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诗意天涯讨论一下:
管理组的判决书这么说的:
“(花若叶)所诉云逸客删的前两个帖,符合首版负责制下可删除影响版块秩序帖要求”。
根据管理组这个结论,证明删除花若叶前2个帖子没毛病。合规。
又根据管理组的结论,由于删前2个帖合规合法,那么花若叶第三个所谓“投诉”帖,就属于“符合首版负责制下可删除影响版块秩序帖要求”。
所以,根据管理组这个结论,又进一步证明了删除花若叶第三个所谓投诉帖,合规合法。
既然茶舍删除花若叶前三个帖子都合规合法不违规,花若叶第四个发在大理寺的“投诉”贴,根据《大理寺投诉规则》第十一条“不得随意对版友非违规行为提起投诉”,又证明了花若叶违反了《大理寺投诉规则》第十一条。
由于花若叶的行为是属于“对版友非违规行为提起投诉”,
因此根据《大理寺投诉规则》第十一条,花若叶对“版友非违规行为提起了投诉”,那么据此得出的结论是:花若叶应该判“禁言”,而不是云逸客。
来,@诗意天涯,该轮到你了,讨论讨论有关版规。这地的红袖大区管理员花若叶,欢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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