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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法治的权威定义(专门送给不主流和寒假等人照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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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权威定义(专门送给不主流和寒假等人照镜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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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30 03:1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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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5-30 03:40 编辑

       我两个月前的帖子《法治和法制的根本区别》,就早已明确讲过:

       “两者并不是什么字面上想当然的依法而治。真正的区别是:法治约束国家公权,保护公民自由;而法制没这个特性。一个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人民自治理念,一个在前现代经常被当作统治人民的工具。”

      而更早的则是, @卖真方子的 两年前就有帖子专门启蒙过不主流。

      但好像不主流这百年不遇的奇葩脑子,什么都听不懂,也没听进去。

      然后至今依旧油盐不进地认为,风铃和我所说法治约束公权、保障自由的定义,是混淆了法治和宪政的区别;进而想当然地以为,法治的这些功能只有宪政才有,而法治仅仅就是“依法而治”。

      然后,就这么简单化又错误的认知,还能得到 @寒假 的点赞,以及小红袄、刘庄主等人对他法治中性词说法的认同。知音也被忽悠得摇摆不定。

      其实不主流毫无政治学和法学基本知识的真面目,以至后来,竟连专治也是中性词这种蠢话都能对风铃说得出口,明白人稍微对照下我和风铃给出的定义,就一眼能看出来了。如果法治仅仅只是依法而治,那么法治和法制两者的效用就是可重叠的,没实质性区别了,无法保障司法在根本性上的独立。因为大清也会说自己是遵照大清法制“依法而治”。

       当然,我和风铃只是普通网友,人微言轻,道理说得再精辟再深刻,也不会有人认真对待。但你们要知道,定义本身并不是我俩自说自话的发明,而是有学术权威来源的。以下就是学界有关法治最权威的定义,看看到底有没有如不主流所想当然的那样,是把宪政的限权和保障自由功能混进法治中来?还是法治概念本来就有着那样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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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发表于 2025-5-30 11:13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1:11
不记得都读到了些啥,感觉一阵忽然很明白,似乎一切都明白了,一阵又忽然很糊涂。

哈哈哈 一样

也不算,浪费。后来慢慢懂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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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发表于 2025-5-30 11:1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1:14 编辑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5-30 11:06
哈哈哈

那时就读了费尔巴哈纲领?提纲


不记得具体都读到了些啥。应该是跳着读的。有印象的是一阵很明白,似乎一下一切全都明白了,一阵忽然又变得很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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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发表于 2025-5-30 11:10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5-30 11:03
他俩先拯救一下不主流才是正事,否则他俩人生都没意义了

哈哈哈

佛有三智,祝法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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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025-5-30 11: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坐忘庄 于 2025-5-30 11:10 编辑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1:03
我那时候一逃课,都是半年半年的逃。但并不是我对求知没兴趣,而是接受不了傻乎乎的应试教育。我闲出来 ...

哈哈哈

我大学读丹尼尔贝尔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萨特的存在虚无,

超越,超验,那时,没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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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025-5-30 11:06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1:03
我那时候一逃课,都是半年半年的逃。但并不是我对求知没兴趣,而是接受不了傻乎乎的应试教育。我闲出来 ...

哈哈哈

那时就读了费尔巴哈纲领?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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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025-5-30 11:03 |只看该作者
坐忘庄 发表于 2025-5-30 11:01
哈哈哈

感觉,螃蟹和老高正在,已经,将要拯救地球。

他俩先拯救一下不主流才是正事,否则他俩人生都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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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发表于 2025-5-30 11: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1:2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48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当年逃过的课,你在用如今的肤浅无知为代价


我那时候一逃课,都是半年半年的逃。但并不是我对求知没兴趣,而是接受不了傻乎乎的应试教育。我闲出来的时间,除了健身,喝酒打架,谈恋爱,校园探险,亲近自然,四处探寻古迹之外,剩下的都用来读书了。过得是相当滴充实。

当地图书馆,本人是第一个办借书证的中学生,第一次去借的就是全套马哲。当时办借书证的那个老头,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我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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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025-5-30 11:01 |只看该作者
寒假 发表于 2025-5-30 10:59
人家螃蟹已经很失落了,你还往他伤口上撒盐,你真不厚道

哈哈哈

感觉,螃蟹和老高正在,已经,将要拯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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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25-5-30 10:5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48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当年逃过的课,你在用如今的肤浅无知为代价

人家螃蟹已经很失落了,你还往他伤口上撒盐,你真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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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025-5-30 10: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36
那时候她也就五六岁七八岁那样,怎么可能做我中学同学。是她老妈利用工作便利带孩子,小丫头没事就在操场 ...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当年逃过的课,你在用如今的肤浅无知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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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025-5-30 10: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1:20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29
你不必为你如今的肤浅无知补充原因,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指证你脑残的呈堂证供

我祝你回中学重读时还会遇 ...

那时候她也就五六岁七八岁那样,怎么可能做我中学同学。是她老妈利用工作便利带孩子,小丫头没事就在操场边上一个人孤零零的坐着,有人带她打球玩当然开心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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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5-5-30 10: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25
那敢情好,我们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和我关系贼好,上课时,我逃课在学校操场上打球,很多时候只有那小丫头 ...

你不必为你如今的肤浅无知补充原因,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指证你脑残的呈堂证供

我祝你回中学重读时还会遇上你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做同学,反正你也不好意思笑话她留级的年头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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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5-5-30 10:26 |只看该作者
好险,幸亏没吱声不然也被点名了
我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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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5-5-30 10: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0:31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18
好,那我也给你点建议,回去重读中学语文教材再来论坛讨论

那敢情好 ,我们中学语文老师的女儿和我关系贼好。上课时,我逃课在学校操场上打球,很多时候只有那小丫头陪我在操场上疯玩。我让人给砍了住院,还是她央求她妈去医院看我。现在这小丫头孩子应该都很大了吧,也不知道还记不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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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5-5-30 10:21 |只看该作者
怪不得你们天天有得吵,吵到最后,吵的是啥为什么吵已经吵到哪了都不知道,也不管这些,就是闭着眼吵。总之,总是零点漂移得厉害,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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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5-5-30 10: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08
没义务遵守不等于对抗。有个栗子我给你举过很多次了,持枪歹徒拦路抢劫,让你交出皮夹子,你也会交的。 ...

你是阿Q的亲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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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5-5-30 10: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10:15
不主流,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多读几本法哲学,法理学方面的书,再来找我讨论为好。我喜欢有威胁性的观点,有一 ...

好,那我也给你点建议,回去重读中学语文教材再来论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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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5-5-30 10: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0:48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10:07
警察向你开枪的时候,需要征求你同意不?
一脑袋应然的稀屎

如果是经你或你选举的代表同意而制订的法律,那当然就是经过你的同意咯。本质上是你的自我立法。即自治,是自由。道德的本质是自由,法律的本质还是自由。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是同一个地方。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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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5-5-30 10: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主流,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多读几本法哲学,法理学方面的书,再来找我讨论为好。我喜欢有威胁性的观点,有一定力度和深度的讨论。对居高临下,毫无障碍碾的压蝼蚁其实没多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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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25-5-30 10: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52
你交个人社保么?那是一种人头税


没义务遵守不等于对抗。有个栗子我给你举过很多次了,持枪歹徒拦路抢劫,让你交出皮夹子,你也会交的。但那不是在遵守歹徒的法律。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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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25-5-30 10: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5-5-30 09:59
我记得很早以前,本人就在关天发过帖子,说过美国警察向美国人民开枪是经美国人民同意的吧。正府首脑解 ...

警察向你开枪的时候,需要征求你同意不?
一脑袋应然的稀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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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25-5-30 10:03 |只看该作者
刀子 发表于 2025-5-30 09:59
傻啦吧唧的二逼
你的⊙﹏⊙样
特别符合你的人设

你这种二逼,在我面前就是个文盲中的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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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5-5-30 10:0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59
你的无知不是一两个观点,你是压根啥也不懂

是你自己的奇葩观点,别倒打一耙,二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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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5-5-30 10:02 |只看该作者
刀子 发表于 2025-5-30 09:59
傻啦吧唧的二逼
你的⊙﹏⊙样
特别符合你的人设

你个二逼除了通篇口号和表达反对的情绪,还有哪怕一个字的理由说得出来?
你这种不是标准的二逼脑子,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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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25-5-30 09:59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30 09:55
你这种二逼,跟不主流一样,脑袋天生就是反过来套脖子上的。

傻啦吧唧的二逼
你的⊙﹏⊙样
特别符合你的人设
还真以为自己抓到了民主制度的本质
你个二货
以你的眼光
离世界的真相远着呢

只处于刚出生的婴儿级别
还尼玛哲学
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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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25-5-30 09: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5-5-30 10:02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50
不是被解雇者自己同意的
“我同意他们抄你的家,你同意不?”


我记得很早以前,本人就在关天发过帖子,说过美国警察向美国人民开枪是经美国人民同意的吧。正府首脑解雇俩雇员算啥?这就是民主的价值,民主才让规范人民的强制性法律行为具有了正当性。不然,你每天给老百姓发钱也是不正当,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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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25-5-30 09: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5-5-30 09:52
你知道啊哩为啥只选了你一个“掠取财物的自由”为你辩解?而没就你的“过度法治”专门展开回应么?第一个 ...

你的无知不是一两个观点,你是压根啥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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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25-5-30 09:55 |只看该作者
刀子 发表于 2025-5-30 09:50
二货一枚
使劲的在六杂表演无知
而且表演的相当卖力

你这种二逼,跟不主流一样,脑袋天生就是反过来套脖子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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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25-5-30 09:5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5-30 09:45
前面讲了,法治二字先秦就有
rule of law也始于毕达哥拉斯
你这小鹦鹉欠缺的是一整部人类思想史

你知道啊哩为啥只选了你一个“掠取财物的自由”为你辩解?而没就你的“过度法治”专门展开回应么?第一个还勉强可以拿霍布斯来充充门面,但即便如此,仍然因啊哩自己一知半解被驳得闷声不响就走了。
至于第二个实在蠢得太奇葩,啊哩实在不好意思,也确实回天无力了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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