从,不管生死,人都波澜不惊,这时人性也就消失殆尽了。
通往集中营的铁轨
被淹没还是被拯救?
莱维在写《这是不是个人》的时候,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他要把一些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写出来,而不去构思什么篇章机构。但是,正因为这样,这本书有一种自然的结构,它大体上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但是也会进行横向的展开。不少篇章,都成为他日后继续深入写作的主题,其中有一篇《被淹没和被拯救》的,集中体现了莱维对人性的拷问,后来他也以此为书名,写出了一部杰作。
[意] 普里莫·莱维 / 沈萼梅/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
在这一篇中,莱维写了几个他所知道的幸存者的故事,他要直接拷问幸存者的灵魂。谢普谢尔,偷盗高手;工程师阿尔弗雷德,总是把自己弄得很干净,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借此可以取得纳粹的重视;艾利亚斯,身高不到一米五,但是却强壮无比,在体质上是摧不垮的,而在精神上又是错乱的,为人又非常残忍;亨利,善于利用人的怜悯(在集中营有怜悯心的人并不多),为自己挣得一点生存空间……按正常社会的道德标准,这些人都已经堕落,但是他们却正因为这堕落,而比别人活得更久,最终,在苏军占领奥斯维辛后,他们终于活命。
人有多少不同的性格,路子就有多少。所有的路子都蕴含着一种个体跟众人的令人精疲力竭的斗争,许多路子都要付出不少越轨、屈服、妥协和背叛的代价。那些能坚持到最后的,往往极端自私,性情孤僻,麻木不仁。霍布斯的《利维坦》,开始描绘出人类在原初社会为了生存而斗争的场面,霍布斯的描写,多半是一种建立在推论基础上的想象,而奥斯维辛集中营,则在20世纪创造出人类历史上真正的荒原。莱维写亨利的求生技巧时感叹道,不知在亨利心中,是否还把自己当人,他知道亨利幸存下来了,但是却永远不愿意见到他。非常荒谬的是,这些犹太人,似乎又特别符合希特勒对犹太人群体的指控,而那些善良的、脆弱的人,在集中营早已死掉了。在集中营里,每个人都是绝对的、极度的孤独。一个人踉踉跄跄倒下,绝对不会有人扶,而被推一把的可能性反而更大。

如果要为幸存者画像的话,莱维认为是这样的:“一个瘦骨嶙峋的男子,耷拉着脑袋,弓着双肩,从他的脸上和眼睛里看不到一丝思想的痕迹。”眼睛里看不到思想的人,某种程度上已经死了。对奥斯维辛的“犯人”来说,死亡是否就意味着“被淹没”?而侥幸活下来,是否就是“被拯救”?莱维很难给出自己的答案。
法国记录篇《浩劫》,情节取自大屠杀的幸存者,前纳粹和证人面谈所发生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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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
发表于 2016-5-5 16:58 |只看该作者
侯虹斌
侯虹斌,历史小说作者,专栏作家,媒体从业者

《极花》读后贾平凹为何渴望一个拐卖妇女的农村能永续存在
2016-05-05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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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根本不存在那种淳朴、美好的传统乡村,从来没有过;我们的史学家、文学家们顶多也只写到富豪乡绅这一级别,巨大的贫苦被遮蔽了。


贾平凹曾是我很欣赏的一位仍在积极创作的当代作家,至少有两点令人佩服:一是,他早已功成名就,而且非常富有,但仍然保持了两年一部长篇小说的速度在认真写作。二是,他一直在关注各种社会热点,不断地挑战自己,也不断调整写作风格,这对于著名作家来说是有风险的。勇于尝试,很不容易。
然而,也正是因为写得多,写的题材宽泛,切入的又总是非常复杂而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这位著名作家的长篇小说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某种局限性。特别在刚刚出版的长篇小说《极花》上。
贾平凹在《极花》发布会现场
《极花》讲述了一件发生在中国西北的妇女拐卖事件,小说的主人公胡蝶无意间落入人贩子手中几经周折被卖到西北的一个小山村,她在那里经受了种种折磨后,公安部门营救了胡蝶。然而胡蝶的命运却因此而彻底改变,她变得性格孤僻,少言寡语,她经受着周围人的冷嘲热讽内心的苦楚与折磨,最终她选择继续回到被拐卖的地方……
小说不长,十五万字左右,有着我们从各种拐卖事件的新闻中所看到的标准配置:胡蝶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辍学让弟弟继续读书,她出来打工,被拐骗到穷困农村。被关在窑里,反复殴打,用铁链锁起来,一群男人合伙按住她让买她的男人黑亮强奸她,她激烈反抗。接着,胡蝶反复找机会逃走,都未能成功。最终,黑亮还是把她强奸了,过程中鲜血染红了整个坑,她几天根本无法下地。接着胡蝶怀孕,试图堕胎未得,最终生下了个儿子……
《盲山》电影剧照,该片讲述了被拐卖女大学生白春梅,一次次冒险出逃的悲剧故事。
而村子里,也仍然是常见的情形:一个村子妇女要么是拐卖来的,要么就相当于妓女从良或流亡等形式来到这个村的;长年的各种殴打、各种打断腿简直是家常便饭;有的被拐姑娘反复逃跑,有的甚至还为逃跑付出了生命代价。这个村里的人,尤其是男人,包括村长,都自动充当了这些妇女们的狱监;必要时,他们会一窝蜂地上,绑住这些买来的女人协助强奸,顺便摸两把。
所有人,不管是害人者,还是被害者,都认为这一切都是女人应得的。
当然,最后胡蝶逃走后又从世俗社会回来了,因为她在外面世界里受到的二次伤害,不比她在这个拐卖的村落里好多少。——这么看来,这是和现实世界当中的郜艳敏是类似的,郜艳敏不离开,是因为整个社会不仅一直在纵容着各种拐卖,而且厌恶她揭穿了真相,恨她揭开了脓疱。
作为长篇小说,这个题材,既好写,又不好写。好写,在于这种如地狱一样肮脏、腐烂、灭绝人性的故事,简单地铺陈下来,便足以惊心动魄,足以抵达人类所能想象的最恶的边界;不好写,则是因为我们已从近些年来的新闻报导中熟知了这一类悲惨的际遇,一个作家,是要具有超越性的,他既要超越普通读者的想象力,又要超越他们的认识和思想。这并不容易。光是呈现恶还是不够的,他必须更深层地思考恶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可惜这一点,《极花》没有做到。
贾平凹/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
我知道有一些读者在看到贾平凹的采访后,看到他对女性的不尊重,很愤怒。这里先要澄清一点,艺术作品的价值观和现实世界的伦理,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并不是说对坏人有所同情,就一定代表作家的三观不正。陀斯妥耶夫斯基在《罪与罚》中的主角是穷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他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和她的无辜妹妹丽扎韦塔,作者对他亦有同情;但这不能推导出陀氏支持谋杀;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把一个出轨的女人写得百转千回,饱含深情,也不能说他赞同出轨。
中国的文学作品也如是,拿描写丑恶世界最拿手的《金瓶梅》来说,从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到吴月娘、孟玉楼、庞春梅,以及各位亲友仆人,全是都各种各样的淫荡贪婪、轻薄下流,作者写来却觉得无限悲凉。后人亦用“读《金瓶梅》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来表达对这部巨著的尊重。甚至通俗的金庸小说中,各式各样的大恶人,哪怕杀人越货,性格也是复杂的,令人可堪同情的。
这些文学常识确实很幼稚。文学作品不是生活,不是不可以同情恶人,就算是十恶不赦,你也可以创作出他让人理解的理由,心痛的理由,体谅他为恶之不得不然,把人性深处的苦难和复杂揭示得更深刻。
在《极花》当中,黑亮及其整个村子犯下的这些恶行,贾平凹明确地给出了理由:“他们依赖着土地能解决着温饱,却再也无法娶妻生子。”因为没老婆,所以,整个村子不仅拐卖、绑架、虐待、强奸、轮奸、打断腿等等行为对女性,并且为了防止她们逃跑,在心灵上也竭力摧残她们?显然,这个理由,用来洗白这些恶,分量远远不够。
遗憾的是,贾平凹认为,这个村子的男人们是值得同情的。他接受了媒体采访,
媒体问:你有和被拐卖的女人接触过吗?
贾平凹:这个用不着我和这个女人接触,别人和我讲过这个女孩的情况,我比较熟悉。当事人带有自己的义愤。作为局外人,可能更客观一些。你不知道批判谁。谁都不对。好像谁都没有更多责任。这个胡蝶,你不需要怪她吗?你为什么这么容易上当受骗……
媒体:遭遇被拐卖,还要怪女性太善良?
贾平凹:我是说,要有防范能力,不为了金钱相信别人,就可能不会有这样的遭遇。这个人贩子,黑亮这个人物,从法律角度是不对的,但是如果他不买媳妇,就永远没有媳妇,如果这个村子永远不买媳妇,这个村子就消亡了。
(见北京青年报专访《贾平凹:我想写最偏远的农村与最隐秘的心态》)
这种想法在他的作品也有体现。他在文中大量写了“那么多血,杀人啊”(黑亮第一次强奸胡蝶时,旁观的男人也吓坏了)“这个耳光非常响亮,我的嘴角出了血,同时肚子就刀绞一般地疼,在炕上打滚,两天不吃不喝”(黑亮第一次打胡蝶),这样的细节随处可见。但作品中得出的结论是“你不知道批判谁”“谁都不对”“好像谁都没有更多责任”“这个胡蝶,你不需要怪她吗?”等。这一切对妇孺犯下的罪行,最高的目的,不过是怕没有媳妇。
好的作品,尤其是写出人性深处最阴暗的作品,必须要做到:理解之同情。在这一点上,《极花》即便以胡蝶为视角看待世界,让她不断地自言自语,写出了她遭遇的各种伤害和苦难,实际上作品中缺乏了对胡蝶的理解与同情——不能理解女人为什么就不能为了某个落后村庄的不绝种勇于献身呢?“到头来一想,折腾和不折腾一样的,睡在哪里都睡在夜里”;更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村子的男人都没有女人愿意嫁过来,“窝在农村的那些男人,如果说他们是卑微的生命,可往往越是卑微生命的,如兔子,老鼠,苍蝇,蚊子,越是大量地繁殖啊”。
对于黑亮,他尽量写得很温柔了,可惜却没办法掩饰黑亮的残忍、无耻又无能,就算想为他辩解整本书也找不到他的一丝优点。这其实也是对“恶”的不理解。

为什么没有女人会嫁进这样的村子,为什么这样的村子灭绝了就对了,大家就早有了理由和答案:首先,这些村子极端重男轻女,女婴假如二十年前有的话,也已经被杀死过了;其次,这些村庄里的男人非常穷,非常懒,生活水平极低,黑亮家以前就靠他娘辛苦干活支撑,娘一死,有两个壮年男子的家庭马上穷下来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女人活在这里比牲口都不如,与地狱无异。我不知道贾平凹为什么想保留这样的村庄。
其实,我一向对中国的穷人状况有深深的体谅,也写过多篇文章谈到对阶级固化的担忧、并反对对穷人污名化。但以上种种,是建立在基本人权的基础上:穷富之间人格是平等的、尊严是平等的、机会(包括上升通道)也应该是平等的。但是,保证人人发一个妻子,则绝不在基本人权之列。因为你是为了享受交配快乐,而剥夺了别人的人权,是对女性的极大犯罪。希望这点最底线的共识能够建立,也希望女人除了繁殖和交配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被当作人看待。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贾平凹就是文坛“侠军”的领军人物,无论在市场认知上,还是官方认可上,都是叱咤风云的;三十多年过去了,他仍然笔耕不辍,是整整一个时代的重要代表作家。他的长篇小说,我大部分都读过;但越来越难以认可他对乡村的眷恋和固执情怀。某种意义上,它们是一种自相矛盾而荒诞的行为。
贾平凹并非不知道乡村是何等凋敝,《秦腔》《带灯》《极花》等多部小说,写尽了农村(村镇)生活之苦,人们素质之低下,道德之败坏,乡村秩序之混乱;按理来说,这样一个对农村有着深刻了解的作家,又长年生活在大城市,属于这个社会上“看不见的顶层”,有悲悯心的话,应该是希望农村的苦难尽早结束,早点离开乡村来到城市,过上相对好一点的生活。
因为在城市,即便是农民工,还是比最穷的乡下要富裕一点的。年轻人即便找不到好工作,“但他们不回老家去,宁愿一天三顿吃泡面也不愿再回去,从离开老家的那天起就决定永远不回去了。其实,在西安待过一年两年也回不去了,尤其是那些女的。”(贾平凹《极花后记》)为什么,因为比起乡村,经济条件好一点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人至少活得像个人,没有那么多等级,没有那么落后、愚昧和残害,更不必说生物链最底端的女人了。从有些农村出来的女人,再有出息,在乡下连吃饭上桌都不让,还被视为有规矩。只要做过了正常人,谁愿意回乡当“非人”?
这些,贾平凹不是不知道,但他仍然特别渴望维护农村的永续存在。他《极花》接受采访时说:“农村的衰败已经很久了。我们没有了农村,我们失去了故乡,中国离开乡下,中国将会发生什么,我不知道,而现在我心里在痛。”
或许,这种文学家的痛,与底层的痛是不一样的。大城市是一个相对平等的地方,现代社会中时不时涌现出现老一辈作家们看不懂、看不惯的社会风潮,大量新鲜事物和观念是他根本无法接受的;比如男女平等、不婚不育、性取向多元化,还有更广阔意义上的人权、自由、法制,随便都能让他气得一个跟斗。而在乡村,他们一直都是这种秩序中的最高等级,他们需要保留一些贫穷落后的地方和文化,以供缅怀和祭奠。
然而,现存的中国农村也已不是那个农村了。富裕的农村,无一不是因为能与城市充分媾合,并有大量村民打工积累下财富,也开始不买传统秩序、乡规民约的账了,这并不符合他们水墨画般的幻想,让他们痛心疾首、叹人心不古;而贫困的农村,倒是落后得颇得神韵,各种乡规村约也还能一级一级压死人,合乎口味,可惜又没有女人愿意嫁进来,弄得不得不靠拐卖强奸来苟延残喘。让这样的村落自然消失,让更多人的走出农村,过上稍好一点的日子,是大势所趋。
中国根本不存在那种淳朴、美好的传统乡村,从来没有过;我们的史学家、文学家们顶多也只写到富豪乡绅这一级别,巨大的贫苦被遮蔽了。以前不知道,也就罢了;在网络这么发达的今天,看到了真相,还有什么可缅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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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发表于 2016-5-5 17:03 |只看该作者

何三畏
《南方人物周刊》主笔,资深评论员。他报道了“地沟油” 的“ 政治正确” 、富士康与“全国平均自杀率”、中国特色的爱情市场、让劳动者的痛苦有地方申告等文章,引起广泛关注。

别再歌颂什么一年工作三百六十五天了
2016-05-05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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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我们把“一年劳动三百六十五天”作为一种应该鼓励的光荣和荣誉,那么,这种荣誉在我们的社会里很难分配得公正。


“你一年工作多少天?”这是电视节目主持人在问坐在他面前的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这是诱导性的问话,需要得到的回答是彩排过的,所以,你一会定会听到一个符合节目要求的答案。
“三百六十五天。”穿着朴素工装的五十来岁男人腼腆地回答。
“一年一天都不休息?”这里该强调一下,主持人故意重复。
“不休息!”……节目就这样一来一去地进行着。
这不是什么新闻,年年都在重复。主持人也无精打彩,甚至没有显示出常常需要的那种夸张,哇塞你太了不起了什么的。我和朋友在茶馆坐着,懒心无肠地看到这个电视画面。
说是不经意,但忽然有点触动。我漫不经心地想,那位男主持人,印象中据说是学过法律专业的,以前还主持过一个“说法”的节目,他会不会从法律角度考虑一下,“一年一天都不休息”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如果你觉得这是好事,“值得学习”,那么你要不要学给我们看看,你们全家都去学吧。不开玩笑地说,要证明这个节目之导向不人性,就这么简单:假设你的父兄年老体衰还处于这样的劳动中,你会不会担忧。当然,我知道这不过做节目,一份工作,那不代表他的价值观。

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来历,正是为了纪念一百多年前美国劳工争取休息权,争取更多休息时间。今天,这些权利通常已经不是问题。如果你承认国际劳动节,就应该尊重劳动节的内涵。其实,在汉语的词典里,休息权也是被表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那么,当有人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当我们知道同在一片蓝天下,有人一年到头得不到一天休息,我们为什么不对这样的劳动者寄予同情,为什么不向国家保护部门举报,不帮助他去维权,反而对他大加赞赏,鼓励他“继续奉献”呢?进一步说,凭良心,我们还应该拒绝购买这样的劳动成果。
如果我们把“一年劳动三百六十五天”作为一种应该鼓励的光荣和荣誉,那么,这种荣誉在我们的社会里很难分配得公正。我们知道,中国的农民,在人民公社时期,固然是农忙农闲战天斗地,没有休息日之说,后来,土地分包,可以自行安排时间,但也是“永远不退休”的,城镇职工五十五或六十岁以后可以不再劳动,但农民八十岁都得劳动,现在六十岁以上的农民全是在人民公社劳动过的,依照现在的电视上表彰的标准,他们个个该上电视受“无私奉献”表彰。六十岁左右,包括六十岁以下的农民,大多在城镇做农民工和做过农民工,他们也是一年“奉献”三百六十五天的。那么,这个群体也是个个该受到鼓励和表彰。

这样一来,电视一年到头都得给农民占领了。这当然不行,实际上我们的新闻有一套选取标准。一般来说,标准有两个,一是身份标准,即非农民,国家在编职工,或虽不是在编职工,是农民工,但实际在国家职工的体制里工作,由于身份的差别,他必须付出更多,而领取更少(一般不是少得多)的报酬。这样的人,往往容易磨炼出一副很“基层”的面容,适合新闻特写,可以被选取。身份以外,是工种,例如,某些工作,本身节假日离不开,必须值守,国家规定了三倍工资的补偿,这个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没有人是活该牺牲法定假日去工作的,如果不用金钱去购买这种劳动,就用休息日换休息日去换。但媒体却会故意隐瞒这些情况,尤其是电视,它们借助画面,主持人声情并茂,感天动地地赞扬被隐瞒重要情节的报道对象,因为他们必须要符合“奉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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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发表于 2016-5-5 17:03 |只看该作者
这样一来,电视一年到头都得给农民占领了。这当然不行,实际上我们的新闻有一套选取标准。一般来说,标准有两个,一是身份标准,即非农民,国家在编职工,或虽不是在编职工,是农民工,但实际在国家职工的体制里工作,由于身份的差别,他必须付出更多,而领取更少(一般不是少得多)的报酬。这样的人,往往容易磨炼出一副很“基层”的面容,适合新闻特写,可以被选取。身份以外,是工种,例如,某些工作,本身节假日离不开,必须值守,国家规定了三倍工资的补偿,这个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没有人是活该牺牲法定假日去工作的,如果不用金钱去购买这种劳动,就用休息日换休息日去换。但媒体却会故意隐瞒这些情况,尤其是电视,它们借助画面,主持人声情并茂,感天动地地赞扬被隐瞒重要情节的报道对象,因为他们必须要符合“奉献”的标准。
其实,在科学社会主义教材里,“市场经济”还是一个非法词汇的时期,关于劳动的章节,也讲到了休息权,认为休息是“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息和休养的权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的疲劳得以解除,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保证劳动者有条件进行业余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文化水平;保证劳动者有一定的时间料理家庭和个人的事务,丰富自己的家庭生活”。只不过,这是把休息权作为一种“继续劳动的权利”,当时的一句著名的话叫作“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这就是把人物化,工具化,结果休息不是“人的权利”,而是人没有权利休息。

与传统计划经济相配套的劳动理论还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劳动不再是为了生活,而是人的劳动觉悟空前地提高,以致劳动成为人生的需要。那么,当前虽然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但正在迈向共产主义,所以劳动是无产阶级的光荣本色,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必须“不计报酬”地奉献。在今天,这种理论已经让位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理论了,没有人敢公开反对休息权了。但奇怪的是,“一年工作三百六十五天”还是没能在法律关面前打住,人们还在麻木不仁,新闻机构还在习惯性地鼓励。只有两种例外的情况:一是偶尔有些特别彰显“人性化”的新闻里,出现了尊重休息权的消息;二是国家旅游部门,一直在为公民的假日花心思(哈哈)。
必须承认,休息权不仅合理合法,而且是人生和人性之的要求。马克思对劳动的研究,得出了“劳动异化”的理论。这套理论有很学究化的表述,这里不便引述。但简单地说,它包涵无休止的没有权利的劳动,就是奴隶的劳动的意思。西方先哲还说过,有休息才有思考,才能恢复因重复的劳动而造成的人的“机械的部分”,才有理性的生活,所以,一个社会应该给人们提供经济保障和闲暇时光。否则,人就变成了工具。那么,休息权可以表述为“不休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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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发表于 2016-5-5 17:05 |只看该作者

祝勇
祝勇,北京电视台大型纪录片《辛亥》总撰稿,现供职于故宫博物院故宫学研究所。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下)苏东坡走出监狱,他身后是大宋深不可测的政坛
苏东坡踏着残雪走出监狱,是在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旧历除夕之前。他的衣袍早已破旧不堪,在雪地的映衬下更显寒怆。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滴污渍,要被阳光晒化了。到那一天,他已在这里被折磨了整整130天。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系列完整阅读,请读者点击查看上篇《在知识分子最喜欢的时代,苏东坡却度过悲剧一生
王安石就在这种近乎亢奋而紧张的心情中,登上了帝国政治的巅峰。就在王安石出任相职的第二年,他的老师欧阳修就挂靴而去,退隐林泉了。欧阳修的另一位弟子曾巩则被贬至越州担任通判小职。司马光也向朝廷递交了辞呈,去专心从事写作,为我们留下一部浩瀚的历史巨著《资治通鉴》。
范镇也辞职了,他在辞职书上愤然写下这样的话:“陛下有爱民之性,大臣用残民之术”。宋神宗在早朝时把这话交给王安石看,王安石气得脸色煞白,手不住地颤抖。
王安石放眼望去,御史部门的同事,只剩下了曾布和吕惠卿这两个马屁虫。
帝国的行政中枢,很快成了王安石的独角戏。当时的人们用“生老病死”形容中书省,即:王安石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

正人君子们退出政坛以后,这个坛自然就被投机小人们填满了,从此在帝国政坛上的横行无忌。这些人,包括吕惠卿、曾布、舒亶、邓绾、李定等。
王安石火线提拔的这些干部,后来无一例外地进入了《宋史》中的佞巨榜。
苏东坡不会想到,自己的才华与政绩,终究还是给朝廷上的小人们提供了合作的理由。沈括对苏东坡的才华始终怀有深深的嫉妒,李定则看不惯地方百姓对苏东坡的拥戴,尤其苏东坡在离开徐州时,百姓遮道拦马,流泪追送数十里,更令李定妒火中烧。当然,他们的凶狠里,还包含着对苏东坡的恐惧,他才华熠熠,名满天下,又深得皇帝赏识,说不定哪天会得到重用,把持朝廷,因此,必须先下手为强。
罪名,当然是“讥讪朝政”。苏东坡口无遮拦,这是他唯一的软肋。
当沈括到杭州见苏东坡的时候,苏东坡丝毫不会想到,这位旧交,竟然是“乌台诗案”的始作俑者。
也是在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七月里,苏东坡带着家眷,到杭州任通判。杭州的湖光山色、清风池馆,盲目性苏东坡纠结的心舒展了许多。然而,在江南扯不断的梅雨里,在鹭鸶惊飞的空寂里,他还是听到了百姓的哀怨与痛哭。
那个写出《梦溪笔谈》的沈括,就在这个时候来到苏东坡身边,表面上与苏东坡畅叙旧情谊,实际上是来做卧底的。他要骗取苏东坡的信任,然后搜集对苏东坡不利的证据。天真的苏东坡,怎知人心险恶,沈括自然很容易就得逞了。他拿走了苏东坡送给他的诗集,逐条批注,附在察访报告里,上交给皇帝,告他“词皆讪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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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5 17:07 |只看该作者
苏东坡是在湖州知州任上被抓的。
官场潜规则,倾轧皆在暗处,雾里看花,神龙见首不见尾,杀人不见血。这是一门学问,私塾里不教,科举从来不考,但官场上人,个个身手非凡,只是苏东坡在这方面的智商,不及格。
何正臣率先在朝廷上发难,上书指责苏东坡“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继而有舒亶紧随其后,找出苏东坡的诗集,陷苏东坡于“大不敬”之罪,压轴戏由御史中丞李定主唱,他给苏东坡定了四条“可废之罪”,这临门一脚,绝然要把苏东坡送上断头台。
历史中所说的“乌台诗案”,“乌台”,就是御史台。它位于汴京城内东澄街上,与其他官衙一律面南背北不同,御史台的大门是向北开的,取阴杀之义,四周遍植柏树,有数千乌鸦在低空中回旋,造成一种暗无天日的视觉效果,所以人们常把御史台称作乌台,以颜色命名这个机构,直截了当地指明了它的黑暗本质。“诗”,当然是指苏东坡那些惹是生非的诗了。

用写诗来反朝廷,这是一大发明。
“乌台诗案”,写进了中国古代文字狱的历史,它代表着变法的新党与保守的旧党之间的政治斗争,已经蜕化为朋党之间的倾轧与报复。
但此时的苏东坡,还高坐无忧。有人偷偷告诉苏东坡,他的诗被检举揭发了,他先是一怔,然后不无调侃地说:“今后我的诗不愁皇帝看不到了。”
终于,御史台发出了逮捕苏东坡命令。王诜事先得到消息,立刻派人火速赶往南都告知苏辙,苏辙又立刻派人奔向湖州,向苏东坡通风报信。没想到带着台卒奔向湖州的皇甫僎行动更快。他们倍道疾驰,其行如飞。幸而到润州时,一路随行的儿子病了,苏辙派的人,才在这场超级马拉松中,稍早一步冲到了终点。
苏东坡从来人的口中得知了自己将要被捕的消息,他的内心一定被深深刺痛。但他并不知道自己罪名的轻重。皇甫僎带着他的人马到达州衙时,苏东坡惶然不知所措。他问通判:“该穿什么衣服出见?”通判说:“现在还不知是什么罪名,当然还是要穿官服出见。”
苏轼像,元赵孟頫绘
苏东坡于是穿上靴袍,秉笏与皇甫僎相对而立。那两名台卒,一律白衣黑巾,站在两边,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苏东坡说:“臣知多方开罪朝廷,必属死罪无疑,死不足惜,但请容臣归与家人一别。”
皇甫僎说:“不至如此严重。”
皇甫僎嘴上这么说,但他的做法却很严重。他下令手下台卒,用绳子把苏东坡捆起来,推搡出门。
目击者形容苏东坡当时的场面时说:“顷刻之间,拉一知州,如驱犬鸡。”
家人赶来,号啕大哭,湖州城的百姓也在路边流泪。
只有儿子苏迈,跟在他们身后,徒步相随。
根据苏东坡后来在诗中的记述,他在御史台的监狱,实际上就是一口百尺深井,面积不大,一伸手,就可触到它粗糙的墙壁,他只能蜷起身,坐在它的底部,视线只能向上,遥望那方高高在上的天窗。这是一种非人的身体虐待,更是一种精神的折磨。将近一千年后,我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看到了结构相同的监狱。
他终于知道了大宋政坛的深浅。那深度,就是牢狱的深度。黑暗、陡峭、寒冷。

苏东坡就这样被“双规”了,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与此相伴的,是残酷的审问,还有狱卒们的侮辱。
他把提前准备好的青金丹埋在土里,以备有朝一日,必须面对死亡时,他会毫不犹豫地了断今生。
儿子苏迈,每天都到狱中为苏东坡送饭。由于二人不能见面交流,因此之前约定:平时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决的坏消息,就改为送鱼,以便有个心理准备。
苏迈很快花光了盘缠,他决定暂时离开汴京,去朋友那里借钱,就托一个朋友代为送饭,情急之下,忘了向朋友交待这个约定的秘密。而不知情的朋友,恰好给苏东坡送去了一条熏鱼。乍见食盒里的熏鱼,苏东坡脸色骤然一变。
他给自己最牵挂的弟弟写了两首诗,偷偷交给一个名叫梁成的好心狱卒,让他转交给苏辙。
梁成说:“学士必不致如此。”
苏东坡说:“假使我万一获免,则无所恨,如其不免,而此诗不能送到,则死不瞑目矣。”
梁成只好接了下来。
其中一首写:
圣主如天万物春,
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
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
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
再结来生未了因。
然后,他又坐到黑暗里,一动不动。
长夜里,他破茧为蝶。
御史台的那些小人们,原本是要置苏东坡于死地的。副相王珪再三向皇帝表白:“苏东坡有谋反之意。”李定上书说,对苏东坡要“特行废绝,以释天下之惑”。舒亶更是丧心病狂,认为不仅牵连入案的王诜、王巩罪不容赦,连收受苏东坡讥讽文字而不主动向朝廷汇报的张方平、司马光、范镇等三十多人也都该杀头。
然而,在这生死之际,挺身为苏东坡说情的人更多。
取代了王安石的当朝宰相吴充上朝说:“魏武帝(曹操)这样一个多疑之人,尚能容忍当众击鼓骂曹的祢衡,陛下您为什么就不能容忍一个写诗的苏东坡呢?”
太皇太后病势沉重,宋神宗要大赦天下为太皇太后求寿,太皇太后说:“不须赦天下凶恶,但放了苏东坡就够了。”
连苏东坡的政治对手、此时已然退隐金陵的王安石都上书皇帝,说:“岂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
对于这些,苏东坡毫不知情。他在牢狱里不知捱过了多少个夜晚,也只能透过墙壁上薄薄的光线,来感受白昼的降临。有一天,暮鼓已经敲过,隐隐中,一个陌生人来到他的牢房,一句话也不说,只在地上扔了一只小箱子,然后就在他身边躺下,枕在小箱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他终于开口了,对苏东坡说:“恭喜,恭喜!”苏东坡把身子翻过来,面对他,疑惑地问:“什么意思?”那人只微笑了一下,说声:“安心熟寝就好!”然后就爬起身,背起小箱子,走了。
很久以后,苏东坡才明白,那是皇帝派来观察苏东坡动静的,看他是否怀有怨怼不臣之心。当他知道苏东坡在狱中吃得饱,睡得香,酣声如雷,就知道苏东坡的心里没有鬼。他本来就舍不得杀苏东坡,于是对大臣们说:“朕早就知道苏东坡于心无愧!”
十二月二十八这天,朝廷的判决终于降临:苏东坡贬官黄州,作团练副使,不准擅离黄州,不得签署公文。驸马都尉王诜,身为皇亲国戚,与苏东坡来往密切,收受苏东坡讥讽朝廷的诗词书札也最多,而且在案发后向苏东坡通风报信,因此被削除一切官职爵位;苏辙受到连累,被贬官筠州;苏东坡的朋友王巩也远谪宾州。收受苏东坡讥讽朝廷的诗词书信而不主动举报的张方平等罚铜三十斤,司马光、黄庭坚、范镇等十几位朋友,都被罚铜二十斤。
在宋代,罚铜是对官员获罪的一项处罚。当年苏东坡在凤翔通判任上,就曾因为没有参加知州举办的官场晚宴,而被罚铜八斤。
狱卒梁成从自己的枕头里把苏东坡写给弟弟苏辙的绝命诗翻找出来,交还给苏东坡时,他说:“还学士此诗。”苏东坡把那两首诗稿轻轻放在案子上,目光却回避着上面的文字,不忍再看。
苏东坡踏着残雪走出监狱,是在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旧历除夕之前。他的衣袍早已破旧不堪,在雪地的映衬下更显寒怆。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滴污渍,要被阳光晒化了。尽管那只是冬日里的残阳,但他仍然感到温暖和娇媚。
到那一天,他已在这里被折磨了整整130天。
出狱当天,他又写了两首诗,其中一首写道:
平生文字为吾累,
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
城东不斗少年鸡。
“少年鸡”,指的是唐代长安城里的斗鸡高手贾昌,少年时因斗鸡而得到大唐天子的喜爱,实际上是暗骂朝廷里的谄媚小人,假如被嗅觉很灵的御史们闻出味儿来,又可以上纲上线了。
写罢,苏东坡掷笔大笑:“我真是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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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发表于 2016-5-5 17:08 |只看该作者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上)在知识分子最喜欢的时代,苏东坡却度过悲剧一生2016-04-20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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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苏东坡看来,自己身处的时代未必是最好的时代,甚至,那是一个很差的时代。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
——[英]狄更斯《双城记》
我们已经习惯于抱怨自己所处的时代,因为在这个时代里有太多的事物值得抱怨,比如无所不在的噪声,覆盖了世界本初的声音——风声雨声、关雎鹿鸣;我们需要走很远的路才能看见蓝天,由于霾的存在,我已无法分辨白昼与黄昏,即使在中午,我的房间也需要开灯,当年宋徽宗把青瓷的颜色定位为“雨过天青云过处”,那样的颜色,也只能从旧日瓷器上寻找了;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三聚青胺,这些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物质被“发明”出来,让我们的生存时时处于险境;更不用说各种诈骗手段加深了人们彼此间的不信任,在任何公共场合,每个人都会下意识地捂紧自己的钱包;面对他人的求助,大多数人都会装聋作哑,落荒而逃。
有些事情一时难分好坏,比如登月、填海造陆、武器不断升级……人们总是有很多理由,把这个时代里的勾当说成正当,把无理变成合理。人心比天高,尽管上帝早就警告人类的自信不要无限膨胀,但是建一座登天之塔(巴别塔)的冲动始终没有熄灭,人们总是要炫耀自己的智商,这恰恰是缺乏智商的表现。我引一段王开岭的话:“20世纪中叶后的人类,正越来越深陷此境:我们只生活在自己的成就里!正拼命用自己的成就去篡改和毁灭大自然的成就!”“可别忘了:连人类也是大自然的成就之一!
连作家都对我们这个时代失去了信心,文学似乎与农业文明有着天然的联系,当世界失去了最真实的声音与光泽,蒙在世界上的那一层魅被撕掉了,文学也就失去了表达的对象,也失去了表达的激情。流行的网络文学已经是工业生产的一部分,对此,大多数作家都持抵抗的态度。所谓“纯文学”,除了用“纯”字来表示自身的纯度外,几乎要在市场环境中沦陷。我听到不止一位朋友抱怨说,发表即终结,也就是说,一部精心构筑的作品发表在刊物上那一天,就是它死亡的那一天,因为已经没有人再去阅读文学刊物,所以对于一部作品,连骂的人都没有。还有各种各样的禁忌、雷区限制着他们的笔,让他们无法真实地表达,只能避重就轻,把他们与国外大师们放在一个平台上比较,那才是国际玩笑。
站在这样一个时代里,我想起清末学人梁济与他的儿子梁漱溟的一段对话。梁漱溟年轻时是革命党,曾参加北方同盟会,参与到推翻清朝的革命中;而梁济则是保皇党,对推翻清朝的革命持坚决的反对态度。中国近代史上的这爷俩,真是一对奇葩。辛亥革命成功后,梁济这样问自己的革命党儿子:“这个世界会好吗?”年轻的梁漱溟回答说:“我相信世界是一天一天往好里去的。”梁济说:“能好就好啊!”三天之后,梁济在北京积水潭投水自尽。
在儒家知识分子心里,最好的时代不在将来,而在过去。对于孔子,理想的时代,就是已经逝去的周代,是那个时代奠定了完善的政治尺度和完美的道德标准,所以他一再表示自己“梦见周公”、“吾从周”。同理,在当代,在有些知识分子心里,最好的时代是民国时代。他们把那个时代假想为一个由长袍旗袍、公寓电车、报馆书局、教授名流组成的中产阶级世界,似乎自己若置身那个时代,必定如鱼得水,岂不知在那个饿殍遍野、战乱不已的时代,一个人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概率恐怕更大。当然,对过往朝代的眷恋往往被当作对现实的一种谈判策略,这就另当别论了,与那个朝代本身无关。
相比之下,喜欢宋代的人可能最多。对于宋代,黄仁宇先生曾在《中国大历史》一书中做过这样的描述:“公元960年宋代兴起,中国好像进入了现代,一种物质文化由此展开。货币之流通,较前普及。火药之发明,火焰器之使用,航海用之指南针,天文时钟,鼓风炉,水力纺织机,船使用不漏水舱壁等,都于宋代出现。在11、12世纪内,中国大城市里的生活程度可以与世界上任何其他城市比较而无逊色。
于是,这样一个发达的朝代,就成了许多人向往的朝代。很多年前,有人做过“你最愿生活在哪个朝代”的网络民调,宋代位居第一。有网友说:
这个时代之所以高居榜首,我的想法很简单,是因为这一百年里,五个姓赵的皇帝竟不曾砍过一个文人的脑袋。我是文人,这个标准虽低,对我却极具诱惑力。于是文人都被惯成了傻大胆,地位也空前地高。
“想想吧,如果我有点才学,就不用担心怀才不遇,因为欧阳修那老头特别有当伯乐的瘾;如果我喜欢辩论,可以找苏东坡去打机锋,我不愁赢不了他,他文章好,但禅道不行,却又偏偏乐此不疲;如果我是保守派,可以投奔司马光,甚至帮他抄抄《资治通鉴》;如果我思想新,那么王安石一定高兴得不得了,他可是古往今来最有魄力的改革家;如果我觉得学问还没到家,那就去听程颢讲课好了,体会一下什么叫“如坐春风”。
当然,首先得过日子。没有电视看,没有电脑用,不过都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做《清明上河图》里的一个画中人,又悠闲,又热闹,而且不用担心社会治安……高衙内和牛二要到下个世纪才出来。至于这一百年,还有包青天呢。
前不久,从微信视频里看到台湾艺术史家蒋勋先生的一段谈话,说“宋朝是中国历史最有品味的朝代”。他说:“宋朝是中国和东方乃至全世界最好的知识分子典范。读圣贤书,所学何学?读书的目的是让自己找到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让自己过得悠闲,让自己有一种智慧去体验生命的快乐,并且能与别人分享这种快乐。
对此我不持异议,因为宋代人的生活中,有辞赋酎酒,有丝弦佐茶,有桃李为友,有歌舞为朋。各门类的物质文明史,宋代都是无法绕过的环节。比如吃茶,虽然在唐代末期因陆羽的《茶经》而成为一种文化,但在宋代才成为文人品质的象征,吃茶的器具,也在宋代登峰造极,到了清代,仍被模仿。又如印刷业的蝴蝶装,到宋代才成为主要的装订形式,它取代了书籍以“卷”为单位的形态,在阅读时可以随便翻到某一页,而不必把全“卷”打开。我们今天最广泛使用的字体——宋体,也是用这个朝代命名的,这是因为在宋代,一种线条清瘦、平稳方正的字体取代了粗壮的颜式字体,这种新体,就是“宋体字”,可见那个朝代影响之深远。
更不用说山水园林、金石名物、琴棋书画、民间娱乐,都在宋代达到高峰。欧阳修自称“六一居士”,意思是珍藏书籍一万卷、金石遗文一千卷、琴一张、棋一局、酒一壶,加上自己这个老翁,刚好六个“一”。他把自己的收藏编目并加以解说,编成一本书,叫《集古录》。后来宋徽宗有了规模更大的收藏,也编了一本书,叫《宣和博古图录》。
《宣和博古图录》书影
但这只是泛泛地说,具体到某一个人,情况就不这么简单了。比如,在苏东坡看来,自己身处的时代未必是最好的时代,甚至,那是一个很差的时代。
我们就拿苏东坡来说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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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
发表于 2016-5-5 17:10 |只看该作者
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苏东坡的第一首诗,应该是《郭纶》。
公元1059年,苏轼与苏辙这两位大宋王朝的新科进士,回乡为母亲程夫人丁忧三年之后,在秋凉时节,带着两位年轻的媳妇,走水路返回汴京。过嘉州时,在落日苍茫的渡口,苏东坡抬眼就看到了郭纶。
那时的郭纶正坐在逆光里,默数着河流中的船只。苏东坡看到了他粗硬的轮廓,却想象不出蜇伏在那轮廓里的巨大能量,更不曾见过他身边那匹瘦弱的青白快马,曾像闪电一样驰过瀚海大漠。这位从前的英雄,曾在河西一带无人不识。那名声不是浪得的,定川寨一战,当西夏的军队自地平线上压过来时,人们看到郭纶迎着敌军的方向冲去,用手里的丈八蛇矛,在敌酋的脖子上戳出了一个血窟窿,让对手的满腔热血,喷溅成一片刺眼的血雾。这般的勇猛,没有在西域的流沙与尘埃中湮没,却被一心媾和的朝廷一再抹杀。
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范仲淹写下著名的《岳阳楼记》那一年,宋夏签订和平协议,战争结束了,英雄失去了价值,郭纶于是骑上他的青白马,挎上曾经让敌军胆寒的弓箭,孤孤单单地踏上远行的路。他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到四川来的,更不知道下一步要去哪里,只是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与苏东坡迎面相遇。
于是,年轻的苏东坡写下了这样的诗句:
河西猛士无人识,
日暮津亭阅过船。
路人但觉骢马瘦,
不知铁槊大如椽。
因言西方久不战,
截发愿作万骑先。
我当凭轼与寓目,
看君飞矢集蛮毡。
几百年后,编修《四库全书》的纪晓岚读到这首诗,淡然一笑,说:“写出英雄失路之感。”
是美人,就会迟暮;是英雄,就有末路。这是世界的规律。只是当他(她)们还是美人或英雄的时候,都不会意识到这一点。年轻的苏东坡在那一天就看到了自己的劫数,只不过那时的他,刚刚见识到这个世界的壮阔无边,他的内心深处,正风云激荡,还来不及收纳这般的苍凉与虚无,更不会意识到,郭纶的命运,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命运,而是所有人的命运。苏东坡从故乡奔向帝国的中心,又被飞速旋转的政治甩向深不可知的荒野,王朝为他预置的命运,几乎与郭纶别无二致。他一生的主题,并不是如何报效他的朝廷,而是如何与自己的命运对抗。
夜色压下来,吞没了郭纶的身体。他的脸隐在黑暗中,滔滔的江水中,他听不见苏东坡的窃窃私语。
公元1056年,宋朝的春天,苏东坡平生第一次离开自己生活了近20年的故乡眉州,自阆中上终南山,和父亲苏洵、弟弟苏辙一起,走上褒斜谷迂回曲折、高悬天际的古栈道,经大散关进入关中,再向东进入河洛平原,前去汴京参加科考。
苏轼像,元赵孟頫绘
第二年,苏东坡、苏辙参加了礼部初试,主考官的名字,叫欧阳修。
第一次听说欧阳修的名字,苏东坡还是七八岁的孩子,刚刚开始入天庆观北极院的私塾读书。有一次,有一位先生从京师来,对范仲淹、欧阳修这些人的文学及品行大加赞赏,苏东坡听了,就好奇地问:“你说的这些人是什么人?”先生不屑地说:“童子何用知之!”意思是小孩子知道这些干什么?没想到苏东坡用稚嫩的声音反驳道:“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这样的睿智的语言,出自小儿之口,令在场的人惊愕不已。
那个参与修撰《新唐书》的欧阳修,当时是大宋帝国的礼部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也是北宋文坛的第二位领袖(对此,后面还会讲到)。今天的故宫博物院,还收藏着他的多帧墨稿,最有名的,就是《灼艾帖》了。这幅字,书法端庄劲秀,即露锋芒又顿挫有力,黄庭坚评价:“于笔中用力,乃是古人法。
《灼艾帖》
那时,北宋文坛的空虚造作、奇诡艰涩的文风已让欧阳修忍无可忍。在他看来,那些华丽而空洞的词藻,就像是一座装饰华美的坟墓,埋葬了文学的生机。刚好在这个时候,他读到了苏东坡、苏辙的试卷,他们文风的质朴、立论之深邃刷新了欧阳修的目光,让他拍案叫绝。他自己看不够,还拿给同辈传看。只不过,欧阳修以为如此漂亮的文章,只有自己的学生曾巩才写得出来,出于避嫌的考虑,他把原本列入首卷的文章,改列为二卷。
苏东坡因此名列第二。
接下来的殿试中,章衡第一,苏东坡第二,曾巩第三,苏辙第五。
宋代开国之初,力志打造一个文治国家,世代君主,莫不好学,而执政大臣,也无一不是科第出身,以学问相尚,把宋朝锻造一个文明烂熟的文化大帝国。
宋朝的科举,朝廷扩大了科举录取的名额,使它远远超过了唐代,平民阶层在社会阶层中上行的概率,也远远高于唐代。唐代“事前请托”,也就是考生把自己的诗文进呈给考官以自我推荐的做法也被杜绝了,代之以糊名制度,就是把考生所填写的姓名、籍贯等一切可能作弊的资料信息全部密封,使主考官和阅卷官无法得知每张卷子是谁的。这使得像苏东坡这样没有家世背景的读书人能够更公平地为政府所用。如钱穆先生所说:“升入政治上层者,皆由白衣秀才平地拔起,更无古代封建贵族及门第传统的遗存。”苏东坡、苏辙、张载、吕惠卿,都是在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由欧阳修主持的那次考试中中第的,但也造成了欧阳修的那次误会。
欧阳修就这样在试卷上认识了苏东坡。很久以后,他对自己的儿子说:“记着我的话,三十年后,无人再谈论老夫。”还说:“老夫当退让此人,使之出人头地。
苏氏兄弟的才华,挑动了欧阳修与张方平的爱才之心,使这两位朝廷上的死对头,步调一致地荐举这对年轻人。但他们掌控不了苏东坡的命运,朝廷政治如同一个迅速转动的骰子,没有逻辑可言,而它的每一次停止,都会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与荣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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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发表于 2016-5-5 17:11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苏东坡的困境,来自小人的包围。
所以,苏东坡要“突围”。
这固然不假,在苏东坡的政治生涯里,从来没有摆脱过小人的围困。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这幅残存的《文官图》泥质壁画上,宋代官僚的样貌,比戏曲舞台上更加真实。在历朝历代,官场都是培养小人的温床,不仅苏东坡,像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这些中央领导,也都不能摆脱过小人的纠缠。指望官员都是正人君子,未免太不切实际了,对苏东坡仕途的枯荣归因于他人的道德,不能算错,但至少是不完整的,甚至有失肤浅。
实际上,奠定了苏东坡一生政治悲剧的,非但不是小人,相反是一位高士。
那就是他一生最大的政敌——王安石。
苏东坡与王安石的冲突,似乎是命中注定。
他们谁也躲不开。
当时的宋朝,虽承平日久,外表华丽,但内部的溃烂,却早已成了定局。早在十多年前,王安石就曾写下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痛陈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正是这纸万言书,一举奠定了王安石后来的政治地位。
宋神宗赵顼是在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即位的,第二年改年号为熙宁元年。四月里的一个早晨,宋神宗召请王安石入朝。那个早上,汴京的宫殿像往常一样安静,46岁的王安石踩着在夜里飘进宫墙的飞花,脚下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我猜想,那时的王安石,表情沉静似水,内心一定波澜起伏,因为大宋王朝的命运,就将在这个早上发生转折。他尽可能维持着均匀的步点,穿越巨大的宫殿广场,走进垂拱殿时,额头已经漾起一层微汗。在空荡的大殿中站定,跪叩之后,仰头与宋神宗年轻清澈的目光相遇。
那一年,宋神宗19岁,庄严华丽的龙袍掩不住他身体里的欲望与冲动。他问王安石:“朕治理天下,要先从哪里入手?”王安石神色不乱,答曰:“选择治术为先。”宋神宗问:“卿以为唐太宗如何?”王安石答:“陛下当法尧舜,唐太宗又算得了什么呢?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只是后来的效法者不了解这些,以为高不可及罢了。”宋神宗说:“你是在责备朕了,不过,朕扪心自问,不愿辜负卿意,卿可全力辅佐朕,你我君臣同济此道。”
自那一天起,年轻的宋神宗就把所有的信任给了王安石,几乎罢免了所有的反对派,包括吕公著、程颢、杨绘、刘挚等。于是有了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又称“熙宁变法”)。
宋神宗像
王安石是一位高调的理想主义者,日本讲坛社《中国的历史》称他为“伟大的改革设计师”,并评价“王安石变法”是“滴水不漏的严密的制度设计”,认为“其基础是对于《周礼》等儒教经典的独到的深刻理解。在以相传为周代的各种政治制度和财政机构为模范的基础上,他结合宋代的社会现实构筑的各种新法,是唐宋变革期最为华丽的改革。”还说:“如果新法政策能够得到长久继承,那我们是否可以想象,中国社会也可能同西洋的历史一样,就那样顺势跨入近代社会。
王安石的书法,在宋徽宗时代就入了宫廷收藏。《宣和书谱》形容他的书法“美而不夭饶,秀而不枯瘁,自是一世翰墨之英雄”。这份自信与强健,正与他本人一样。他的字,今天所存甚少。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有一卷,叫《过从帖》(即《奏见帖》);上海博物馆也有一卷,叫《首楞严经旨要》,只不过写这字时,他已归隐钟山。
王安石《过从帖》
王安石书《首楞严经旨要》(局部)
苏东坡初出茅庐(官居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却站在反对王安石的行列里。他不是反对变法,而是反对王安石的急躁冒进和党同伐异。《宋史》说他“果于自用”。他的这份刚愎,不仅在于他不听反对意见,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更在于他不屑于从“庆历新政”的失败中汲取教训,甚至范仲淹当年曾想办一所学校,以培养改革干部,这样的想法,王安石都没有,王安石的过度自信,由此可见。因此他领导的改革,就注定比范仲淹领导的“庆历新政”有更好的结果。
苏东坡知道,无论多么优美的纸上设计,在这块土地上都会变得丑陋不堪——惠及贫苦农民的青苗法,终于变成盘剥农民的手段,而募役法,本意是让百姓以付税代兵役,使人民免受兵役之苦,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为各级官吏搜刮民财提供了堂皇的借口,每人每户出钱的多寡,根本没有客观的标准,而全凭地方官吏一句话。王安石心目中的美意良法,等于把血淋淋的割肉刀,递到各级贪官污吏的手中。
苏东坡深知这变法带来的恶果。但此时的宋神宗,面对一个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的朝局,急于做出改变,他对文彦博说:“天下敝事甚多,不可不革。”宋神宗的急切、王安石的独断,让关心政局的苏东坡陷入深深的忧虑。
苏东坡敏锐地意识到,目今正是一个危险而黑暗的时代。那时的他,纵然有宋神宗赏识,却毕竟人微言轻。他可以明哲保身,但他是个任性的人,明知是以卵击石,却仍忍不住要发声。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天子御试,不考诗赋,专考策论,目的是广征言路。那次考试,苏东坡是考官,吕惠卿是主考官。
然而当时的举子,别的没有学会,迎合上级却已是行家里手,他们知道当朝皇帝和宰相都是主张变法的,所以在考卷中,他们个个声言变法的伟大,以媚时君。最出格的,要数一个名叫叶祖洽的邵武考生,他在对策中说:“祖宗法度,苟且因循,陛下当与忠智豪杰之臣合谋而鼎新之。”苏东坡、宋敏求两位考官都认为将此卷黜落,没想到主考官吕惠卿,将叶祖洽的马屁考卷擢为第一。
这让苏东坡大为光火,上书警告皇上说:“自今以往,相师成风,虽直言之科,亦无敢以直言进者。风俗一变,不可复返,正人衰微,则国随之,非复诗赋策论迭兴迭废之比也。
说过这些话,苏东坡还没有过瘾,索性借用这一次的考题,写了一篇《拟进士对御试策》,一针见血地指出:
古之为医者,聆音察色,洞视五脏。则其治疾也,有剖胸决脾,洗濯胃肾之变。苟无其术,不敢行其事。今无知人之明,而欲立非常之功,解纵绳墨以慕古人,则是未能察脉而欲试华佗之方,其异于操刀而杀人者几希矣!
宋神宗声色不动,不满20岁,就已经有了帝王的风范,沉稳而不骄矜。他把苏东坡的策论交给王安石。王安石看了,说:苏东坡才华很高,但路子不正,因为在官场上不能如意,才会发表这样的歪理邪说。
宋神宗还是有主见的。放下苏东坡的上书,他决定立刻召见苏东坡。
那是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正月。
垂拱殿里,他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苏东坡。
那一年,苏东坡34岁。
宋神宗说:“朝廷变法,得失安在?哪怕是朕个人的过失,你也可坦白指陈,无须避讳。”
苏东坡深知自己人微言轻,但皇帝的此次召见,说明他的上疏正在发生作用,或许,这是扭转帝国危局的一次机会。所以,他丝毫没有准备闪躲。他说:“陛下有天纵之才,文武兼备,然而当下改革,不怕不明智,不怕不勤政,不怕不决断,只怕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所以,还以从容一些、安静一些为好,观察效果之后,再作处置。”
宋神宗听后,陷入长久的沉默。
苏东坡进一步说:“一切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变革,都应该因应时势而逐渐推行。生活与风俗变化于先,法律制度革新于后。宛如江河流转,假如用强力来控制它,只能适得其反。”
那一次,面对神宗,苏东坡说出了憋闷已久的话。他说得痛快。宋神静静地聆听着,一直没有打断他。等苏东坡说完,宋神宗才略微沉吟了一下,表情温和地说:“卿之言论,朕当熟思之。凡在馆阁之官员,皆当为朕深思治乱,不要有所隐瞒。”
宋神宗的召见,让苏东坡看到了希望。他难以抑制自己的兴奋。他把这件事说给朋友听。但他还是太年轻,太缺乏城府,如此重大的事件,怎能向他人述说?宋神宗召见苏东坡,就这样被他自己走漏了风声,而且,这风声必然会传到王安石的耳朵里,让他有所警觉,有所准备。
召见苏东坡后,宋神宗也的确感觉苏东坡是个人才,有意起用他,作起居注官。那是一个几乎与皇帝朝夕相处的职位,对皇帝的影响,也会更大。但王安石早有准备,才阻此事成功,任命苏东坡到开封府,做了推官,希望这些吃喝拉撒的行政事务,捆住苏东坡的手脚。
但苏东坡没有忘记帝国的危机。二月里,苏东坡写了长达三千四百余字的《上神宗皇帝书》。
苏东坡后来对好友、也是欧阳修的门但晁端彦说:“我性不忍事,心里有话,有食中有蝇,非吐不可。”
他的命运,也因此而急转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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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
发表于 2016-5-5 17:14 |只看该作者

十年砍柴
李勇,曾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1999年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2008年10月入语文出版社。

《墨雨》引出的大问题边缘人靠什么来改变命运?
2016-05-04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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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其实历史给出了答案。今天的舆论又在呼吁催生新乡绅,可新乡绅的土壤何在?而新一代的边缘人——书落壳的后辈们,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难道寄希望于又一场革命吗?


少年时我在湘中的山村里听家族长老讲过故乡许多往事,有两件记忆犹新。
一是距我村十几里地的龙溪铺镇,有一位大地主李主一,其儿子李文(号作斌)是黄埔一期的毕业生,后官至兵团司令,1949年鼎革前做过华北“剿总”副总司令。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李文已经是中校营长,参与了东征与北伐。李主一却在老家被农会批斗,受尽侮辱。国共两党分道扬镳后,李主一残酷地报复了侮辱他的农会领袖。
二是老家有个著名的败家子。他尚年幼时,父亲带着他去看自家一丘面积达十几亩的水田,说“这丘田是祖业,得世世代代传下去,田太大,没人能一次出钱买过去”,此儿立马应答:“很容易,我像划豆腐一样把大田分开,一块块地卖出去!”父亲忧心忡忡地感叹“这是败家子投胎”。
这两件事被乡前辈、作家莫美写成了他新近出版的长篇小说《墨雨》。莫美的故乡地处湘中的涟源市,此地与我家所在的县隔着湘中最高峰龙山,清代和民国时期处于湘乡、新化、邵阳、安化四县交界处,为附近居民、货物顺涟水源头之一孙水去省城的重要码头,大致上位于湖南省的地理中心,以全国而言,则是腹地的腹地。
湘中民风强悍,多尚侠轻死之人。自湘军崛起后,这里的人在过去一百多年中国历次重大社会变动中,都不甘寂寞,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上世纪二十年代国共两党合作在湖南大办农会,亦是如此。《墨雨》即是以这一大事件为历史背景,以湘中农村为地理背景而展开的。正如我们不能把《孽海花》仅仅看作虚构的小说那样,《墨雨》亦是体裁虽为小说却有着重要历史和社会学价值的文本。
《墨雨》塑造了众多的人物,有德高望重的绅士,有惜财如命的土地主,有志存高远、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有和东家关系融洽的朴实长工,有流落江湖的女伶人,更有本书的主人公之一:因败家而成为乡村社会边缘人的书落壳。
在革命洪流的激荡之下,不同人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其中的边缘人、被乡亲们所歧视的混混(即书中乡亲嘴里的“溜子”)书落壳开始了屌丝逆袭,积极参加农会运动,一步步登上农民协会委员长的位置,从而成为杨柳镇方圆几万人命运的主宰者。
《平凡的世界》电视剧照,配图与内文无关
农民运动之前,杨柳镇——或者说整个中国的农村,社会秩序是由乡绅梅浩然和镇长张麻子为主而共同维护的。官府和宗族联手治理的乡村自然不是什么桃花源,有其残酷和虚伪的一面。但也必须承认,在乡村熟人社会里,有权势者尚要遵循某些底线原则。革命来了,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破这种旧秩序,建立一种新秩序,旧有的基层官僚和乡绅必然是革命的对象——不因其平时的善行和好名声而得到豁免。如梅浩然这位远近士民尊重的秀才老爷,其长子成为国民党军官次子则是共产党员,但他作为一种旧秩序的符号人物,仍然被掌握权力的书落壳抓过去批斗,来震慑乡里,以便于新秩序的建立。
打破旧秩序的方式是否合法或曰过于暴力?要建立的新秩序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不是书落壳这类边缘人参加革命时所要考虑的。他们最直接的动机就是:只有在大乱中才能逆袭,才能改变边缘人的命运。阿Q对革命有着天然的向往,因为那是他人生中搬离土谷祠、娶上吴妈、睡秀才娘子的宁式床唯一的机会。此书中的书落壳等人在掌握农会权力后,其行为可用一段有名的话来形容:“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
对于边缘人或者说社会底层中非良善之辈的溜子成为运动积极分子,运动的领导者并非没有清醒的认识。如梅浩然的次子梅思贤,就在杨柳镇长大,他对书落壳的种种劣迹非常熟悉,运动一开始时很是轻视这位想自己献殷勤的溜子。但他逐渐地认识到,要发动广大农民向坚固的旧秩序宣战,要破除乡民心中对乡绅、官员的种种畏惧感,必须让书落壳这样的溜子打冲锋,这类人胆子大、心眼活,做事没有顾忌。利用书落壳这类人成为了革命的策略。
革命的滚滚车轮碾过时,包括这架机器的打造者也往往无法左右其方向。如梅浩然的次子梅思贤和另外一位大学毕业回乡的鲁飞,虽是各地农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发动者。但群众的疯狂被激化,书落壳这样的溜子掌握了群众,必然产生巨大的反噬能力,而不受始作俑者的控制。因此当书落壳决定枪毙张麻子,梅思贤以上级组织的名义要求将张麻子押送县城由特别法庭审理而被拒绝;甚至他的父亲梅浩然被书落壳游街,他也无法阻止。——这就是历次革命的逻辑。革命将边缘人视为冲破旧势力的工具时,反过来边缘人亦把革命视为改变命运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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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
发表于 2016-5-5 17:15 |只看该作者
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里,中国社会的关键词是“革命”,国共两党都自许为“革命”的道统继承者和诠释者。他们的分歧则在于宣称革命是为了谁和依靠谁,尤其是后者分歧更大。如《墨雨》所描绘的那样,当共产党主导的农会对乡村地主乃至富户进行全面清算时,书落壳这样的边缘人大声叫好,被清算的乡绅的子弟却是国民党军队的骨干,是国民党必须依靠的力量——即国民党的基本盘。张麻子的儿子张立功任北伐军营长,带兵回平安县清乡而对农民积极分子大开杀戒,梅浩然劝说无果,失望地对张立功说:“共产党控制农会,大杀所谓土豪劣绅,真的‘有土皆豪,无绅不劣’吗?笑话!国民党控制了军队,又大杀共产党人。农民运动那样乱搞,国民党就没有一点责任?那些共产党员,真的都该杀掉吗?今后共产党有了军队、掌握权力怎么办?还不又是大杀国民党员?这样杀来杀去,有个了结吗?”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农民运动,是彻底失败了,国民党员张立功带兵清乡,共产党员梅思贤远遁他乡。可二十多年后,胜负倒过来了,“梅思贤”们回乡领导了土改和镇反运动,而“张立功”们不是远走台湾就是被镇压。那些积极参加农民运动而侥幸活下来的边缘人或者底层农民,命运得到了根本的改变吗?

其实历史给出了答案。今天的舆论又在呼吁催生新乡绅,可新乡绅的土壤何在?而新一代的边缘人——书落壳的后辈们,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难道寄希望于又一场革命吗?这当然是《墨雨》这本历史小说无法回答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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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发表于 2016-5-5 17: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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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发表于 2016-5-6 22:23 |只看该作者
“我们每个人在这世上都是孤身一人,每个人都被封闭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同类进行交流。”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中写了三个与天才画家查尔斯有交集的女人:原配斯特里克兰太太;施特洛夫的妻子布兰奇;以及最后几年像圣母般爱着他的蛮夷女子艾塔。
当然,我觉得施特洛夫也是爱查尔斯的,他不光爱他,还懂他、包容他。查尔斯再怎么伤害施特洛夫,他都不会生气,即使那伤害是夺妻之恨、杀妻之仇。
对于疯疯癫癫只知道看月亮其他都不关心的未成名艺术家来说,遇到一个懂他并狂热支持他的人,这多么不容易。他们若能在一起,简直就是精神伴侣的典范好吗?一个有钱爱财,另一个缺钱有才,他们一定会举案齐眉白头到老的。只可惜这俩都是直的,我等读者无缘看到男男基情,实为憾事。o(╯□╰)o
放开那俩男人之间错综复杂的感情不谈,只说三个和查尔斯有过纠葛的女人。
原配,斯特里克兰太太。中产阶级,还有点文艺梦,一辈子被小职员丈夫养着,还生了两个孩子。如果不是丈夫查尔斯突然出逃,她的一生一眼即可忘穿:住在丈夫提供的房子里,花着丈夫上班挣的钱,养着两个孩子,偶尔邀请作家来家里聚会。中规中矩一直到老。老了,也是一个体面的老太太,儿孙未必承欢膝下,却也总能时刻享受天伦之乐。
初见面时,文艺腔调十足,结交大大小小的作家,上演英国版的“太太的客厅”,做足了愿意为艺术献身的文艺女中年形象。丈夫查尔斯辞掉工作,抛弃妻子到巴黎,她装足怨妇,相信丈夫是被某个女人勾引,才会不要她和孩子。还一脸大度,说只要他回来,她就会原谅他。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些疑惑不解。每天晚上睡在一起的夫妻俩,就算日常交流很少,对方的脾性和爱好,多少还是能看得出来,不可能一无所知,如果不知道,那一定是装作不知道。
他是那种会为了女人奋不顾身的人吗?日常生活中为什么事情感到压抑?喜欢画画,平时可有表现?而她,又是如何应对的?凭什么就信了哥哥的话,相信他就是跟别的女人跑了呢?
斯特里克兰太太能把不熟悉的作家们,都照顾的那么好。平日里对丈夫,却百般打压,说他严肃无趣不善言辞,表面看只是妻子的嗔怪,但只要说出来,多少有几分瞧不起。
我甚至怀疑,查尔斯之所以会闹出那么大动静,什么都不要直接扮演消失的爱人,就是被这女人逼的。她太能演了,演了一辈子,他再不逃,只怕会压抑死。
倘若婚姻里,她肯给他一点点自由,肯帮他分担些养家的压力,肯支持他的爱好,他也不至于变成一个绝情绝性,冷酷无比的人。
她拜托“我”去巴黎找查尔斯。当“我”带回消息,他去巴黎只是为了画画时,她立刻想明白,这是一条不归路。她说他跟女人跑了她尚且还能原谅,画画不能原谅,理由冠冕堂皇:他不负责任。
撇清关系之快,让人瞠目结舌。
之后,她做生意养活儿女,明明很成功,提起来却一脸惭愧,并直言只有被老公养的人生,才是体面的人生。我搞不懂这逻辑,但我想,可能真有很多普通女人,内心深处认定自己是名媛。很多丫鬟,内心深处认定自己是小姐吧!不然,怎么会那么矫情呢!
如果斯特里克兰太太的故事到这里,我们顶多会认为她是一个一直生活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环境中的可怜女人,只是有点虚荣心和小心机罢了。然后,高潮来了:多少年过去了,查尔斯死了,死后得享大名。她以知名画家唯一遗孀自居,家里没有查尔斯的真迹,就用赝品代替,还到处跟人说,他们夫妻感情很好。
再次瞠目结舌。想必她内心深处是后悔的吧!早知道,当初就不那么逼他了。可,谁能想得到,那个沉默寡言,除了挣家用一无是处的小职员丈夫,是个天才呢?
我总觉得,用绿茶婊和心机婊来形容斯特里克兰太太,都不够准确。用商人称呼她,可能就差不多了。
世俗角度讲,她真是蛮厉害。身无长物的弱女子,被丈夫养了一二十年,突然惨遭抛弃,还把俩熊孩子留给她。能混得风生水起,孩子都培养成才,靠的不就是牛逼闪闪的商人思维吗?
施特洛夫的妻子布兰奇。是一位倒霉的奇女子。心受重伤,破罐破摔,为恩情下嫁视她如生命的丈夫。这个丈夫一没才华,二没长相,还总被人取笑。幸好还有一间房,一点钱,不然日子可就凄惨了。他爱她却不懂她,在她身边,她只用扮演一个温顺的妻子,就足以顺顺当当过完后半生。当然她也是这样做的,直到遇见命中克星查尔斯。丈夫爱她不懂她,查尔斯懂她却不爱她。她预感到悲惨命运,曾阻止施特洛夫把查尔斯带回家,抛下所有尊严阻止他,他却不肯听。
当他选择查尔斯的那一刻,布兰奇就已经被抛弃了。她还能怎么样呢?1、装糊涂,和这个让她心寒却非常爱她的丈夫若无其事过下去;2、报复他,憎恨他,唾弃他。
布兰奇是真的爱查尔斯吗?不,不是,查尔斯只是她的救命稻草,无论怎样选,她的归宿都是自杀,她只是借查尔斯来场生命最后的绚烂,之后就如烟花般消逝殆尽。
查尔斯明知道这一点,不点破不揭穿,默认事态发展,像个渣男一样把自己置身于事件之中,不介意所有人对他的误会。都说天才是最接近神的,我想,在那一刻,他心里的想法怕是:你们这些愚蠢的人类啊!
最后和查尔斯在一起的是蛮夷女子艾塔。我简直怀疑,她的存在是上帝为解救查尔斯特意派到人间的天使。认识艾塔之前,查尔斯身处挨饿、受冻、邋遢的状态好多年。和艾塔在一起之后,吃饱穿暖,全靠艾塔照顾。
艾塔不懂查尔斯,不懂他的天才之作,却处处维护他,把他的话当圣旨。为他生孩子,最后还和他一起死。死前更严格遵守他的遗言,把最好的一副作品烧掉。
毛姆写这本书,基本不描述这三位女性的心理。特别是艾塔,她的形象除了淳朴,其他都是一团模糊的。
虽然作者借查尔斯的口,把女性好一顿批判。但我想,从小饱受绅士教育的查尔斯,内心深处未必真这样认为。他只是太清醒了,一眼看透所有人,不给任何女人希望。他不要爱,不要责任,不要束缚,表现出百分百的混球样,表面看,是为了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天才之作中,实际上,是为了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心安理得些。
不然为何,写到艾塔和查尔斯的相处,查尔斯难得露出了些许温情呢?他对她的信任和敬重,是对妻子的信任和尊重。这是前面两个女人,都不曾享受过的。
李安成名之前,曾有长达六年的蛰伏期。是李太鼓励了他,并一直赚钱养他。不知道李太夜深人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万一先生一辈子都没办法成名怎么办?是否会吃一辈子软饭。我想大概是不会的吧!行非常之事的人,心通常比一般人大。
就像艾塔,她有大智慧,才不在乎查尔斯是否成名呢,她甚至连他的作品都不在意:爱他就够了。
她不懂他,却最懂他。他知道她不懂他,也知道她最懂他。夫妻之间,感情到达这种程度,大概就是化境了吧!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一天,你那个平凡的丈夫(男朋友)告诉你,他只想看月亮,不关心六便士,甚至一辈子都这样。你会怎么样呢?
(《月亮与六便士》书评/名字里都有个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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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发表于 2016-5-9 08:55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战争史的阅读爱好者,必须承认,我从来没看过任何一本像维克托·戴维斯·汉森《杀戮与文化》如此狷狂与高调的战史著作。
《杀戮与文化》从一开始就摆出了刺刀见红的架势,第一章就优越性十足的问出了“西方为何获胜”这个洋溢着西方中心主义的问题。当然,汉森毫无探讨这一命题是否成立的意思,他只是想在自问自答中告诉我们,“为何在战争史上,西方军队常常能在血腥残忍的杀戮战中取得胜利,以及为何时至今日,西方军队仍然如此致命,他们无所畏惧,却仅仅惧怕他们自己”,“无论过去、还是未来,军事发展的历史都是西方军队勇往直前的历史”。
[美]维克托·戴维斯·汉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甲骨文工作室/2015
汉森在书中一共选取了九场“伟大战役”进行叙述,时间从古希腊时代的“萨拉米斯海战”一直跨越到越南战争时代的“春节攻势”,敌人五花八门,但这九场战役的共性则是:西方都打赢了,尽管过程或有曲折。
“西方为何获胜”?这不仅诸多战史著作试图回答的,而且这门显学也早已跨学科了。最流行的解释自然是“技术优势”:马克斯·布特在《战争改变历史》中就这么认为,讲“黑火药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等等激发的军事革命作为解释战争成败的关键。《西洋世界军事史》的作者——伟大的富勒将军更是说过,武器构成了胜利的“99%”;威廉·麦尼尔在《竞逐富强》中则站在地缘政治一边,认为欧洲的长期分裂造成了剧烈的军事和政治竞争,推动了西方军事体制的发展;保罗·肯尼迪在《大国的兴衰》中热爱谈经济,用无数个图表证明了“发展才是硬道理”;戴蒙德的《枪炮、病菌与玫瑰》说的似乎最玄,讲西方的胜利归功于地理、人口和环境,这似乎正在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解释框架。
在汉森看来,上面这些人可能都是浅薄的理中客。他在《杀戮与文化》中公知范十足地宣称:西方的胜利是由于文化与价值观。从一些章节标题上看,汉森的公知范简直是令人发指:古希腊在萨拉米斯海战战胜波斯是因为“自由”;古罗马最终战胜汉尼拔是因为“公民士兵”;西班牙在墨西哥战胜阿兹特克人是因为“技术和理性”;基督教国家在勒班陀海战战胜奥斯曼帝国则是因为“市场”;英国人在非洲征服祖鲁人是因为“纪律”;美军在中途岛完败日本联合舰队是因为“个人主义”……总之,在真实琐碎的战役面前,以上的这些普世理念看起来总是有点虚头巴脑,缺乏逻辑,甚至有点如晚清士人高喊“以礼义为干橹,以忠信为甲胄”一般的大言不惭空谈误国。
不幸的是,尽管明知不靠谱,我对战史读物的迷恋还是战胜了理性,还是继续读了下去;更不幸的是,我惊讶的发现,这个汉森居然说的很有道理。
自由打赢战争?无论你认为有多扯,但《杀戮与文化》冷静的告诉你,雅典人在海战前将三艘战舰命名为“民主”号、“人身自由”号和“言论自由号”,“尽管雅典显得弱小,但我们狂热的追求自身之身,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卫自己”,他们认为,“对自由的渴望,将他们变成了比波斯人的更好的战士,无论来自东方西方,无论是那些失去自由的部落、民族活着国家,都不能击败希腊人”。用我们更熟悉的话语说就是,雅典士兵明白自己“为何而战”,而波斯士兵则是一支浑浑噩噩没有灵魂的军队,“他们之所以在海峡战斗,只是因为波斯大王希望如此”。
如果自由都可以打赢战争,那么罗马人的“公民制度”就更容易理解了。罗马人在布匿战役中被汉尼拔的迦太基军队打得全军覆没,但公民制度让罗马人始终能够征召出新的军团为保卫共和国而战,在全民皆兵的汪洋大海中让汉尼拔无法自拔。
在《杀戮与文化》一书中,最让人折服的一章是关于中途岛的:美军如何用个人主义打败日本联合舰队的?
在攻击日本航空母舰加贺号之后返航的无畏式轰炸机,图片源自维基百科
美军航空母舰约克城号在中途岛战前不到一个月受了重创,原本的修复时间是至少三个月。但当约克城号回到珍珠港船坞后美几分钟,1400多工人就涌入船体内部,在没蓝图没有正式指令的情况下自说自划匆忙上阵,“即兴创作”一般地逮着啥修啥,仅用了68个小时就奇迹般修复了约克城号。这个情节的结局是这样的:重伤员约克城号参加了中途岛战役,而日本两艘负伤不重的航空母舰却一切命令听指挥,按部就班的呆在船坞里错过了中途岛。如果这个故事颠倒过来,日军本可以用6艘航母对付美军的2艘,而不是真实情境中的4比3。
战役打响后,美军飞行员又自己干上了,在有违军事常理的情况下,对日本舰队展开了5波毫无成果的自发攻击,但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打法却打乱了日本舰队的部署,在忙乱中迎来了美军飞机真正致命的打击;在战斗中,美军飞行员又擅自改变攻击目标,即兴发挥的临场挑选攻击对象,以至于让四艘日本航母无一幸免,而按照原本的攻击计划,至少又一艘日本航母可以侥幸逃脱。
美军航空母舰约克城号被鱼雷击中
在书中,汉森雪上加霜的送给了日本联合舰队几段话,“一个只有追随者的国度,永远无法以来自身的创造性和自主性来发动战争”,“(日本)这样的军队,在面对公民军队国家发起的反击时——这样的国家依靠成千上万自由思考个体的集体智慧——则会变得相当脆弱”。
不知道是幸运或是不幸,《杀戮与文化》一书中根本就没有给中国(大清)军队留下单独出场的机会。中国在帝制时代不具备诸如自由、公民、个人主义这些“战争秘诀”也就罢了,甚至还如雷海宗先生在《中国的文化与中国的兵》一书中所说,中国是“无兵的文化”,汉森先生可能也因此就更没兴趣专题讨论中国了。不过,我还是抄录一段非常伤害我民族自尊心以及孙子一家的话,“最为杰出的中国和伊斯兰军事著作,尽管雄心勃勃并且面面俱到,在实际的杀戮蓝图上却不够实用,他们往往被嵌入宗教、政治或哲学,其间塞满了……阴阳的理论,讨论着冷与热、多与少的哲学”。
在中途岛,美军用个人主义炸沉了日本四艘航母。这也没什么好笑的,正如约翰·基根在《战争史》中所说, “战争从来就是文化的表现”,刀枪不入的义和团也真诚地相信着这一点,在东交民巷本来也是想用东方神秘主义战胜西方个人主义的,只是没想到,咱这个主义没人家管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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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发表于 2016-5-9 09: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5-9 09:24 编辑

闫红
作家,曾用ID忽如远行客,尔林兔。著有《误读红楼》《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张爱玲爱过的那些人》《诗经往事》《周郎顾》《彼年此时》《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等。

陈忠实的大朴素

前几天回老家,从角落里翻出一本《小说界获奖作品集》(1981——1983年卷),虽然封面上有着大片黄渍,残破处乱七八糟地贴着封箱胶,我还是如获至宝。在我刚刚爱上阅读的年纪,这是家中数量不多的藏书之一,也是我最爱的一本,不知道翻了多少遍,有些小说,过了那段日子,也就失去了兴趣,后来屡屡想重温的,是陈忠实那篇《康家小院》。
如今回看目录,方知我为何对这篇小说情有独钟,在刚刚粉碎四人帮没几年的八十年代初,作家们还是习惯于主题先行的,你很容易找到小说里的好坏人,有几篇,跟时代跟得很紧。

唯有这篇《康家小院》没有多少态度,故事很简单,农村小媳妇玉贤,被教冬学的杨老师诱惑,又遭丈夫勤娃捉奸在床。她拿定主意,要与家庭,与这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决裂,但杨老师却说,他不过是跟她“玩玩”,玉贤悔不当初,记起勤娃的好,在回去的路上,碰到喝得烂醉的勤娃,她走上前去,抱住他,哭喊出来:“我的你啊……”
按照现在的说法,这是一篇写得相当“直男癌”的小说,它似乎在说,外面的世界并不精彩,女人还是安分守己为妙。但作家把这个女人写得非常值得同情,这桩婚姻里,没有她一丝个人意志,勤娃对她虽然忠诚,却简单粗鲁,不能满足她温柔多幻想的心,杨老师是上天注定的一场劫难,作者写出了她的在劫难逃。
事发之后,勤娃把打得她皮开肉绽,那个和善的公公,也只是走得更远一点,“避免听到那不堪卒听的响声”。勤娃的舅舅跑来反对:“庄稼人,娶个媳妇回来容易吗?那不是一头牛,不听使唤,拉去街上卖了,换一头好使唤的回来。现时政府里提倡婚姻自由,允许离婚,你离了她,咋办?再娶吗?你一个后婚男人,哪儿有合适的寡妇等着你娶?即使有,你的钱在人家土壕里,一时三刻能挣来吗?”他的建议是:“你去找她娘家人,让她爹娘老子收拾她,治她的瞎毛病。”勤娃的老丈人确实也没有辜负这期望,用一条鞭子把玉贤抽得“翻滚起来,惨痛而压抑的叫声颤抖着”……
这是一个多么无望的世界,杨老师是个坏人,可勤娃也着实残酷,但最后连玉贤也不得不承认,唯有勤娃对她是实在的,这实在,压迫着玉贤的心,她在心底,确认了自己是一个荡妇。陈忠实写出了生活的混沌感,你拿它没办法,跟它没道理可讲。
在刚刚爱上阅读的年龄,读到这样一篇小说是幸运的,它让你不会非黑即白,纵横交错、枝蔓横生,也许才是生活的实景。那时候,我并没注意到作者,1995年,陈忠实获得了茅盾文学奖,我才注意到,这篇《康家小院》,原来出自他之手。
记不得是2002年还是2003年,陈忠实来合肥参加一个会议,我当时充任文化记者,领导让我邀他来本报参观。我向来发憷于跟人打交道,试探性地跟他一说,他略作迟疑之后,提出,再邀上评论家何镇邦与何西来。那晚席间,何西来讲了无数文坛上的段子,何镇邦也有谈兴,唯有陈忠实,始终默默无语,但他的沉默,并不让人觉得有压力,皱纹深刻的脸上,他望向众人的眼神,忧思而又诚挚。
餐后,领导又邀他去包河公园里的茶社小坐,他也答应了。河边景色不错,弱柳扶风,灯火明灭,只是蚊子太多,陈忠实穿了一条极薄的化纤料裤子,一边说话,一边抓挠裤腿不已。我提起当年读过他那篇《康家小院》,他也只是点头应下,就将话题扯到别的地方去了。我印象最深的倒是一个细节,我说起我平时也写作时,他说,如果有中短篇小说,可以寄给他,若合适,他可以帮我推荐给《延河》杂志。老作家里主动提出帮助新人的,王蒙老师算一位,再有,就是陈忠实先生了。可惜对于写小说,我需要很漫长的心理建设,并没有作品可以寄给他指教,但也不觉得就是憾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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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发表于 2016-5-9 09:24 |只看该作者
他回去之后,寄回一本《人民文学》,那原是本报资料室的,上面有他的小说,他来做客时同事拿给他看,他看了就拿走了。寄回时,上面改了好几处错字,这本杂志其实只在本报流通,陈忠实的这份认真里,有着秦人的那种“拙”,也有着秦人的一种专注。
几年后,本省文联举办一次活动,我作为年轻作家参加,又与陈忠实邂逅。我向来怕生,即使曾经相识乃至于亲密交谈过,下次见面,若无机缘,也不肯上前。陈忠实也不是个热络人,他跟与会者都不大说话,常见他像个老农民似的,蹲在树下,将裤腿高卷,让他与农民区别开来的,是不离手的一只大雪茄。他沉默地抽烟,眼神依旧是忧思而诚挚的,有记者上前采访他,他总是非常认真,不像有一些大咖,会在熟人与记者面前换上两套面孔。直到会议结束,我也没有跟他提起曾经的那次见面。
爱抽雪茄的陈忠实
其实直到这时,我仍然没有读过那篇让他获得极大声名的《白鹿原》,又过了几年,我回老家,我爸兴奋地跟我说,他刚把《白鹿原》读过,“比路遥写得好,比贾平凹也好,陕西作家里,陈忠实是最好的。”
我爸一向是路遥的拥趸,那篇无限励志的《平凡的世界》曾看得他夜不能寐,《白鹿原》我虽然没看过,却也知道它绝不是一部励志小说,它在我爸这样一个资深凤凰男心中居然盖过了路遥的大作,让我不能不刮目相看。
那个夏天,怀着对我爸心路的好奇心,我读完了《白鹿原》。我不是评论家,没有学院派的高屋建瓴的眼光,也不赞成那种“谁比谁好”的比较,我能说的只是,我明白了它何以打动了我爸。
白鹿原上有白鹿两家,多年来一直在明争暗斗,白家的代表人物是白嘉轩,鹿家代表人物是鹿子霖,白嘉轩为人忠直而有责任感,鹿子霖奸诈得像个反派,即使这样色彩对比比较鲜明的人物,陈忠实也写出了他们各自明与暗的几个层次。这一点上,有点像《红楼梦》里对贾政和贾珍的塑造,至于白孝文、田小娥、黑娃这种本来就复杂的人物,在他笔下,被刻画得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这不是容易做到的事,俗话说,画鬼容易画人难,鬼是概念化的,围绕着概念编织细节,鬼就立起来了,人心却深似海,它的不确定性,注定它的难描难画,只有作家与人物合为一体,才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于曲折蜿蜒处,依旧游刃有余。
陈忠实是一个完全倚仗个人才华的作家,他不玩概念,只将笔下的世界,刻画得稳准狠,仿佛是将他居住的世界,缩小了,照搬到纸上。人物性格立体之后,这个世界变得可信起来,那些悲伤欢喜,兴衰聚散,如岩层,层层堆积,层次分明。对于我爸这样上了年纪的人,那阅读,就像是一次对于往日的游历,每一个人他都认识,每一次重逢,都让他激动不已。
如今人们爱提三观,但我读陈忠实的作品,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都觉得对于这种史诗性的文学作品,提三观似乎是一种苛求。高明的作家,是没有立场的,他们待笔下的人物如刍狗,只打算依造他们的本性他们身处的现实来,并不给他们一个光明的前程,或是豁然开朗的可能。
他们像《清明上河图》的作者,笔下有骑马的,有坐轿的,有送外卖的,也有偷鸡摸狗的,作者兴致勃勃但又不动声色地呈现这一切,任人评说,并不照顾他人的期望,他们因此跃于时代之上,影响力绵延不已。这是自信,也是大朴素,是一条道走到黑无谓干扰的专注,我所见陈忠实先生虽然不多,但他从内到外正透出这种大朴素与专注,使他能够,在呈现生活时,可以如此丰富,也如此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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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发表于 2016-5-9 09:25 |只看该作者

闫红
作家,曾用ID忽如远行客,尔林兔。著有《误读红楼》《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张爱玲爱过的那些人》《诗经往事》《周郎顾》《彼年此时》《如果这都不算爱:胡适情事》等。

能救赎自己的老妈更伟大

年前我妈宣布她要学车,我先替她暗吸了口凉气,当年我学车时诸多艰难尚历历在目,倒车入库,上坡起步,百米加减档……每一项后面还要以括号备注上教练的坏脾气。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学车这种事儿,不做也罢。
我跟我妈说,你又不上哪儿去,在城里转悠,你那电动车就够了,朝哪儿一停,还不怕交警贴条。我妈说,她也不打算开车,只是,多学个技术,总不是坏事吧。
她这么一说,我也不说什么了,我记起她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对于一个爱学习的人,艰难险阻是突破的可能,教练的坏脾气更无须放在心上,学习是她的幸福之源,在多风雨而少彩虹的人生里,不断地给她提供快乐、自信与忘我的力量。

35岁之后,我常有淡淡惆怅,我还没有喧嚣华丽地活过,怎么就这么老去了呢?这种喧嚣华丽倒不是指鲜衣怒马声色奢靡,而是去很多地方,做成有价值的事,把自己活成一个有故事的人。
用这种眼光回望我妈的平生,发现更加荒芜,如果说我的人生里还有各种小确幸如萤火般细碎飞舞,我妈的人生,就如浩荡空茫的长路,因为无所有,而能够一眼望到尽头。
缺失自婴儿时代而起,我妈出生于1951年2月,在她出生的大半年前,新中国第一套婚姻法发布,婚姻法首先提倡婚姻自由,而婚姻自由的另一面,是离婚自由。当这新鲜空气吹到淮北平原,机关里掀起了离婚大潮,干部们纷纷除旧迎新,我姥爷倒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但我姥姥脾气不好,把婆家人全得罪光了,我姥爷家族趁机施压,我姥爷就坡下驴,半岁多的我妈,被法院判给了我姥姥。

我妈说说她小时候最怕听到别的小女孩说:“俺爸给我做啥啥”了,人家都有个“俺爸”,她没有。她对父亲的概念,就是每每她在母亲的威逼下,一步三挪地到他跟前跟他要钱的那个男人。他吧嗒吧嗒抽着烟袋,重重叹着气,从口袋里摸出钞票,递到她手里。
老爸形同虚设,老妈则是个非典型,我姥姥不能说没有爱心,只是不懂得温柔为何物,我小时候也是在她老人家治下长大,差不多可以知道我妈的处境,如今“原生家庭”一词被高频提起,连我对我的原生家庭都多有抱怨,但看看我妈的原生家庭,真是一塌糊涂。
她这辈子也没有什么钱。十八岁被招工进城,进了纺织厂,工厂里成日机器轰鸣,空气混浊,一个纺织女工一天要在流水线上奔跑十五公里。后来嫁了我爸,我爸虽然是个知识分子,同样来自赤贫之家,负担沉重,家中长年累月捉襟见肘,有几年又有各种变故,到现在才算好了一些,但我妈的退休金依旧不到两千块,甚至不如在乡镇卫生所做过护士的我姥姥退休金多。
在这样先天不足后天又多有负重的人生里,自然很难有所作为,在自我实现这一栏,我也没法给我妈填上更多内容。
各个角度看过来,我妈这辈子过得不算好,到如今都六十五岁了,仍然上有八十多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娘,下有四五岁的小孙子,不像很多同龄人,尚有闲暇去打个小麻将。但目睹我妈这大半生,我发现她常有一种愉悦感,是的,我用了愉快这个词,而不是高兴,相对于高兴,愉悦的快感里,是带着一点充实感的,让我妈不觉得此生虚度的原因是,她是一个爱学习的人。

前面说了,我妈那个爹,跟没有也差不多,我姥姥也没什么文化,我妈早期教育一般,似乎只有高小文化。但我妈很留心别人的长处,跟我爸结婚后,我爸喜欢看书,看小说,他订的文学期刊,我妈也拿过来看,看着看着就上了瘾。待我记事起,每月杂志寄到那几天,我们家的饭桌上,总是同时开着小型的文学讨论会,我爸妈会把他们在千头万绪中忙里偷闲看过的那几节讨论分享,我对文学最初的兴趣,也是从这种讨论中来的吧。
等我长大一点,我妈开始跟我一块儿看三毛、张爱玲以及民国作家徐訏等人的小说。她对三毛不大感冒,喜欢徐訏那种不疾不徐的叙事方式,一度对张爱玲很着迷,看完了却感慨她太“独”,警告我说,你可不能像她那样。
看得多了,我妈也写,写乡村往事,童年记忆,在我爸的指点下投稿,居然也屡有发表。当时,我妈因为身体不好,获得了调出车间去办公室做勤杂工的福利。勤杂工主要是打扫卫生,总是静默地来去,唯有收发员时不时地一声喊,奔去拿样报与汇款单的我妈才有了存在感。
还有些技术活儿,对于我妈也不在话下,电脑打字机刚流行时,我们家也置办了一台,一则为我爸写稿方便,二来时不时还兜揽一些为其他单位打印的活儿,算是家庭副业。开始主要是我爸操作,后来我妈看着技痒,一边做家务一边“王旁青头兼五一”地背诵起来,三五天之后,居然能见字拆字,让费了好大劲儿才学会五笔形的我爸佩服不已。
这几年微信流行起来,我妈不甘心被时代抛弃,我给她买了IPAD,从没有学过拼音的她,就成天在键盘上戳戳点点,很快她不但能用微信在节假日发送祝福,视频聊天使用各种表情符也不在话下。
学习对我妈是一种生活态度,她到亲戚家,会注意人家怎么收拾房间,跟人谈话,会想到吸收有效信息,连看韩剧,她都注意吸收正能量,曾经很认真地跟我说,韩国人的理念是,不要活得长,只要活得好,所以她不关心旦夕祸福,只要眼下的一时一刻都能活得高兴。
我有时笑我妈,简直就是一本人形鸡汤。然而鸡汤这种东西能被人一说再说,正是因为它是个人人都愿意说而不愿意做的东西,我妈一生能身体力行,我将她与我自己做个对比,发现她比我更多一种勤奋。
这种勤奋不是“头悬梁锥刺股”“三更灯火五更鸡”的不眠不休,而是勇于拥抱人生本身的热情。前面我说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喧嚣华丽地活过,没有去过很多地方,做成很多事,我所言者,皆是结果。我是为了那结果,去忍受各种过程,为了降低我的忍耐成本,我会想要投机取巧,试图以小博大,时而得意窃喜,时而灰心丧气。
获得比较多的人,容易沦为目的主义者,只因“获得”本身太诱人,如果你获得的足够多,你就不用去看各种脸色,躺在悠闲上,躺在欲望上,看天看云,这或者是我们都爱说“财务自由”的原因,这四个字就像挂在驴子鼻子前面的胡萝卜,引诱我们硬着头皮上前去。
我妈没有“获得”的机缘,她成了一个过程主义者,结果并不重要,她先行一步地,发现了过程中的愉悦。这种愉悦感无须依凭,自给自足,不看别人脸色,也不用跟谁比较,成功感来自于日复一日对于自我的超越,即使周围兵荒马乱,她依然能够自洽。
我妈因此而一生保持一种有尊严的安全感。我爸这人是个妇女之友,对于女性有较多的同情,经常有女同事登门或是致电跟我爸讨论各种人生难题,我妈从未有丝毫介怀。我读小学时候,班主任对我家情况比较了解,有次居然在班上说,闫红的爸爸是个知识分子,妈妈是个工人,但她爸爸从未嫌弃过她妈妈。我当时听了只觉得暗暗吃惊,我从不曾觉得我妈就低我爸一等,至今我爸说起我妈,总是不吝赞美吹捧之词,我想这除了“老公眼里出西施”,也是因为我爸确实折服于我妈“人格魅力”吧。
我妈在钱这件事上也表现得比我体面。缺钱是一件事,被缺钱这件事弄得心烦意乱是另一回事,我妈曾说,她以前最看不上那些每到发工资的日子,就在财务室门口一遍遍打听的同事。别人跟她借钱,不还她也不会讨要,她将情分看得比金钱更重要。这几年家中经济好转,有限的一点钱,已经能够让她活得像个“有钱人”的样子,听说亲朋好友需要,便慨然拿出。那些让很多人耿耿于怀的东西,都不能引起她情绪的动荡,她不怕穷,不怕老,不怕没人爱,也不怕不赶趟。

世间有很多愁苦,都是闲出来的,这种闲,不是无事可做,而是没有推动自己上前的勇气,便以各种杂事推诿,装作时运不济,装作为爱所困,装作自己原本可以伟大只是诸事阻隔,获得虚假的满足与安慰。我妈是一个与命运劈面相逢的人,不曾被她的命运击倒,虽然,她也常常感慨自己这一生无所作为,但是我觉得她这种活到老学到老不惧任何处境的精神,就是她的了不起之处,能首先救赎自己的人生更伟大,她也是我身边一个伟大的人。
最后多说一句的是,通过我妈坚持不懈并饶有兴味的努力,驾校考试,她连过两关,驾照指日可待。喜讯传来,我对某人说:“你知道我妈年过六旬为什么还要考驾照吗?就是为了磕碜你们这些年纪轻轻不肯学车的人!”某人翻个白眼,灰溜溜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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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0:33 |只看该作者
京剧大师梅葆玖病逝,相关怀念文字中,上句给人印象深刻,“父母健在时,担心他“、‘捅娄子’(出事),禁止他考驾照。老人离世后,近50岁的梅葆玖去考了驾照,大卡车本,可驾驶卡车。练车在大兴郊区,天气很热,他光着膀子练。一位老太太看见了,认得他,就问:‘昨儿还看见你在电视里演穆桂英呢,今儿怎么就光着膀子开车了?’他回答:“昨儿是小媳妇,今儿是大老爷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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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发表于 2016-5-9 10:34 |只看该作者
作者李伯重本周腾讯大家专栏,语出卡尔-马克思:“今天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同意:不论出于什么动机,焚书都是应当谴责的。焚书的实质是反智主义,表现了愚昧对知识的敌视。如果我们今天对历史上的焚书予以肯定,那么就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那样,是‘以昨天的卑鄙行为来为今天的卑鄙行为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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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发表于 2016-5-9 10: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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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
发表于 2016-5-9 10:36 |只看该作者
《中华读书报》记者康慨周三报道,语出越南出生的美国作家、学者阮越清。本周二,“以描写越共双面特务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同情者》获得了2016年的普利策小说奖……当地时间周一下午,阮越清在推特和面簿上看到了自己获奖的消息。‘我瞎坐着,震惊,不知所措。’他在自己的个人网站上写道,我打电话给我绝佳的伴侣兰冬,我犯起恶心来了,文学闪电劈中了我’”……将俗词“惊讶”“震惊”之类替换为个性化表述是作家的天职,否则,作家不成网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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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0:37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5-9 10:36
《中华读书报》记者康慨周三报道,语出越南出生的美国作家、学者阮越清。本周二,“以描写越共双面特务的长 ...

文学闪电劈中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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