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
唐律,就是长孙无忌主持编修的《唐律疏议》。古代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国家的立法,基本都是参考的唐律。
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中华法系的代表。
SO,即使那会的朝庭权谋都想张巡亖,都不敢编造先杀后食的剧情按唐律去给张巡的功勋做减法,因为睢阳最后尚存四百余人。不提是模糊地带,留待人猜,更有造舆论的空间。一旦欲加之罪,四百人将都是张巡的去污证人。
又SO,即使那会文人骚客在后方坐享张巡守城的其成,嘴巴两块皮能翻云亦覆雨,都没有文献证明张巡是先杀后食。
断粮,最先倒下的必定是老弱病残幼,这是常识,根本不需要动刀杀之。
这种常识性的问题都搞不懂,还能辩十八年未果,瘟鸡就是个超级大煞笔。
先杀后食VS先尸后食,这才是值得辩论关于道德的分岔口,而不是扛着个空空如也只顾着配五官不缺像个人样的脑壳放螺旋屁,张巡吃人啦,他不道德,你们都不道德。
蠢货都能嗷嗷叫十八年再十八年,允许大煞笔的存在,是人类最大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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