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新石头上的叶子 于 2014-9-3 20:46 编辑
富锦啊,我一直关注着你的反应。
你有点自以为是,也有点固执已见。这不是什么好性格,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坏表现。这就是个性,写作者必须要有个性。
但是,你的小说存在一个通病。前几天你问我:我的小说缺点什么?我说我还没细致撑握,不敢乱下结论。
现在我可以下结论了。你为了追求结尾更具振憾性,中间故意模糊导至结果的真正理由,或者说,你故意在原因上设置理解障碍,从而让读者读到结果时心头有恍悟之感。但事实上能不能真正达到这样的目的,恐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我拿你近期的三篇小说作个例子。
《吹破东风》,写的是母子恋。这是一种畸型的恋爱关系,很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所以写成文字时,必须要为形成这种恋爱关系做一些因果上的铺垫。你的原文是缺少相应的交待的,后来尽管你采纳了建议,作了一些铺陈,但是我发觉依然不够充分。当时我有些奇怪,以为你缺少这方面的素材,所以不能深入下去,现在看来,你是不主张把原因说透说够的写作方式的。关于原因是不是要说够说透的问题,我认为,常识性的,能不说尽量少说。比如两个年纪相仿的异性初相遇,彼此深情一眸就打住,下次出现时把他们安排在床上也不会让人感到少了点什么。但是如果是两个年龄悬殊很大的异性如此相识,下次出现就按排在床上,就非得要在中间铺陈一下原因了。
另一篇是不过如此的参赛贴。我说过原因了,就是伏笔的模糊性让人产生了误读。不爱和尚和我都误读了。当然,我看到你对此的反应了,你说你很失望。这不是一个写作者应该坚持的态度。试问,像和尚和我这样水准的读者都不能正确把握你的创作意图。难道你有时间有机会有必要跟每一个读者讲清楚你的原意吗?作者在考虑作品的艺术价值的同时,也应该要考虑读者的阅读感受,否则,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关于《美娥》,同样是伏笔的模糊问题,对于你想要表达的主题,我是持支持态度的,只是中间我提出另一种看法,认为把结果改变一下可能更具悲剧效果。看着你态度坚决,所以我只得亲自动手改一下。我知道帮人改小说结构是最愚蠢的行为,但咱们是师生关系,我不改谁来改?一篇小说如果让别人改了结构仅只是语感上不如原来,那就充分说明你的小说是有问题的,因为被改变的本来就不是语感,但是写作者又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修改之后语感仍然一致,那倒是很奇怪的。
就说这些,就当作一次作业吧。你不接受也得接受。慢慢消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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