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词语陌生化说起
一首诗,我们凭什么说它是诗?大家可能会回答:因为它有诗意!没错,但诗意又是怎么来的呢?也许你会说:因为陌生化嘛!也没错,因为在诗中,日常的语言变成了陌生的语言,所以产生了诗意,所以才叫诗。 但是,“词语从日常到陌生,所以产生了诗意”,这个说法看起来天衣无缝,其实没这么简单。 关于陌生化的理解,应该从“词语”走向“结构”。 什么叫词语陌生化呢?简言之,就是把词语约定俗成的A意义改变成B意义。这并不是陌生化的真正奥秘。陌生化的奥秘是结构陌生化。 举个例子,让大家理解“词语陌生化”与“结构陌生化”的区别: 比如“麻雀”这个词,怎么让它从日常到陌生呢?如果你写“一只着了火的麻雀”、“蓝色麻雀”、“倒着飞的麻雀”,这就陌生化了,但这是通过意象或修辞推动的,仅仅是词语层次上的陌生化。 如果你写“一只麻雀飞过天空/母亲拎着一桶衣裳走到河边/今年的雪,下的比往年早”,这就是结构层次上的陌生化了,因为这是通过叙述结构推动的,这三句诗的诗意是互相产生的,是诗的结构产生的。在诗中,麻雀就是麻雀,而非什么蓝色麻雀或燃烧的麻雀,麻雀的日常意义进入诗之后,它的陌生化效果是从结构中来的。麻雀不管它是日常意义还是陌生意义,它只对诗的结构起作用,最终目的是整首诗歌陌生化。 词语陌生化,通过意象推动,向词语要诗意。 结构陌生化,通过叙述推动,向结构要诗意。 再举个例子:“故乡的土狗开口说话”。这是词语陌生化。诗人写“土狗开口说话”的目的,是要让“故乡”陌生化,产生某种诗意。在这句诗中,读者关心的是为什么故乡的“土狗开口说话”,读者会在“土狗开口说话”这个地方停留,读出故乡无限的可能性,也就是读出陌生化效果,读出诗意。 但诗人关心的并不是土狗开口说活了没有,诗人真正关心的是:“土狗开口说活”是否让“故乡”产生了诗意?为了让故乡产生陌生化诗意,诗人不一定非要写土狗开口说活,他可以任意地使用其他词语来写“故乡”,比如,诗人可以用“天空里滚过七彩的雷声”或“南瓜集体怀孕”来写故乡,不同的写法产生不同的陌生化效果,就看诗人想要哪一种效果了。也就是说,“土狗开口说活”的内容不重要,“土狗开口说活”的形式是关键。 如果你这样写:“一只土狗在去往水库的石子路上/它突然飞奔起来/它率先跑到了水库边,吼麻雀/麻雀翻滚在半空中”。这就是结构陌生化。这几句诗分开来看很平常,诗意少,但是放在一起就很有诗意了,因为每一句诗的诗意是互相产生的,整个一首诗的诗意是通过叙述结构产生的,而不是通过某些词语的内容而产生的。 所以,诗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诗歌形式的奥秘,并不在于词语的内容,而在于词语之间的关系和形式,诗人是在选择建立词语关系,而不是在限定词语内容。 大家习惯性地把词语理解为日常的和陌生的,即:词典上的词语意义是日常的,诗歌中的词语意义是陌生的。这么理解比较直观,似乎是真理,其实是错觉。事实上,陌生化是从诗的整体而言的,并非是指某个词语进入诗歌之后陌生化了,而是指整个一首诗陌生化了。 结构陌生化的目的不是让一个词语产生诗意,也不是让一句诗产生诗意,而是让整个一首诗产生诗意。所以,不要说“某句诗写得好”,那是标准的外行话。不要以为诗就是意象推动的,这是一种低级狭隘的认识。 我经常说,“诗歌中最妙的一句,恰恰是可以任意替换掉的一句”,很多人听不懂,其实这就是说,主要看形式而不是看内容,主要看能指而不是看所指。明白了“看能指不看所指”的道理,就很容易理解结构。 弗罗斯特说“诗歌情节产生韵律”。 布鲁克斯说“诗意产生于上下文之间”。 华兹华斯说“诗歌不是象征,是寓言”。 好好琢磨这些大诗人的话,他们说的是什么?其实就是结构陌生化。 对陌生化的理解,最高境界是“心气陌生化”,即诗人的心气与语言的性情高度合一而呈现的陌生化效果。 叙述推动的诗歌,其陌生化手段从词语到结构再到心气,即是从技法到功法再到心法的进步。 学会了词语陌生化的技法,写诗才算刚刚入门,这时候是内容大于形式; 掌握了结构陌生化的功法,即可做到一切词语皆可入诗,因为在结构中,任何词语皆可有诗意,这时候是形式大于内容;不过,结构陌生化也有多个层次。 领悟了心气陌生化,即可做到随心所欲、撒豆成诗,这时候形式即是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