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25-8-25 20:38 编辑
有个故事梗概,征集愿写的人。看啥呢,说的,就是你——你行你上,我指定不写。因为我担心写完了,会忍不住“免冠徒跣,以头抢地”,或找把机关枪把自个儿突突了。
来看看脉络吧。不错,这里有套路:临近退休的侦探去查一桩失踪案,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就会发生,将他的职业生涯掐断在自以为无碍的案件里。
失踪的是一名少女,躺在玫瑰树下的土壤中,衣冠完整,皮肉不见——你能想到什么?玫瑰,少女,第一感觉,是不是爱情?衣冠犹在,皮肉呢?靠,《我侬词》在教唆犯罪,什么“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分明是“狼爱上羊”的戏码。
怎么抖包袱的情节,都统统不重要了。一只变态杀人魔,拉老侦探一起,直接翘了辫子啦。姑娘呢?好像没有谁关注,人们关注的是:失踪案终于破了,尽管搭上个老侦探。
然,我关注的点却是:这要命的畸恋,……给你,你要不要?征集写手的家伙,都啥人嘛?就该拖出去,赏一丈红!
说好的零距离浪漫爱情呢?再不然“一米阳光”的红颜、蓝颜也行吧。实在不行的话,退到十米开外、百米开外,哪怕陌路而行也成,总好过香消玉殒。自古红颜皆薄命,问题是,红颜招谁惹谁了,这是?!
前些日子看个短剧。名字我忘了,主角啥的……也统统都忘了。就一个配角,让我记到如今,且难以释怀。或,终身无法释怀:
人美心善的官家小姐,只因好心帮了对母子,却没有得到上天的慈悲——那变态儿子看她是光、是暖,竟将之掳走,藏于地窖。整整6年,不见天日,受尽折磨。死时,身怀六甲,疾病缠身……被女主找到时,仅剩一具骷髅。
感同身受,痛不痛?!兔死狐悲,痛不痛?!
故而,我写下《一米阳光》之后就懊恼不已,担心误导了谁,以为一米之处,不是光,就是暖,能交托后背,抵御俗世的清寒。事实上,这,……仅是片面的认知。
真实的情况是:阳光是有刺的,不小心会灼痛肌肤,阳光更是有毒的,贸然暴露在“一米范畴”,肌肤癌变也是有的。不信,问臭氧层去,是它阻隔了诸多伤害。故而,麻烦来了:你怎么知晓,你在阻隔之内,还是之外呢?
所幸,这个写手征集给了我机会,让我跳出之前的逻辑框架,重组警示的思维模式。诚如柳警所说:接触点负能量,能增强免疫力。
这些剖开的血淋淋的现实,是的,此处务必划重点,不仅仅是故事,是真的,随时可能发生的。让你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
向暖、向阳依旧是毕生所愿,“一米阳光”也还值得憧憬。然,须明确的是:防人之心不可无。纵然世间坏人少,遇见的几率更少,问题在于对个人来说,但凡遇见了,就是100%的灭顶之灾啊!
至此,继《一米阳光》之后,附赠诸君良言一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也;途中,请护好身,连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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