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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国内房地产暴雷,说到底法律方面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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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房地产暴雷,说到底法律方面有漏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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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5-8-10 1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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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房地产销售方面的法律规制来说,房子建设完成以前,原则最多只能预先收取买家5%的费用。
如果超过5%,那么包含这5%在内的全部预收费用,房产公司必须要加入保险(保全制度),且这个保险必须在收客人钱以前先加入,并且这个保险(担保)不能由公司老总私人担保,必须是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保险合同。

简单说,房产公司先和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万一破产银行负责向购房人退款,其次才能收取超过5%的金额。

这实质把房产公司破产风险,转给了银行等资产雄厚的金融机构。目的是保护个人购房者。

而国内,房产公司可以全额预收费用(银行贷款全额转给房产公司),个人再每月还款给银行,即便破产,原则也是买房人承担风险。(当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最近开始倾向于拿不到房的人可以断供,不继续还款给银行),但这个司法解释,虽然是保护了买房人,实质是把风险转给了银行,银行其实也挺冤,它已经把钱全打给房产公司了,最应承担责任的其实是房产公司。
在国内这个现状下,能让银行承担风险已属不易,但感觉还是应该立法,制度上让房产公司承担责任,且程序上无可逃避。就像日本这样,即便房产公司破产,也有担保机构还款。(中国的银行现状忍受断供的冤枉之处是它并非“担保”合同,仅仅是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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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8-10 11: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日本房产交易类公司,除上面这个担保以外,其总公司需要缴纳1千万日元保证金,每个分店需要缴纳5百万日元保证金。然后才能开始营业。
假设这家公司有10家分店,那么分店保证金是5000万
总店1000万
合计6000万。
不管是总店还是任意一家分店出现赔偿责任,买家都可以在6000万的总限度额内要求赔偿
(超出部分的赔偿请求虽然不能要求保证金供托所给钱了,但可以另外继续索赔)
也就是说,买家可以要求整个集团公司的保证金总额内进行索赔(直接要求供托所支付),不限于单个营业所的保证金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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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8-10 12:01 |只看该作者
问题是综合性的,根源就是用一个更大的风险问题解决或掩盖原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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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8-10 12:0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5-8-10 11:59
日本房产交易类公司,除上面这个担保以外,其总公司需要缴纳1千万日元保证金,每个分店需要缴纳5百万日元保 ...

供托所是法务局,法务省的下属机构,政府机构之一,所以一般会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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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8-10 12: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5-8-10 12:01
问题是综合性的,根源就是用一个更大的风险问题解决或掩盖原来的问题。

制度设计的目的,要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还是为了保护房产公司
国内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给房产公司的限制太少,最后暴雷,只能说是制度的漏洞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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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8-10 12:0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5-8-10 12:02
制度设计的目的,要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还是为了保护房产公司
国内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给房产公司的限制 ...

不应该把房产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转嫁给“贷款”合同而非“担保”合同的银行,也很勉强
就应该让房产公司承担,并设立类似日本制度,没有保险,不可以预收金额,有了保险,预收款能有担保机构负责偿还。风险最终负担者,确保是房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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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8-10 12: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日本原则是自由交易市场,但对房产行业,做出了一定规制
比如事后报告制度
更严一点是事前报告制度
更严的是许可制度(防范地产过热)
但许可制度自设立以来尚未实施过
总之对宏观市场有一定的管控,并非完全彻底的自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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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8-10 13:27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5-8-10 11:59
日本房产交易类公司,除上面这个担保以外,其总公司需要缴纳1千万日元保证金,每个分店需要缴纳5百万日元保 ...

玩笑说不。房地产吧,是跟奖励生育一起的;还有宠物啊,智能机器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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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8-10 13:30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5-8-10 12:02
制度设计的目的,要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还是为了保护房产公司
国内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给房产公司的限制 ...

和制度没关系,和人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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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8-10 13: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漏洞是专门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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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8-10 19:46 |只看该作者

再好的制度执行不下去也是白搭。

执行的过程中就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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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8-10 20:08 |只看该作者

看了好几遍,还是没看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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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8-10 20: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太懂
国内房子贷款好像必须找一个有固定工资的人做担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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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8-10 22: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10 20:08
看了好几遍,还是没看太明白。

我随想随写比较混乱,让ai给首楼内容排了下版如下。

我帮你把内容按逻辑顺序梳理成清晰分层的结构:



一、日本的房地产销售法律规制
        1.        预收款比例限制
                房屋建设完成前,原则上最多只能向买方收取 5% 的购房款。
        2.        超过5%时的保全制度
                如果收取金额超过 5%,那么 包括这5%在内的全部预收费用,必须提前加入保险(保全制度)。
                保险加入的时间:必须在收钱 之前 完成。
                保险方式:
                不能由公司负责人个人担保。
                必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合同(保险合同)。
        3.        制度效果
                流程:房产公司先与银行等担保机构签订合同 → 万一破产,由银行赔偿购房款 → 房产公司才可以收取超过5%的金额。
                实质:将房产公司破产风险转移给资本雄厚的金融机构,从而保护购房人。



二、中国的现状
        1.        预收款规则
                房产公司可全额预收(银行贷款直接全额拨给房产公司)。
                购房人再每月向银行还贷。
        2.        风险承担
                若房产公司破产,原则上风险由购房人承担。
                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释:未交房的购房人可“断供”,不继续还款给银行。
                效果:保护购房人,但风险转嫁到银行。
                银行的困境:钱已全额打给房产公司,但法律上与购房人之间仅是贷款合同,而非担保关系。



三、对比与建议
        1.        日本模式的优势
                明确要求房产公司先取得担保 → 购房款有保险保障 → 房产公司破产也能拿回钱。
        2.        中国目前的不足
                风险传导路径:购房人 → 银行 → 房产公司(但房产公司往往已拿钱,风险难追)。
        3.        建议方向
                立法规定:
                房产公司收取预售款前必须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或保险。
                将风险制度化地固定在房产公司(及其担保方),避免购房人和银行成为“最后买单者”。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画一个中日房地产预收款风险流转对比图,一看就明白两种模式谁承担风险。这样会更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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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8-10 22: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湘女妃儿 发表于 2025-8-10 20:16
不太懂
国内房子贷款好像必须找一个有固定工资的人做担保吧?

这个担保是确保银行能收到钱,首楼讨论的是确保消费者能收到房或收回钱。里面好几组法律关系,很容易混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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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8-10 22:35 |只看该作者
9.15起,上海的房东要交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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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8-10 22: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8-10 19:46
再好的制度执行不下去也是白搭。

执行的过程中就变味了。

是啊,就像前几天大家讨论的养老金制度了,制度是好制度,就怕执行变味成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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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8-10 22: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大志 发表于 2025-8-10 22:35
9.15起,上海的房东要交税啦

志哥是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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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5-8-10 22: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5-8-10 13:27
玩笑说不。房地产吧,是跟奖励生育一起的;还有宠物啊,智能机器人啊。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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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5-8-10 22: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5-8-10 13:30
和制度没关系,和人有关系。

就没啥制度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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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8-10 22: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大志 发表于 2025-8-10 13:56
漏洞是专门留的

高僧悟道啊哥,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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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5-8-10 22:42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5-8-10 22:36
志哥是跑不了了

涨房租,房客受不了就会考虑买房——>刺激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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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5-8-10 22:47 |只看该作者
中国房地产就是明显的阳谋,法规制定也明显具有倾向性,一切都是为了合理合法的剥削民众。
补充一点,还有股市也一样,为剥削而建的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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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5-8-10 22:5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杀手 发表于 2025-8-10 22:31
我随想随写比较混乱,让ai给首楼内容排了下版如下。

我帮你把内容按逻辑顺序梳理成清晰分层的结构:


明天我再好好看看,现在是睡觉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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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5-8-11 05:2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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