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梦m 于 2012-3-21 17:00 编辑
前几日,我在艺文发帖子请教,“是时,汉还定三秦。项羽闻汉王皆已并关中,且东,齐、赵叛之:大怒。乃以故吴令郑昌为韩王,以距汉。令萧公角等击彭越。”“赵叛之”后面为什么是冒号?这个冒号是什么意思?
孤鸿野鹤老师随即在跟帖中做了详细解释。
四哥说孤鸿野鹤老师的回答很靠谱。但现在的标点符号系统的舶来品,汉语从清末才有了比较正式的标点符号,应该是和白话文一起规范起来的。句读的问题没那么严肃。以前的文言文没有标点,要靠老师断句,古文中的那些标点符号都是后来的编译者标的。
我问了一下度娘。百度百科说:
标点符号,书面上用于标明句读和语气的符号。“标点符号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
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在文章里加入“句读符号(jùdòu)”:句号貌似现在的句号,表示句子的完结;读号貌似现在的顿号,表示语气的停顿)。
但事实上中国从先秦时代就已经有标点符号,可以从20世纪以来的考古文物中见到,只不过这些符号没有统一的标准罢了。辟如在战国时代的竹简中就可以见到“└”型符号,通常表示一篇文章的结束;又如“▄”作用就融合了现代的逗号与句号,用来表示断句。古代中文无通用的标点符号,到了19世纪开始使用“。”作为断句。
第一个从国外引进标点符号的人是清末同文馆的学生张德彝。
同治7年(1868年)2月,前驻华公使浦安臣带领“中国使团”出访欧美,张德彝也成为随团人员中的一名。张德彝有一个习惯,无论到哪个国家,都喜欢把当地的景色、人物、风俗习惯记录下来,以“述奇”为名编成小册子。1868年至1869年期间,他完成了《再述奇》。现在这本书名为《欧美环游记》,其中有一段介绍西洋的标点符号,云:“泰西各国书籍,其句读勾勒,讲解甚烦。如果句意义足,则记‘。’;意未足,则记‘,’;意虽不足,而义与上句黏合,则记‘;’;又意未足,外补充一句,则记‘:’;语之诧异叹赏者,则记‘!’;问句则记‘?’;引证典据,于句之前后记‘“”’;另加注解,于句之前后记‘()’;又于两段相连之处,则加一横如‘——’。”虽然张德彝不是有意识地向国内知识界引入标点符号,甚至带有反对的口气,觉得这些标点繁琐,但是却在无心栽柳的过程中为中国语言符号的发展带来了新风
1919年4月,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上,胡适、钱玄同、刘复、朱希祖、周作人、马裕藻6名教授提出了《方案》,要求政府颁布通行“,。;:?!—()《》”等标点。
1920年2月2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第53号训令——《通令采用新式标点符号文》,我国第一套法定的新式标点符号从此诞生。
又因为古代文书普遍不加标点符号,会给未加训练者造成阅读的困难,因此在1919年,马裕藻、朱希祖、钱玄同、刘复、周作人、胡适等人联名提出了《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2月出版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是用白话和新式标点写作的第一部“新书”。1920年,在陈独秀、胡适等人的支持下,在上海经营一家小出版社的汪原标点、分段并出版了《水浒传》,这是中国第一次使用标点符号出版古典书籍。标点符号的使用,对中国的白话文的推广使用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陶潜说,好读书,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遇到不解而解之处,我亦忍不住手舞足蹈也!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