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薛痒 于 2025-8-10 19:58 编辑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也曾经有几个忠实粉丝。粉以稀为贵,我爱他们。
志强同学和我的小女友是最早的粉丝。志强更早一些,也更持久一些,在我早恋之前和失恋之后一直可敬地坚持着。起初我以为是因为我有录音机,有书,而他没有。后来若干年后我发现误解他了,他可能是真的喜欢我。
在初三的时候,每当夜幕降临,学校后操场就成了我们的舞台,我们一唱就是几个小时,寒来暑往甚是快活。志强个子瘦瘦高高,比我大两岁,不爱说话,打架也是一把好手,但他不喜欢打架,他喜欢唱歌,又因为五音不全,最终做了我的粉丝。那时候我们常常篡改歌词,比如唱小虎队《爱》的时候,我们要把最后一句“让我们自由自在的恋爱”改为“让我们自由自在的期待”,这样就显得很无辜。我学过不少小虎队的歌,青苹果乐园,蝴蝶飞呀,红蜻蜓,逍遥游,天天想我,多么优秀的华人原创音乐啊,当下的青春组合没法比。不过后来小虎队还是跟大家再见了,这让我们只好无限伤感地祝他们一路顺风。
小女友坐在我前排,每天早自习我在乱糟糟的读书声独自高歌,她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一次我唱驿动的心,她说,我唱的比姜育恒要好得多,更沧桑,更有味道。这一下子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用实际行动表达对粉丝的关怀,开始图谋跟她早恋。后来我意识到我可能犯错误了,这位粉丝只注重我的偶像特质,并不太在意我的实力部分,比如在月光地里,我们坐在小河边的石头上,本来打算唱歌抒情,而她却不让我唱下去,而是堵住了我的嘴。这让我颇感无奈,这也是当下许多女孩子作为粉丝不成熟的一面。
今年六月,在北京地铁站发现了姜育恒的海报,他要在北京开演唱会,我本来打算去看看的,转念一想罢了,他没我唱得好听,当年小女友并不爱他,我又何必。
我是通过走后门上县城新建的第三高中的,大舅领我去见宋校长,大家都叫他宋黑子。宋黑子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脑门,惋惜地说,看上去挺聪明,分数咋考那么低呢?这让我感到震惊,这位宋校长一针见血,发现了我深藏多年的秘密,我低着头很惭愧地走进了后门班,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让人家随随便便就摸我的头。
三年后……哦,用不了三年,两个月后,我为自己争了口气,培养出我的粉丝群。
我选择坐在最后排,每天早自习在乱糟糟的读书声独自高歌,后排同学都知道,一直要求我单独演唱,来个艳惊四座。因为他们感谢我常常帮他们写作文,写情书,他们希望我出人头地。
而我总是笑而不语,让我唱我就唱,岂非太没面子。
学校总有令人不安的东西,这种种不安加一起就是不自由,所以晚自习上课前的十五分钟简直是神的恩赐,大家可以在这段时间进行表演文艺,——主要文艺形式是唱歌。热情的同学用不着大家怂恿,直奔前台为大家献唱,而有些同学则犹抱琵琶半遮面,扭扭捏捏很不痛快。
老实说,我真看不上他们那些文艺演出,段位太低。我开始蠢蠢欲动了,感觉自己有必要帮助群众提升一下审美格调。我在等一个机会。
两个月后我上台了,在群众对我已经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们凶狠地把我从座位上拉起来,硬生生把我推到前台。民意的力量是强大的。全体观众看着我,嗷嗷待哺。我表面冷酷,内心狂跳,毕竟是第一次在众目睽睽下表演,像初吻一样,有种甜蜜的紧张。
一番结结巴巴的开场白之后,我决定演唱老幺的故事,郑智化几年前的旧歌。
台下,我的好朋友永普一直为我捏一把汗,我唱歌的时候声音发颤,脸色苍白,他怕我当场昏倒,随时做好了抢救我的准备。永普永远是如此,没有任何目的的善良,所以多年来他一直是我最好的兄弟。
那时候最流行的是郑智化的水手,但我偏偏要唱老幺的故事,我太喜欢标新立异了,比起前者的乐观主义,我更喜欢后者悲怆的气质,我清楚记得电台说起过,郑智化曾经为了这首歌在煤矿体验了很长时间。
黑色的煤渣,白色的雾,阿爸在坑里不断的挖,养活我们这一家。骄纵的老幺,倔强的我,命运是什么我不懂,都市才有我的梦……
永普帮我分析说,起初我的声音是颤抖的,但到第二段的时候我已经恢复正常。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完成了一场自我感动。
学校有个奇怪规定,不让大家鼓掌,如果认为你唱得好,就用举手表示赞扬。永普告诉我,所有人统统举起了他们的手,他评价说,你是在所有文艺表演中最受欢迎的。
不过我没好意思往台下看,我的目光盯的是白花花的后墙。
大家应该是认可我的唱功了,但是对我唱的到底什么玩意儿却不甚明白,一脸茫然。我意识到,以他们目前的审美能力还接受不了这类歌,其实他们更愿意听我唱水手,我只好决定顺从民意。
我唱完了,红涛同学居然破天荒地鼓起了掌,很快他的掌声传染了更多人,所有人开始一起鼓掌,嚷嚷着让我再来一首,哦,这些调皮的粉丝太可爱了。
从此后门班和正常班有了区别,掌声不再是一种禁忌,我想,这算是一场微小的革命,——福楼拜说,即使最微小的事物都有未知的一面。
譬如刮胡子,刮完第一次总会有第二次。随着一次又一次渗透,我成了颇(最?)受欢迎的校园歌手。
在高中第一学年的元旦晚会中,一位胡同学提着一台录音机放在讲台,表情郑重地说,大家还是听郑智化的原唱吧,原唱更好听。
他假装不经意扫了我一眼,我冷笑起来。胡同学应该是音乐原教旨主义者。
不过群众并不理解胡同学的良苦用心,而是命令他马上关掉录音机。然后主持人小旋同学用她纯正的普通话召唤我上台。
这时的我已经不再紧张,淡定地走上前台,唱起了刚学的新歌,林志颖的十七岁的雨季。尽管有同学听成了十七岁那年的月经,但是他们还是大声喝彩。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演唱会,小旋同学连续邀请我五次,我登台五次。
我在期末考试卷上写下在学校的最后一篇作文,对学校表达了一番冷嘲热讽,自认为挺犀利的。受奇妙的英雄感作祟,我不打算再继续学业,别了,亲爱的三高,别了,亲爱的宋黑子。
过完年后,我冷静地坐在沙发上,跟父母说我不会再去学校,他们目瞪口呆。我微笑着解释,上学没什么意思。这种过于刻意的表演彻底激怒了老爸,于是我挨了五六个耳光。
我在街上碰到了小旋同学,她问我怎么不上学了,我说,太格格不入了。她表示惋惜。小旋同学不算好看,但是口才很好,也很霸道,据说初中的时候因为争男生跟人打架。那段时间她常常跟后排男生陈波谈起我,而陈波又是我宿舍的临床。她在元旦晚会后主动向我要照片,我经过两天的矜持,让陈波把照片转交给了她,照片背面还附送了我的签名。
原作于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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