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尾巴鹰 于 2019-4-19 06:41 编辑
1由于我们并不掌握那段历史的真实全貌,你贴中虽反映了一部细节,但诸如当时外国使团与朝庭交涉过程以及为何杀使团员的很多具体细节尚不清楚。在英法联军已攻入卧榻之侧的危急关头,软弱无能的清庭胆敢因使团不跪拜而杀使者,这于情于理不符,其中必有缘由。如果认为仅仅是因为不跪拜而杀使团,我个人认为这看法是轻率的,对它持严重质疑态度。
巴夏里带领使团要面见皇帝提出联军的条件的时候,咸丰已经到承德所谓“木兰秋狝”躲着去了,留下载桓,奕訢等人处理外事和联军交涉,但是咸丰是留下旨意的:“巴夏礼、威妥玛等系(该夷)谋主,闻明常亦暗随在内,即著将各该夷及随从等,羁留在通,毋令折回,以杜奸计,他日战后议抚,再行放还。若不能羁禁巴夏礼等,令其全数回河西务,亦无不可,断不准去留任意,有碍战局。”
这段话不难翻译,大意是巴夏里和威妥玛(另一个英国外交官,巴夏里的副手)是联军攻打北京的主谋,这个“明常”听说也暗中跟随(明常大概是个人名),马上把这些人连同随从等羁押在通州,不能让他们回去,以防他们再生奸计。等到战后谈判的时候再把他们放了。假如不能羁押巴夏里,那就叫他们回河西务(河西务,天津到北京的一个镇,距离京津两地中间)也行,但是不能让他们来去自由妨碍战局。
可见,扣押巴夏里以及外交使团的做法是皇上的意思,目的也很明显,在兵临城下的困局下,咸丰的意思是把他们扣押来辖制联军。当时京城的文武也有主站和主和派。面对这样的形式,奕䜣也好载桓也罢都很犹豫,怎奈当时佣兵自重的增格林沁不听那套,在他们还没有下最后决心的时候羁押了巴夏里和随行人员。
事后,这批人分别被羁押在两处,一处是刑部的大牢,比如巴夏里等主犯,另一批是押在了圆明园。
八国联军攻陷北京以后,朝廷急忙和联军议和,就在这个时候咸丰还在避暑山庄下了一道圣旨,要求把巴夏里和使团人员全部正法。这大概是他听了联军火烧圆明园以后愤恨的原因吧?但是奕䜣和载桓并没有这么做,因为怕招致联军更大的报复行动,最后还是把巴夏里等人放了。只是这些人活着的只有一半人,其他的都在狱中被整死,其中一个随行记者还被肢解。
究竟联军烧了圆明园是在看到这些被整死的人以后,还是为了清政府扣押人质以后干的?史学上说法莫衷一是。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还是那句话,巴夏礼事件是圆明园被焚毁的起因。
关于历史我说过,中国虽然是一个专注历史的国家,对历史有连续的记载,但是对历史的态度却是各取所需,这严重的影响了历史的真实性。慢说是历史,就是历史小说文革的时候不是根据“读水浒”的需要把原本“单臂擒方腊”的武松换成了鲁智深,平型关大捷也由于林彪事件换成了彭德怀?
这样的问题不讨论。
关于巴夏礼事件后来的研究有很多记载,不过都是纷杂的记载在各种书籍和刊物上。清末的官方资料里有,民国的有,现代的也有。
2:对清庭只在意跪拜礼制却不知争谈判的具体条款,我的理解与您完全不同。我认为清庭当时毫无谈判的余地,列强列出条件,要的只是清庭签字划押。至于清庭强要使团行跪拜礼,无非是孔乙己穿长衫,只是象征性的获得最后一点尊严,结果没想到洋人连这点面子也不给。
以上两点看法确实也无事实依据支撑,只是基于清庭当时的状况给合您提供的细节进行合理性推测。也许吻合当时的真实情况,也许差得很远。
你的想法我能理解,但是,这个跪拜之礼和孔乙己穿长衫还不是一回事。中国人一贯认为自己是“天朝”,除“天朝”之外的都是蛮夷之帮。虽然乾隆时期也有外国使节对他行“跪拜之礼”,但是也是经过了一番争执和扯皮的,这个跪拜礼最后还是以一种折中的方式进行的。外国使节的跪拜礼不是三拜九叩而只是单腿下跪。记得第一次行这个跪拜之礼的是一个法国人,名字忘记了,地点在承德的避暑山庄。
自此,我们对这个礼节非常的重视,对巴夏里的要求不是第一个。只是清政府这次忘记了他们的不同:乾隆时期的清朝和咸丰时期的清朝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乾隆时期国力强盛,无论是科技还是经济实力都远非西方可比,所以有万国来朝的局面。咸丰时候的清朝政府已经是风雨飘摇千疮百孔。见乾隆的外国使节是来朝圣的,到通州来的巴夏里等使节是在联军连克广州,攻陷天津从南到北一路打到北京城下的背景下来要挟的。
关于巴夏里事件以及提到的“跪拜礼”很多书中也有记载,最近的是中国史学会主编的《第二次鸦片战争》,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
3、人类社会确实存在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但它只是有存在,不代表全部,它也从没上升为国际法测。如果认为清朝软弱无能就该被列强宰割,如同美女长得漂亮,穿得少,所以就该被人强奸一样不可理喻。如果认为存在即合理,那么对“我”这样的狭隘民主主义的存在,大家又何必反驳批评呢?
你说的不错,人类的进步会逐渐的改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但是不知道你注意没有,迄今为止的世界虽然有很多通行的所谓国际法则,但是这一丛林法则并没有消失。
美国人单独绕过联合国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并绞死了萨达姆,直接派人去巴拿马逮捕了诺略加等等,这都是违反国际法的,是典型的丛林法则的表现。
我们今天看到的很多事还是弱肉强食,胳膊跟粗的就是说了算。随着时代文明的进步,各国都采取了在统一认知的所谓法律下相处各自的关系,但是这不是国际事务的全部。关键的时刻,这些法律和准则是失效的,这已经被很多事例证明。
穿着少长的漂亮的美女不见得就会被强奸,但是他们被强奸的概率很大这是不是事实?
所以最近北京市公安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各位女士,不要穿着暴露过多的衣服以及不要单身行走在人烟稀少和灯光黑暗的地区就是这个意思。
存在和合理还不是一个概念,就跟我跟您说过的起因和理由一样。存在是一种事实,合理是一种根据公认法则的判断。
存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合理”,一种是“不合理”,但都不会影响存在这个事实。
好,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就说到这,因为这件事真的不值当的浪费这么多精力。听说你在出差,一定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祝旅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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